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杰,县承,副主官,也就是副县令的意思。
此两人是在编的正式官员,属于领皇粮,吃俸禄,有品级的正式公务员。
然后就是主簿和师爷,一个算账的,一个算是出谋划策的,师爷要是放在现代,应该就是县长的秘书加顾问吧,这两人为县令自己招募,县令自己掏钱养,一般县令调任的时候,大多也会带着师爷或主簿,因为这俩人里肯定有一个县令的幕僚。
两个领导确定了,然后就是下面具体办事的各个司房。
主管户籍,土地,收税事务的户房司吏,主管治安事务的刑房司吏,当然刑房也可以叫作巡捕房,不管叫什么,他们的职责其实都是差不多的。
主管农耕和畜牧的农房司吏,主管水利、修路、架桥的工房司吏,还有主管一县教育、文化活动、祭祀活动的‘教谕’,最后一个则是统计司,负责统计县里的各种数据。
至于衙役,由县里雇佣,连合同工都不算的那种,就是专门跑腿的帮闲,哪个房需要干活儿都可以领出去的那种。
至此,整个县政府的管理架构也就完成,县令、县承、师爷、主簿、下设六房,领头的为司吏,司吏下面还有数量不等书吏,算是办事员,也是书记官,秘书之类的,就是帮忙跑腿,做记录的。
这一个县衙,明面上的官吏加在一起是八个人,县令和县承是正式的公务员,师爷和主簿则是县令私人养的幕僚,六房司吏是合同工,而且是有机会转正的那种,剩余的书吏和衙役,全都是雇佣的临时工,工资不够吃饭的底层员工,唯一的福利,就是县衙管一顿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