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才没有,楚大哥,我很舒服,从没有这样舒服,我……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洗脚……”
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叶俪红着眼睛说道。
“那就好,挺晚了,睡吧。”
楚歌微微一笑,并没有告诉叶俪,他也是第一次给别人洗脚,他这人虽然谈不上特别大男子主义,但多少也有点,就好像他特别讨厌洗碗,觉得洗碗不该是男人干的活,就可以看出来这一点。
不过今天他这么做了,却觉得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
擦干了叶俪脚上的水珠,楚歌又柔和的笑了笑,端着水盆走出了卧室。
倒了洗脚水,楚歌又洗了洗两人的袜子,等他回到卧室,叶俪已经钻进了被窝。
楚歌又看了看叶俪,只见她眼睛紧紧闭着,小扇子似的睫毛却微微颤动。
楚歌关上了房门,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了下来,既然叶俪坚持要留在这里,那就她睡卧室的床,他睡客厅的沙发好了。
几分钟时间过去,楚歌听见了几声脚步声,这脚步声很轻,还透出那么点小心翼翼。
“楚……楚大哥?”
叶俪轻轻的招呼了一声,这声音和她的脚步声一样,也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楚歌假装没听见,闭着眼睛一声不吭。
叶俪又招呼了几声,楚歌始终都不吭声,将装睡进行到底。
又是几分钟过去,楚歌耳边又响起了叶俪的脚步声。
叶俪回到了卧室,然后,房间中陷入了一片安静。
楚歌松了口气,睁开了眼睛,在一片黑暗中看着头顶的天花板,然而他这一口气还没松利索呢,就又听见了脚步声,再然后是“啪”的一声。
叶俪打开了客厅的灯,明亮的灯光在一瞬间驱散了房间中的黑暗。
“楚大哥,我知道你没睡,你能和我说说话么?”叶俪走到了沙发旁边,小声的说道。
楚歌还是装睡,他毫不怀疑只要他睁开眼睛,叶俪就会和他说有关报答他的事情,他压根就不需要叶俪报答他什么,在这个话题上,他无话可说。
“好吧,楚大哥,既然你不想和我说话,那我就给你讲个故事吧,记得我妈妈还在的时候,她经常会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的。”
听见叶俪这么说,楚歌心中真有点不是滋味,那种感觉很复杂,或许就像罗素芸之前说的那些有关巨蟹男的论调差不多,就算他明白他心中的感受,却不能形容出来,就好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楚大哥,我就给你讲个所长无用的故事吧。”
叶俪顿了顿,给楚歌讲了起来。
“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妻子擅长织白绢,他想要迁到越国去,他的朋友听说了这件事情,马上就劝说他,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不会这么做的。”
“鲁国人听了感到很奇怪,就问他的朋友,为什么呢?”
“他的朋友告诉他,因为如果你去越国的话,一定会过的很贫苦。”
“鲁国人不信,立刻反驳道:‘我和我的妻子都有一技之长,就算过不上大富大贵的日子,我们也不至于过的很清贫吧?’”
“这个鲁国人的朋友摇摇头,对他解释道:‘你擅长编草鞋,草鞋是穿着走路的,但是越国人习惯光着脚走路。你的妻子擅长织白绢,白绢是用来做帽子的,偏偏越国人喜欢披头散发。’”
“听到朋友这么说,这个鲁国人一下子就愣住了,如果事实真的像他朋友说的那样,那么他和他妻子的长处也就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到了越国之后,他们又怎么可能会过上好日子呢?”
“记得我妈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笑了,我和妈妈说那个鲁国人好傻啊,我妈妈却给我讲了一个道理。”
“她告诉我说,一个人要发挥自己的专长,就必须适合社会环境的需要,如果脱离了社会环境的需要,那么他的专长也就失去了价值,因此,我们就要根据社会的需要,决定自己的行动,更好的去发挥自己的专长。”
“妈妈的话,好像好在耳边,可惜妈妈已经不在了,虽然她是我的养母,但是她对我真的很好很好,她走的那天,我明明是那么难过,我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我真的好恨自己,我也不知道,以后的我,能够做些什么,妈妈不在了,还有谁可以告诉我,人生这条路,到底该怎么走啊……”
说到这里,叶俪叹了口气,楚歌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与此同时,在这万籁俱寂,绝大多数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的深夜里,刘伟江却焦躁不安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桌上的烟灰缸里面已经堆满了烟头。
他本以为龙坤归根到底就是一个商人子弟,根本就没有什么太了不起的地方,但是当他和楚歌分开,给几个朋友打了电话询问了一番之后,这才发现自己想的好像有点太简单了。
龙坤之所以敢那么嚣张,也确实有着足够让他嚣张的本钱。
闹了半天,这个龙坤,不但本身就是一个不弱的黑社会的大哥,而且他老子龙涛,也就是狮虎集团的董事长,也有着很大的能量。
毫无疑问,他刘伟江今天踢到了一块铁板,惹上了一个分量不轻的人物,更让他烦躁的是,他当着楚歌的面夸下了海口,对沈厚福做出了绝对不会让罗马假日关门的保证。
今天,他好不容易通过楚歌跟何君明扯上了关系,他可不想把这件事情搞砸。
毕竟,他要是真摆不平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