老实说,张易不喜欢杀人。
末世是一个自由的世界,是一个释放本性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些人,竟然变态到会从杀人中得到快感,一些更变态的,甚至迷恋上了这种快感,认为这种快感超越了男女间的原始运动。
对于这种想法,张易不敢苟同。
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流逝,难道不应该觉得悲伤吗?
生命,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一个生命,无论高低贵贱,从他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应该得到别人的尊重。
当然,尊重,不代表不杀戮。
毕竟,物竞天择这种东西是没法避免的。猫吃鱼,狼吃羊,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些都是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最好还是不要违背,不然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所谓的尊重,便是不造成不必要的杀戮。
张易一直都很守规矩。丧尸和凶兽,对于张易来说,都只是猎物罢了。为了生存,杀掉猎物,这是自然规律。
至于人,张易不随便杀人。
第一,人是同类,张易一直都没有吃同类的习惯,所以人不算是猎物。人不是猎物,张易自然就不会随便杀人。而第二呢,自然规律下,生命都有维护种族延续的义务,而肆意杀人显然是在违背自然规律。
而违背自然规律,后果真的很严重。
当然,无论是不喜欢也好,还是不随便也好,张易终究还是会杀人的。
当有人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命,威胁到了自己在乎的人的生命,当有人的存在,威胁到了种族的延续,张易一般都会将其清除。
末世,争斗在所难免。
一对一的争斗其实没什么,不过,一般来说,一对一只有在比武的时候才会出现,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多对多的混战和多对一的群殴。
群殴其实很少会真的正面打起来,除非是特殊原因,否则,只要被殴的那个人不傻的话,面对群殴,通常都会选择逃跑。.
这样一来,群殴常常会演变为追杀。
而张易,自重生一来,已经被丧尸追杀过无数回了。
第一分身在文华路北端被追杀过,第二分身在客情镇被追杀过,而本尊现在为了给初级符文【分身】充“电”,一天到晚都在被丧尸追杀。
被追杀,其实是一件令人非常不爽的事。
被追杀的时候,小命受到威胁,总是提心吊胆,简直不要太刺激,而且每一次逃跑,都跟丧家之犬似的,强者的尊严岌岌可危啊,总之就是好没面子。
此时,血分身张易就很不爽。
一大清早,张易刚出门不远,就被一群手拿武器的幸存者给围住了,这群幸存者都是一脸的不怀好意,就差在脸上写着“我来找茬”四个字了。
难道今天又要被追杀?
上帝你老人家是睡着了吗?难道没有听见我昨天的祈祷吗?我可是祈祷过不要再被丧尸追杀的。
咦,今天要追杀自己的好像不是丧尸,是人。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张易睁大了眼睛,仔细看了看围住自己的人,貌似绝大部分都不认识,对了,这货有点眼熟,不正是昨天打上门的那货吗?
张易嘴里的那货正是刘鸣山。
张易还是小看了人的贪婪,或者说,张易小看了田园猫的猫爪的价值。
对张易来说,杀只田园猫,弄对猫爪,只是很简单的事。
田园猫由于是从家猫进化而来,所以,跟野外的凶兽相比,田园猫的野性要差得远,打斗全凭本能,没有多少捕猎经验。
张易可是重生的,现在的武力值是不高,但是前世的末世经验还在呢!
三十六年的末世经验,再配合上符文师那鬼神莫测的手段,这样都抓不到田园猫,张易可以直接去跳河喂凶兽鱼了。
可是对其他的幸存者而言,抓田园猫可就无比困难了。
田园猫没有捕猎经验,好歹还有战斗本能,可是幸存者有什么?
对于战斗,绝大多数的幸存者,都是小白。三十年了,已经有三十年,华夏国都没有发生过战争了。承平日久,幸存者们甚至连架都没怎么打过,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拿什么去跟田园猫战斗。
而且,田园猫好歹是一级凶兽,而人类中又有几个是职业者呢?
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得到的。没有经验往往事倍功半,面对田园猫,幸存者经常是手忙脚乱。
田园猫速度快,爪子利,对现在的幸存者而言,简直就是杀神。
而且身为凶兽,田园猫可是有智慧的。遇到危险,打不过了,难道田园猫不会跑吗?以田园猫的速度,逃跑起来实在是太简单。
所以,死在幸存者手里的田园猫,少之又少。
南风小队的队长洛长空,能够杀死一只田园猫,得到一对田园猫爪,那可是费尽了千辛万苦,才把田园猫引进了陷阱,最终得手。
整个过程,充满了惊险和鲜血,为了这对猫爪,小队可是付出了十数条人命啊!
纵然如此,洛长空事后都有些感叹,要不是自己运气好,即便再付出多几倍的代价,也不见得能干的掉那只田园猫。
物以稀为贵。
田园猫爪这么厉害,能够极大幅度的提高持有者的战斗力,可是落在幸存者手里的,却又那么稀少,所以,田园猫爪的价值非常之高。
物不仅以稀为贵,还以需为贵。
刘大海要争夺南风小队的队长,可是正需要田园猫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