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方起拉风的红旗超跑s9引来了无数目光。就算是在京都这个卧虎藏龙之地,超跑s9也能稳稳占据一席之地。
天南街红林公园,天府一号别墅区,方起稳稳驶进。
照着别墅区内的标识牌,很快来到了3号别墅。正当他想要把车开进3号别墅的时候,听到了车外传来叫骂声,这让他有些好奇。
天府一号别墅区的居民都是有钱人,就算素质不咋地但也会考虑到自身身份,所以他一路走来压根听不到稍微大一点的声音。
他往车外看去,一名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正在扯着脖子怒吼,手里还拿着一根木棍,形如市井里的小混混,在男子脚下,一头毛发稀疏的老狗被打得奄奄一息,眼看是活不成了。
方起心中有些不忍,万物皆有灵,好歹也是一条生命,为何要如此残害。
他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朝中年男子走去。他的速度很快,却又给人一种无比自然的感觉,仿佛这只是他平常散步的速度一般。
他转息间来到男子身前,抬手将男子欲要挥下的棍子抓住。
中年男子微微一愣,抬头看了方起一眼,眼里还残留着残暴愤怒。试图挣开方起的手,却发现任由自己如何努力,都无法动摇眼前的年轻人分毫。
这让他有些震撼,自己可是每天都有到健身房健身,一身的肌肉可不是盖的。就这样,依旧动不了眼前的男子分毫,这就有些恐怖了。
他稍微将心中怒吼收敛,挤出一抹微笑道:“朋友,你这是什么意思?”
方起微微一笑,和颜悦色道:“老哥,这狗我看着挺可怜的,好歹也是一条生命,你不至于打死它吧。”
男子暗中又尝试了一把抽回棍子,发现无济于事后,有些无奈地说道:“小兄弟,你能先把手松开吗?”
方起一松手,静静看着男子,等待下文。
男子瞪了地下的流浪狗一眼,这才看向方起说道:“小兄弟,你是不知道,不是我残忍,而是这狗欺人太甚!”
方起眉毛一挑,有些好奇,问道:“欺人太甚?怎么说?”
男子目光幽幽,有些追忆地道:“你是不知道啊,从我进来天府一号的第一天开始,这条狗就在这里了。每天深夜,这狗都会悄摸流进我的家里,偷吃我家里的东西。
如果只是这样,那也就算了,我还不至于为了这点东西跟条狗动怒。关键是这条狗的毛发和排泄物弄得我心烦意乱,生活严重被扰乱!”
“时间一长,我忍受不了,打电话给物业,物业来了好几次。谁知这狗机灵得很,知道有人来就躲起来,几次下来都没有抓到。
在之后我就绝了请物业的念头,想自己把这条狗收拾了。在今天,终于被我逮到了!!”
说道最后,男子有些咬牙切齿,看来他确实被这条流浪狗弄得几近发疯。
方起听完前因后果,有些能够理解男子。住在这里的人,对生活品味追求高,每天都要被一条狗把自己的家弄得乱七八糟,时间一长谁也受不了。
他低头沉思一番,还是决定救这条流浪狗一命。
“老哥,虽然是这条狗招人烦,但它也只是为了找口吃的。这样吧,我把这条狗带到附近的动物收留所,不至于把它打死。”
男子一听,觉得方起的提议不错,反正又不用自己亲自送,脸上带上和颜悦色,说道:“那就麻烦小兄弟你了。哎对了,你是刚搬进来的吗?我怎么面生的很。”
“我是今天才买下3号别墅的,今天第一次来。”
男子看了一眼远处的红旗超跑s9,眼里闪过一抹惊艳,有些佩服地说道:“小兄弟你真厉害!那么年轻就能买下一套别墅,老哥与你一比,黯然失色啊。”
方起微微一笑不置可否,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把这条狗带走了。”
“行嘞!小兄弟你忙吧,我先走了。”男子说完就转身离去。
刚才那些只是客套话,两人萍水相逢,或许以后都见不到面。
方起低头看向流浪狗,这时他才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流浪狗瘦的皮包骨,全身毛发因为整日的风吹日晒,已经出现许多脱落痕迹,没脱落的也扭成一团团。狗血流了一地,嘴巴大张着,已经奄奄一息。
望着这一幕,勾起了方起以前的回忆。
在他小时候,父母外出打工之后,他自己养了一条黑狗,只是最普通的土狗,他简单的取名为小黑。
一开始,他是不喜欢小黑的。因为小黑小时候很瘦,一点也没有其他小狗的可爱憨态,反而很难看。不过那时候的他没钱,只能买下小黑这条最便宜的狗。
买下小黑后,他每天就多了一项任务,就是喂小黑吃饭。当时没钱,也只能自己吃什么小黑就吃什么,自己吃肉小黑喝汤,有时候实在没饭吃了,小黑还要自己出去找东西吃。
时间久了,他和小黑也产生了感情。而小黑也出奇的懂事有灵气,每天晚上都趴在他的房门口,每天早上准时叫他起床,比闹钟还要准。
但是,在小黑3岁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晚上自己出去与一名招惹自己的小子干架,他没想到的是小黑也偷偷跟着自己出来。
等到他打完架,伤痕累累回家的时候,小黑已经不见。
之后,他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小黑。他已经知道,小黑是不可能回来了。
不是被狗贩子抓了,就是被车撞了,又或许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