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不对,你已经埋怨整整一个早上。你看,我不是来陪你逛街了吗?”
“哼!我无论说你多少遍都不过分!你这个坏蛋,竟然在我的房间里...最气人的是你们事后不收拾干净!”
白菲菲虽然嘴上埋怨,挽着陆明胳膊的手臂却从未松开。
陆明听后气势顿时弱了下来,“我以为达芙妮会做...”
横了陆明一眼,白菲菲道:“达芙妮姐姐怎么会做这种事情?你想的倒挺好。”
因心中有愧,陆明急于讨好,便道:“是不是达芙妮经常欺负你?她仗着年长几岁,阅历比我们多,就能随便欺负人吗?看我回去怎么收拾她!”
白菲菲抿嘴一笑,也不揭破他在吹牛。
“其实达芙妮姐姐人很好,只是刀子嘴豆腐心。众人当中要数达芙妮姐姐和我关系最好。”
陆明有些惊讶,他本以为和白菲菲关系最好的是贝蒂,没想到竟是达芙妮。
觉得天气寒冷,兴许冻到白菲菲,陆明伸出一只手拉着她的手,并未十指相连,而是将她手指弯曲,用自己温暖的掌心扣住。
白菲菲甜甜一笑,依偎在陆明肩膀上。
两人漫步在大街小巷中。
塞加布尔城里的人大概过惯了寒风凛冽的日子,尽管天气寒冷,路上行人依旧不少。
一阵悠扬婉转的声音传来,白菲菲心生疑惑,奔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坐在平整的石头上,聚精会神地拉着大提琴,十根手指被冻得通红,多处冻裂肿胀。
男子穿着破烂,可手中大提琴却十分干净。
男子紧闭双眼,随着悠扬的琴声时而忘情地晃动脑袋。跟前放着一只残破的土罐,里面装有几枚铜币。
原来是一个靠卖唱为生的流浪演奏者。
白菲菲挽着陆明胳膊来到此处,静静听着琴声。陆明对音乐一窍不通,只好东张西望。
自打白菲菲来到异世界,她便想忘记原来的现代世界。可音乐一响,不得不回想起过往点滴。
在现代世界,音乐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的力量神奇无比,举个例子,如果一部影视作品失去配乐,必定黯然失色。
各种公众场合,尤其是校园、商店中,时常伴有音乐。
听着流浪歌手的琴声,白菲菲似乎听见流浪歌手那颗向往自由的心。
白菲菲也有一颗自由浪漫的心,有一个无拘无束的梦。
她期盼着有朝一日自己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冰箱里存放着自己种的蔬菜,能为心爱的人做出美味佳肴。
闲暇时读两本歌颂生活的书籍,买几本时尚杂志。找一份轻松的工作,不需要高薪,能够维持生活即可。
假期前往乡村田野,画一幅并不漂亮、自己却很喜欢的油画,将它裱起来放到家中墙上,装饰那个温暖的小窝。
梦想终究是梦想,需要回到现实当中。
达芙妮曾向白菲菲透露,陆明的身份并不简单,未来的道路充满艰难险阻。
陆明可以享受暴风雨前的安宁,她们却不能,她们需要早早做好准备。今天多付出一份努力,来日便能少受一点苦。
白菲菲不想陆明受苦,只好选择自己妥协。
成立商会就是证明。身为一个文明世界的人,跑到相对落后的异世界卖内衣,这一点只要能够想开,并不难接受。
白菲菲虽然爱财,却取之有道。
她不想以此牟利,不想利用他人的智慧成果赚取财富。穿越前,内心抵触原本物欲横流的社会,抵触金钱至上的时代。
可是没办法,她爱他。
从她决定自杀的那一刻起,以往的人生便结束了。
陆明是白菲菲在异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像哥哥一样待她,英俊幽默,待人真诚,渐渐俘获她的芳心。
从那以后白菲菲便把陆明当做新生的开始,并直至终结。
白菲菲怔怔出神,陷入思考良久。男子拉完一首曲子,睁开双眼看见眼前一男一女。见他们并未给自己钱币,也不介意,有人能欣赏自己的曲子已让人满足。
流浪演奏者微微一笑,拉响另一首曲子。
陆明轻轻晃动白菲菲,令其醒过神来。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白菲菲抿嘴一笑。
“没什么。”
白菲菲走到流浪演奏者跟前,拿出一枚金币,放到残破的土罐中。
男子听见声响睁开眼睛,金灿灿的金币分外显眼。激动道:“感谢您!尊贵的小姐!”
白菲菲嫣然一笑,“刚才那首曲子很好听,这是它应得到报酬。”
男子更加激动,似乎白菲菲对他作品的肯定,价值高于昂贵的金币。
旁边一个乞丐看见晃眼的金币,难掩贪婪之色。
陆明看在眼里,心叹白菲菲太过善良,在这种地方赠与金币,不是帮他,反而是害他。
陆明走到两人跟前,提议道:“我也觉得那首曲子好听,不如这样,我们请他吃饭,以表谢意。”
男子连连推脱,实在架不住陆明盛情相邀,只好同意下来。将大提琴珍而重之的放好,把钱币揣在怀里。方才跟上两人前往一家酒馆。
乞丐见金币被带走,心中失望。本想跟上去,陆明临走前瞪了他一眼,乞丐立马打消抢劫的念头。
陆明身强体壮,而乞丐长久以来风餐露宿,当然打不过,更别提抢。
三人来到一间小酒馆,陆明自作主张点了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