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回家的时候,秦若晶和秦若莹都已经睡了,这两天忙活照相的事情,实在给她们折腾的不轻,俩人刚才在家煮了点面条,弄了个柿子鸡蛋卤,吃完没多一会,就洗漱一番上了床。
楚歌本想洗个脸,刷个牙也直接上床,不过考虑到自己这一身酒气,还是洗了个澡才回到了秦若晶的卧室。
楚歌上了床之后,也什么都没做,一来他这两天也有点累,更重要的是,他知道秦若晶睡眠质量一向不太好,难得她已经睡着了,他也不舍得给她折腾起来。
又是一天清晨,楚歌伸了个懒腰,早早起了床,看了看秦若晶的睡颜,脸上便泛起一抹幸福的微笑。
穿上一套轻快的休闲装,楚歌在厨房煲上了一锅粥,便轻手轻脚的出了门。
昨天的事情对于楚歌来说是个警醒,虽然现在他的生活不再是刀口舔血,步步危机,他也不能有所懈怠,毕竟就算他不去招惹别人,却根本不能保证别人也不会招惹他。
他必须让自己尽可能的保持在最好的状态,这不光是为了他自己负责,更是为了他的家人负责。
下了楼,楚歌活动了一下手脚,正准备来一番长跑,就看见在秦若晶家这栋楼的斜对面,正停着一辆金杯。
这辆车他才见过不久,正是那天晚上鲍占海带人去尚品烤肉的时候,两辆车之中的一辆。
溜溜达达的来到那辆车边,楚歌敲了敲车窗,车门打开,满车厢都是烟味,地上有许多零散的烟头,还有点香肠,鸡爪子的包装袋。
车里此时总共十个身强体壮的青年男人,每个人的眼睛里面都布满血丝,脸上都带着一层油亮,嘴唇也干巴巴的,看样子八成都是一宿没睡。
许是昨天晚上喝了不少酒的关系,鲍占海的眼睛最红,不过他精神状态倒是不错,一看见楚歌甚至有点亢奋。
“楚爷,你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鲍占海打着招呼,从烟盒里面拽了根芙蓉王出来,朝着楚歌递了过去。
“最近想戒烟呢,你就别勾引我了。”楚歌笑着摆摆手,“我出来跑个步,身子骨最近有点迟钝,稍稍锻炼锻炼。”
听到楚歌这么说,鲍占海的额头顿时布满了黑线,手里那根烟差点没掉到地上去。
晕,如果说楚歌那么变态的身手,都算是身子骨有点迟钝,那他岂不是废人了?
要是换个比他强一星半点的人说这话,鲍占海一定会觉得对方是在装逼,但说这话的是楚歌,他就一点都不这么认为了。
他在楚歌面前算个屁啊?人家楚爷有必要故意拿这话寒碜他么?
楚歌又看了看车里这帮人,歉意的笑了笑:“哥几个辛苦了,又是熬夜,又是饿肚子的,实在是对不住了啊。”
车里现在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参与了那天晚上群架的,楚歌那鬼神莫测的身手给他们都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此时见楚歌这么客气,不禁都有点受宠若惊。
明明是一帮混黑的汉子,此时一个个居然都有些扭捏,就好像见到了首长似的,纷纷从座位上起身,连连摇头说着“不辛苦”,要是再来句“为人民服务”,那绝逼就更喜感了。
楚歌和这帮人说了几句话,招呼了鲍占海一声,让鲍占海和他一起下了车。
俩人说了点有关守卫的事,又约好下午四点在陈珏那个鱼塘见面,楚歌给陈珏的这帮兄弟做做训练,正好楚歌也认认人,再有就是,楚歌让鲍占海换台车过来。
楚歌现在还不知道昨天的事情到底是谁做的,如果和那些韩国人有关的话,那这辆车就有点扎眼了,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可以尽可能不让别人注意到,有人在保护秦若晶和秦若莹的这件事情。
楚歌跑步回来的时候,顺便给鲍占海这帮人买了一大堆包子和杯装的豆浆,让他们胃里和心里都热乎乎的。
楚歌回到楼上的时候,秦若晶和秦若莹都已经起了床,三人一起吃完早饭,秦若莹就去了幼儿园上班,秦若晶则如约给宋百家打了个电话,然后和楚歌一起去了宋百家所在的那个小旅馆。
楚歌开着秦若晶那辆奥迪a8,来到小旅馆门口,远远就看见了宋百家的身影。
此时的宋百家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胡子也刮的干干净净,如果不是表情多少有点紧张和忐忑,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造型,看起来和他身后那种三十块一宿的小旅馆,真是别提多不搭调了。
将车子停在宋百家身边,楚歌下了车咧嘴一笑,“行啊宋哥,今天真帅,看你这样,哪像个大厨啊,怎么看怎么像个大老板。”
宋百家老脸一红,有些尴尬的小声道:“俺这不是寻思别给你丢人么,要是穿这个不合适,俺这就回去换。”
秦若晶白了楚歌一眼,款款走到宋百家的身边,温和得体的笑了笑,“宋大哥,别听他胡说八道,就这身挺好的。”
说着话,秦若晶朝宋百家伸出了右手,“宋大哥,正式的自我介绍一下,秦若晶,你叫我弟妹就行。”
“俺,俺叫宋百家,那个,百家饭的百家。”
宋百家赶忙伸出手,快要和秦若晶的手碰上的时候却往回缩了缩,迟疑了一下才和秦若晶轻轻一握,两人的右手一触即分,宋百家看起来别提多不好意思了。
“宋大哥,上车吧,我和楚歌这就陪你去看看咱们的饭店,咱们边走边说。”
秦若晶说着话,将宋百家让进了后排的座位,然后她也坐进了后排,和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