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祭之书>第五十五章 康斯坦斯

人家说的好有道理,史诗装备对于神器都有三件在身的林克不算啥。但是对于一般的圣域强者来说,拿到市面上怎么也能卖出十几二十万金币。

二十万金币是多少,重量就是两万磅,一个男人重量约为一百五十磅左右,女人重量一百一十磅左右。一个以力量为主的圣域强者都扛不动两万磅金币。

拉斐尔家族一个侯爵领地,整年的税收也就几千金币。当然这是拉斐尔侯爵领地比较穷,富裕(有矿)的伯爵侯爵领地,一年收个几万金币的税收还是没问题的。

有多少圣域强者一次能拿出十几二十万金币,除非家里有矿的,真心不多。

对家里有矿的贵族圣域强者来说,史诗武器传奇武器,其实都可以代代传承下去的,就算花了大价钱买回来,也不亏。

史诗装备能直接提升战斗力是立竿见影,要不然只好靠水磨工夫慢慢提升等级。

今天林克也兴奋的很,这个白山不说是个金山,起码也是个银山,就算开采到金矿银矿,也需要开采提炼运输铸币,才能变成金币。

中间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这白山上的硝石根据铁毡大师鉴定后,可以直接碾碎后做成矮人火枪的发射药,若是提纯一下,可以做成威力更大的发射药。

硝石的提纯也很简单,铁毡大师尝过这里的硝石,认为这里的硝石里有一定的盐分,正确的来说这里是硝盐矿石。盐分的话可以溶解于水加水将盐分溶解掉就行了。正好这里有一条河流,直接可以用这里的水对硝石矿进行提纯加工。

心理上的兴奋也会带来生理上的兴奋,结果就是林克和康斯坦斯折腾到半夜,第二天日上迟迟康斯坦斯才满面红光的从林克的帐篷走出来,在溪水边洗了脸和手之后,回到营地,旁若无人的从林克那里拿了一份煮龙肉吃。

康斯坦斯以前也有过男人,不但有过男人,在精灵之森边缘的半精灵镇子里,康斯坦斯是五世同堂的奶奶级的。半精灵这个种群,集中了人类和精灵的部分优势,半精灵和人类一样很早就成熟了,人类十四岁成年,半精灵没这么快,是二十岁成年。dnf之拳力巅峰

巨魔必须被砍下脑袋来,才能确认死亡。

康斯坦斯看林克要动身:“我也去。”

康斯坦斯抓紧吃完最后一小块龙肉,拿着幻影神弓,被林克抱着飞到山上。两个人昨天晚上都负距离的交流过好多次了,这点接触并不算什么。

到了白山上,居高临下,几百米远处五六米高的巨魔自然无处遁形。

不过巨魔从来都是嚣张惯了的,连巨龙一般都不去理会巨魔,那巨魔自然是在各地横行无忌。也就从没想过要隐蔽什么的,毕竟这个块头,要隐蔽也很难。

巨魔个头大,步距也大,平时走路就赶上人类小跑的速度了。

双方拉近的也很快,白山上十几个黑点,自然被巨魔无视了,这次巨魔出来,也不是打猎的。而且爬山这种事,对个子高的巨魔而言虽然不算什么,不过身材高大的巨魔下山就很困难了。

为了不下山,巨魔也就没有爬上山打猎的习惯。

一群大型山羊,被巨魔的到来赶到山上,然后被几个骑士捅死,看来午餐是有山羊肉吃。

巨魔到了白山下,开始挖了几块白山上的硝石吃了下去,然后每个巨魔又挖了几块硝石,看样子是准备带走的。

铁毡大师分析说:“这应该是巨魔为了补充盐分来这里取硝盐矿石吃。”

林克:“虽然不是很懂,不过硝石应该是有毒的把。”

铁毡大师:“巨魔本身血肉中就含有剧毒,硝石这点毒性对巨魔根本没什么影响。就算矮人和人类,吃硝石也要吃多了才会中毒。”

“管他呢,巨魔什么的杀了就是了。”康斯坦斯说完,拿起幻影神弓,一箭射出去,正中一个巨魔的脖子,箭矢在穿过巨魔的脖子时,又发生了爆炸,将巨魔的半个脖子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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