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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重回昌南城

歙州城相当于现代的黄山市,级别要比昌南城高,繁华程度不言而喻,建筑以砖、木、石为原料,以木构架为主。梁架多用料硕大,且注重装饰。还广泛采用砖、木、石雕,表现出高超的装饰艺术水平。

任宁与绝情混迹在人群中,只是凌乱的衣衫显得有些突兀,像极了乞丐,若是手里拿着破碗,估计也会赚些铜板。

绝情一身白衣飘飘同样扎眼,为了显得随和任宁进了针织坊买了两身像样的衣服。

他穿不惯那些绫罗绸缎,反倒是粗布麻衣更为合身,配上帽子颇有几分家丁的样子。

绝情仍是一袭长衣,却是换了个朴素的颜色,有点像穷酸书生,任宁倒成了他的书童,只不过这个书童年龄有点大。

在绝情顶喝了近一个月的粥,任宁肚子里没有一点油水,找了家客栈点了些酒肉。

当他正准备狼吞虎咽的时候却发现绝情已经吃的盆干碗净,饭量惊人,他也只能多点几分,若非他带足银两还真不够绝情吃的。

天色渐暗,任宁找了家客栈暂时安顿,等天亮再回昌南城也不迟,有绝情在身边他不担心遇到危险,安心的熟睡。

第二天一早却发现绝情还在熟睡,顿时没了安全感,倘若真有刺客以绝情此时的状态还不知谁保护谁。

为了早一天回到昌南城任宁买了辆马车,与绝情分坐在两侧,飞奔着出了歙州城。

从未下过山的绝情对马车充满了好奇,他见过松树、猴子、麋鹿,甚至还有豺狼、虎豹,却从未见过马,这种以奔跑著称的动物。

出了歙州城后是一片森林,其中有条官道,还算平坦,吃过嫩草的马儿飞奔着,绝情似乎感觉马儿拉着车有些劳累,下了车穿梭在树林中,速度一点不比马车满。

任宁也只能尴尬的说到“年轻真好”竟忘却了自己用着十八岁的身体。

在绝情看来世界只有绝情顶那么大,他能飞奔好几圈,万没想到这条路如此漫长,一个时辰后跟受了委屈的小猫一样重新上了马车。

对于新鲜的世界他有太多好奇,却从不开口,任宁只能硬着头皮给他讲一些常识,毕竟他要跟人交流。都市藏真

食色居与将进酒连个名字隔了一条昌江,颇有些韵味,或许也是缘分。

就在任宁好奇为何不见万瓷都的时候突然看到酒楼里一个熟悉的身影,分明是那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叫着宁哥的小三子,此时却是一副店小二打扮。

柜台前面除了高伯还有一名身穿大红色长尾鸾袍的绝色佳人,不是秦歆瑶又会是谁?

“吃。”绝情同样发现了这家酒楼,抢在任宁前面进了大门。

任宁却是压低了帽檐低着头灰溜溜的进了大门,他的穿着并不出众,再加上低着头没引起旁人的注意,也只有小三子笑脸相迎说着“客官请进。”

任宁扫视一番,里面只有两三桌客人,吃的都是最简单的菜色,又回到之前孙氏酒楼的模样,显然没多少收入,任宁有些扎心,却并未立即表露身份,而是选了靠窗的一桌。

“大小姐,今天只进了二两银子,我们在亏钱。”高伯轻声抱怨道,显然是不满意秦歆瑶开酒楼。

二两银子的收入减去成本只剩一两,还要去掉厨师的月钱,若是再算上他们几人的月钱,还有房租绝对亏损,索性这家店铺是买下来的,他们也不需要月钱,勉强还能维持生计。

半个月前万瓷都没了货源,濒临破产,秦歆瑶记得任宁临走前留下的那句“备好酒菜,等我凯旋。”于是自掏腰包开了这家酒楼,时刻等待任宁的归来。

看着秦歆瑶无奈的表情任宁有些心酸,他知道高伯说这些不是责备秦歆瑶,而是表达内心的无奈,原本还指望万瓷都重振任家,如今化为泡影。

小三子始终笑脸相迎,恭敬的问道“客官您要吃些什么?”

“肉。”绝情毫不避讳的说到。

“您是要什么肉呢?”小三子有些为难的回答,肉的定义较为广泛,总不能随便给他们上一盘肉。

任宁想了一会说道“东坡肉、水晶肴肉、无为熏鸭、宫保鸡丁……”

这一连串的菜名小三子从未听过,只能尴尬的说到“抱歉,本店没有这些菜色。”

任宁摘了帽子拍着桌子说到“没有还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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