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郁文站在一旁,脸上笑的像朵花儿,“殷权啊,这种事情我来做就行,哪用你亲自动手?”
“妈,反正我也没事儿做,一笙今天说要穿这件衣服,我先帮她熨了,她今晚要录节目,让她多睡会儿!”殷权着说,一边问:“是这样吗?”
“对,一学就会,真是聪明!”林郁文赞叹。
程佑民终于开口,“殷权啊,别太惯着一笙,这样太不像话了!”
“爸,我三十多了,好不容易找到一笙,不珍惜哪能行?”他说的平淡,仿佛做这些事情甘之如饴!
程佑民可不糊涂,他可记得殷权的身份,这样的男人,多少女人上赶着给他捏肩捶腿呢,这样的男人现在还可以做这些平常的事,可以陪着她住在普通的房子里,的确不简单,他对殷权又多了几分欣赏。
殷权一边低头忙活,一边说:“妈,我学会了,您忙去吧!”
“那我去买早点,你有什么想吃的?”林郁文问。
“什么都行!”殷权随和地回答。
“油条、豆腐脑行吗?”林郁文又问。
“行!”殷权痛快地答。
油条、豆腐脑对于普通家庭来讲是不错的早餐了,一般程一笙回家林郁文才买,要是只有老两口,平时就是做面汤,要不馒头咸菜粥的。殷权平时根本不吃这些东西,林郁文也无法想象殷权一般都吃什么早餐,毕竟生活阶层不同。
程一笙穿着睡衣懒洋洋地走出来时,眼睛蓦地睁大,殷权竟然在熨衣服,熨的还是今天她要穿的那件,她完全摸不清这是什么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