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灵界万物有灵>第十四章 措不及防
不能有事啊。”

花田之外,福安山脉。

福安山脉是横跨荣耀联邦十多座城池的巨大山脉,这里灵兽无数,强至各大灵兽之王,弱至无等级的灵兽,都遍布着

整片山脉,山脉的其中一个部分,正是与花田接壤。

平时,福安山脉,除了部分强者,以及各大公司机构的冒险团之外,是人迹所不能达的地方,但是此时,这里却出现了很多人。鲜衣怒马着有,衣着散乱着有,拥簇在众人中间的,是一个脸上有着一道长疤的中年。而此时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衣里的人站在这里,躬身在长疤中年的面前。

“都做好了吗?”

“一切按照计划行事。”

“等下回去看看尸体,嗜血蜂喝血吃肉但是不吃骨头,你可以带根骨头回去,向那群人要账,和他们说,价钱再加一倍,不然这根骨头,就丢到荣耀李家的门口。”

“大哥,这有点不太合规矩吧?”身边另一个人说到,看站位,还是疤脸中年的亲信。

“不合规矩的是他们,李家的千金,怎么只值那么点钱?,还有告诉他们,下次这样的活,我们还接。”

“是,大哥。”

“走吧,玫瑰城里有另一桩生意等我们做呢。”

而此时,陈乐乐看到马上追上自己的李欢月,也不做声,闷声的跑。一般来说,嗜血蜂不是一种主动攻击的灵虫,但是它之所以被称之为嗜血蜂,是因为它一旦准备攻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战斗起来,极其嗜血。

而模仿李文安的傀儡,撒在两人身上的嗜血蜂窝的粉末,就是最能让嗜血蜂嗜血的东西。其实嗜血蜂并不强,基本上都是无等级的灵虫,只有少数是户级,难缠的地方在于嗜血蜂的数量,以及它的特性,是破灵。

无论是嗜血蜂本身还是嗜血蜂的蜂窝粉末,都具有无视灵力的特性,因此对他们来说所有的灵力护盾都是破纸。他们知道要直接出手杀李欢月,太弱的杀不了,太强的不愿意以身犯险,而且如果在玫瑰主宰出手之前没杀死,那就大事休矣,因此就打算利用嗜血蜂来杀死李欢月。

嗜血蜂是完全凭借本能形式的低级灵虫,完全不害怕玫瑰主宰,而且它们有足够多的数量一次一次的冲击李欢月,直到杀死李欢月,为此,他们还先把拥有物理防护的严老师弄伤。唯一的问题在于,嗜血蜂作为低级灵虫,速度其实不快,要追上现在急速奔跑的李欢月,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自己因为修炼琴剑决的关系,身体素质极强,而且耐力极好,能坚持很久的时间,嗜血蜂窝的粉末是自己可以用灵力慢慢炼化,只是需要时间。而李欢月呢?靠的是圣光狗的圣光加持强行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但是圣光加持后,使用的还是自己的体力,以一个普通的十三岁女孩的体力,哪怕意志再坚强,又能坚持得了多久?

自己还有机会,但是李欢月,应该已经凉凉了,哪怕她还有很多的灵力装备,但是使用攻击装备,只会让玫瑰主宰将其抹杀,而防御装备,在数量众多的嗜血面前,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真是可惜了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好吧,其实可惜的是天堂鸟,如果它真正存在的话。当然最可惜的是陈乐乐自己,只不过站在李欢月旁边,就被撒了一身,明明不关自己的事情,也有可能在对手看来,自己和李欢月是一伙的。

一边跑,陈乐乐还一边思考逃生办法和逃生路线,看到夕阳的时候还不免感叹:“如果这次我能逃出生天,以后当我老了,我会想起那天在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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