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秋,阿秋!”
莫名其妙的打了两个喷嚏,胡禄揉了揉忽然间痒痒的鼻子,心中有些莫名其妙,穿越过来这么久了,他还真没打过喷嚏。
“难不成,昨晚着凉了?要不要去买点感冒药呢?还是说去医院看看?不对,不想流鼻涕,该不会是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吧?会是谁呢?臭蝙蝠?还是老管家?”
胡禄十分恶意的揣测着有可能在背后说他坏话的人,不过他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
揣测了一会无果后,胡禄便开始今天的小说填充。
经过这短时间的努力,胡禄已经写到主角初恋失败,马上就要进入到全文的有一个高潮,主角和宗教势力的代表教廷之间的斗争。
对于这一部分,胡禄会着重进行渲染,力求把教廷的卑鄙,无耻,肮脏,龌蹉更加深入的表现出来,以此来改变灯塔国人对他们的神的印象,开拓他们的思维,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对他们的信仰进行一次打击。
想一想,如果真的成功的话,那画面,简直太美了。
情丝嘛,自然要有情绪波动才能产生,而论情绪波动,又有什么比得上网友们撕逼大战呢,这些闲的蛋疼的键盘侠们可是可以为了豆腐脑的甜咸问题大战几天几夜的。
相信国外的网友也应该不会例外,如果实在不行,就让他们来喷自己吧,反正被喷几句也不会怎么样,横竖都不吃亏。
抱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思,胡禄尽情的往小说里注入自己的私货,反正这里是灯塔国,就算掐翻天了,他也无所谓,更何况这里提倡言论自由,胡禄也不担心会有河蟹大神出没。
说实在的,胡禄也很想不明白,灯塔国的这些总统高官,就喜欢被喷,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莫不是有着的倾向……
胡禄赶紧摇了摇头,把这些有点危险的思想抛之脑后。
……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胡禄的日常就是写写书,陪一陪女朋友,晚上出去浪几圈后,回家睡大觉。
哦,对了,还有隔三差五的去哥谭河里钓钓鱼,不得不说,这里的鱼可真肥,胡禄上次能够钓到心仪的大小的鱼绝对是走了狗屎运了,之后再去,钓上来的,就算是鲫鱼少说也有三五斤,个头贼大。
还有一次甚至钓上来了一条鲶鱼,足有半米多长,那天晚上的鱼肉火锅味道真不错,肉很嫩滑,汤也很鲜美,一顿下来,锅底都被吃了个干净。
“哥谭真是个好地方啊!”
胡禄寻思着,那天等布鲁斯回来了,请他吃一顿全鱼宴,哥们吗,就是要分享,一个人吃独食可没啥意思!
给帕米拉送完早餐,胡禄又顺路去钓了条鱼上来,准备拿来作为今天的午餐。
当他回到家时,只见家门口有个人影在晃来晃去,时不时的往房子里面张望一下,似乎是在找人的样子。
“咦,爱德华,你这个局长助理怎么有空过来?”
胡禄上前一看,这不正是谜语人嘛,不过经过胡禄的忽悠,他并没有走上老路,反而在警局步步高升,已经成为局长助理,是哥谭总局蒙特亚局长身边的红人。
当然,这都个把月前的事情了。
差不多一个多月前,胡禄又在超级市场遇到爱德华,那时候的他挽着一个黑珍珠的手,两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样子,胡禄差点没认出来。
正所谓,相请不如偶遇,经过爱德华介绍,知道了他的女伴是哥谭警局的副局长后,胡禄觉得有必要和她搞好关系,于是请他们一起来自己家做客,这也是爱德华之所以知道胡禄住址的原因。
不过,今天的爱德华和上次见到明显有些不太一样,他似乎有些失落,看见胡禄起就一直在叹气。
胡禄拉着爱德华进屋,有事情还是进屋说比较好:“来来来,进来坐,等下在我这吃午饭,正好我又钓了一条大鱼。”
跟着胡禄进屋后,爱德华依然坐在那里唉声叹气的,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本来就长得有些秀气的他,这么一来就更显得柔弱了,说的直白点就是娘炮。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了,咱是哥们,有事就跟哥们说,哥们一定挺你!”看着爱德华唉声叹气了半天,胡禄实在是忍不了了,一边处理着手里的鱼,一边说道。
“这事说来话长!”爱德华还是有些犹豫,不知道是该不该说,还是该如何去说。
胡禄“啪”的一声,剁掉了鱼头,说道:“那你就长话短说,干脆一点,就像我收拾这条鱼一样。”
“哦,胡,我实在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吃这种东西,黏糊糊的,好恶心哦!”作为一个灯塔国人,爱德华实在是无法理解华夏人的饮食文化。
“你小子脸皮越来越厚了,上次是谁一口气吃了老子半锅鱼的!”听到这话,胡禄一脸嫌弃的拿着刀指着爱德华说道。
爱德华闻言尴尬的笑道:“这能怪我吗,我是先又不知道你烧的是这种鱼,再说了,谁让你鱼里面没有刺的,我当时就是以为是海鱼才吃的。”
“你的意思是怪我咯!等等,不对啊,你小子是在转移话题啊,你丫一个兼职法医,尸体都没少摸,还会觉得这个恶心,爱德华,你小子心眼越来越多了!”
胡禄明察秋毫,瞬间就发现了爱德华的不对劲,找出了他的破绽,直接逼问道:“你小子别藏着掖着了,赶紧说,到底发生了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