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回到隋唐修个仙>第一百三十七章 初来乍到

瓦岗山顶,山寨门口。

李长欢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山寨大门,不由大失所望地摇着脑袋。

这就是瓦岗寨?

一堆破木头堆起来的山寨,凭什么在日后名震天下?

当然了,此时的瓦岗山还不能称之为瓦岗寨,毕竟连翟让都还没有上瓦岗山。

蛇无头还是不行啊!

这时瓦岗山上的人数不多,老幼妇孺加起来不过一百多口人,其中真正能称之为山贼的,仅仅只有七八十个左右。

这里的七八十个指的是真正能拿武器砍人的男人,老弱病残都刨除在外,小孩妇女什么的也不能算。

人数有点少啊!

李长欢起初还指望招揽一大批瓦岗山贼,好用他们来替自己打下洛阳城。

如今此地只有区区一百多号人,能上阵杀敌的还不到一百人,再严格精简一轮估计连五十人都没有。

这么点人怎么打洛阳?

“老王,你来瓦岗山几年了,怎么才混成这么个鬼样子?”

李长欢叹了一口气,朝王儒信问道。

王儒信显然没料到李长欢会这么称呼自己,愣了一下后,讪笑道:“不瞒少帅,小人来瓦岗山已有十余年。”

“都十余年了还混成这样,我说句实话吧,你真不是做山贼的料。”李长欢拍着王儒信的肩膀道。

王儒信老脸一红,倒是也没有反驳,因为李长欢说的事实,他的确不是做山贼的料。

“为什么当山贼?”

李长欢问话时已经进入了山寨里最大的一间屋子。

屋子里边桌椅板凳齐全,所有摆件的材料不是木头就是竹子,环顾四周,偌大的屋子里竟然找不出第三种材料。

李长欢就近挑了张凳子坐下来,然后随手拍了拍旁边凳子,示意王儒信也坐着。

王儒信犹豫着坐在李长欢旁边,娓娓道来:“说起来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年小人在老家犯了点事,不得已之下逃离了老家,在外边东躲西藏了几个月,后来实在没有办法躲了,上山当山贼也是无奈之举。”

李长欢也没问他犯了什么事,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小事,否则也不至于畏罪潜逃,而且一逃就是十几年。

背井离乡的滋味不好受啊!

李长欢闲话家常的和王儒信东聊西扯,没过多久便将他的底细问了个七七八八。

“看你名字取得还不错,读过书么?会写字么?”

李长欢随口问道。

王儒信点点头,如实说道:“读过几年书,会写字。”

闻言后,李长欢不禁眯起了眼睛,再看向王儒信的眼神,突然就变得不一样了。

这年头会认字的本来都不多,更别说会写字的人了。

更有意思的是,王儒信可是个山贼啊,一个山贼会读书写字,这人绝对是个难得的人才!

俗话说的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句话放在山贼身上同样适用。

一番交流下来,至少李长欢觉得王儒信是个可造之材,就是这人有个坏毛病,专门喜欢捡好听的恭维话说。

说白了就是喜欢拍马屁,是个活脱脱的溜须拍马之徒。

花花轿子人抬人,有的人抬的好,有的人偏偏就抬不好。

王儒信就是属于那种抬不好的人,主要他拍马屁的时候都是一些陈词滥调。

开始听几句还好,听久了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出来他的马屁腔调,所以他经常很容易拍着拍着就拍到了马腿上。

好在宽宏大量的李长欢一向不是很在意这些细节,毕竟金无赤金,人无完人,一个人有些缺点也不是什么天理难容的罪无可赦。

忍忍就过去了。

“刀不错,哪来的?”

李长欢不想听王儒信拍马屁,故意盯着他的佩刀,岔开话题道。

王儒信眼珠子一转,立马献上佩刀,笑道:“少帅喜欢的话尽管拿去便是,这刀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绝对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刀!”

李长欢没有接刀,挑眉道:“这么好的刀白送给我,你心里不会觉得不舒服?”

“好马配金鞍,宝刀配英雄,少帅武功盖世,自然是最配得上这把宝刀的英雄!”王儒信奉承道。

李长欢微微一笑道:“听你说了那么多,就属这句话最中听,心意我领了,刀你留着吧。”

王儒信有些意外,他这把宝刀锋锐无匹,乃是无数习武之人梦寐以求的兵刃,如今拱手相送,竟然有人拒收?

李长欢一个眼神就猜到王儒信的想法,也没说破,他不收这把刀的原因很多。

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他不怎么喜欢用刀,尤其是学过剑法之后,他更喜欢用剑而不是用刀。

第二点是他不需要用刀,他如今的修为已经到了凝气后期,一身玄妙真气遍布全身,随手一掌打中他人要害便可置人于死地。

有这等惊世骇俗的杀人手段,他又何必执着于一把刀呢?

其实到了李长欢这个层次,有或是没有刀剑在手都没有太大区别,有了反而还是一种累赘。

因为刀太重了,背在身上还嫌重。

“大当家……”

一名汉子前来通报,一进来下意识便喊大当家,喊出来才发现说错话,立刻改口道:“少帅,邴元真和邴元淑在外边求见!”

李长欢眯起眼睛道:“这两人还没走?让他们进来吧。”

“小人要不要回避一下?”王儒信问道。

李长欢淡淡道:“不用,没什么好回避的,正好你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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