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大道无垠之奇偶平行空间>第一百六十八篇 跨世界冤魂六

火亦渐灭,遥闻炮声三,往来兵丁渐少,予妇彭儿坐粪窖中,洪妪亦来相依。有数卒掳四五个妇人,内二老者悲泣,两少者嘻笑自若;后有二卒追上夺妇,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忽一卒将少妇负至树下野合,馀二妇亦就被污,老妇哭泣求免,两少妇恬不为耻,数十人互为奸淫,仍交与追来二卒,而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予认知为焦氏之媳,其家平日所为,应至於此,惊骇之下,不胜叹息。

忽见一人红衣佩剑,满帽皂靴,年不及三十,姿容俊爽,随从一人,衣黄背甲,貌亦魁梧,后有数南人负重追随。

红衣者熟视予,指而问曰:“视予,尔非若俦辈,实言何等人?”予念时有以措大而获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毙者,不敢不以实告,红衣者遂大笑谓黄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蛮子非常等人也。”复指洪妪及予问为谁?具告之,红衣者曰:“明日王爷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毙。”命随人付衣几件,金一锭,问:“汝等几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则曰:“随我来。”予与妇且行且疑,又不敢不行,行至一宅,室虽小而赀畜甚富,鱼米充轫,中一老妪,一子方十二三岁,见众至,骇甚,哀号触地。

红衣者曰:“予贷汝命,汝为我待此四人者,否则杀汝,汝此子当付我去。”遂挈其子与予作别而去。

老妪者郑姓也,疑予与红衣者为亲,因谬慰之,谓子必返。天已暮,予内弟复为一卒劫去,不知存亡?妇伤之甚。少顷,老妪搬出鱼饭食予;宅去洪居不远,予取鱼饭食吾兄,兄喉不能咽,数箸而止,予为兄拭发洗血,心如万磔矣!是日,以红衣告予语遍告诸未出城者,众心始稍定。

次日为五月朔日,势虽稍减,然亦未尝不杀人,未尝不掠取;而穷僻处或少安;富家大室方且搜括无馀,子女由六七岁至十馀岁抢掠无遗种。是日,兴平兵复入扬城,而寸丝半粟,尽入虎口,前梳后篦,良有以也。

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馀,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

是日,烧绵絮灰及人骨以疗兄创;至晚,始以仲兄季弟之死哭告予兄,兄颔之而已。

初三日,出示放赈,偕洪妪至缺口关领米;米即督镇所储军粮,如丘陵,数千石转瞬一空。

其往来负戴者俱焦头烂额,断臂折胫,刀痕遍体,血渍成块,满面如烛泪成行,碎烂鹑衣,腥秽触鼻,人扶一杖,挟一蒲袋,正如神庙中窜狱冤鬼;稍可观者犹是卑田院乞儿也。夺米之际,虽至亲知交不顾,强者往而复返,弱者竟日不得升斗。

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盖此百万生灵,一朝横死,虽天地鬼神,不能不为之愁惨也!

初五日,幽僻之人始悄悄走出,每相遇,各泪下不能作一语。予等五人虽获稍苏,终不敢居宅内,晨起早食,即出处野畔,其妆饰一如前日;盖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虽不操戈,而各制挺恐吓,诈人财物,每有毙杖下者;一遇妇女,仍肆掳劫,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是日,伯兄因伤重,刀疮迸裂而死,伤哉,痛不可言!忆予初被难时,兄弟嫂侄妇子亲共八人,今仅存三人,其内外姨又不复论。计扬之人如予之家水知凡几?其数濒於死,幸死而不死,如予与妇者甚少,然而愁苦万状矣!

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间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故漫记之如此,远处风闻者不载也。后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无事之乐;不自修省,一味暴殄者,阅此当惊惕焉耳!

古小龙对这篇《扬州十日记》进行了白话翻译,按照白话翻译为《扬州十日记》明·王秀楚:

公元一六四五年清顺治二年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镇(官名)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仓皇退却到扬州,随即紧闭城门,死守扬州城。满洲军随后而至,四月二十四日开始用大炮攻城,当日未攻破城池。此时的扬州城内,守备森严,各个城门都有士兵把守。

我家住在西城,属于一个姓杨的将领所管辖的区域,其手下官员、士卒等散布于各处。左邻右居都有兵卒进住,我家也住了两个士兵。可是这些军人住在他人家里毫无规矩可言,践踏祸害无所不为,我每天还要供给他们上千的钱币。

时间一长,渐渐的感觉难以为继,不得已与左右邻居商量,一起请他们的杨将领吃顿酒饭。

酒席宴间,我强做恭敬不断讨好这位杨将领,终于讨得欢心。这顿饭吃的效果不错,杨将领指示那几个士卒离这儿远点,别再捣乱。杨将领看来还很喜欢声色之娱乐,会弹琵琶,对我们表示很想找一名高档次的扬州妓女,最好是当地名妓,以便在军务闲暇之时休息娱乐。

由于酒喝得融洽,当天晚上,他又回请我一起喝酒。本来一心要纵情欢乐一晚,但忽然督镇史可法的一张纸条传到酒席宴上,杨将领展开一看,为之脸色大变,急忙起身登城而去,我们大家也只好散了。

第二天二十五日早上,传出督镇史可法的告示,里面有“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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