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美漫里的葫芦娃>第六十二章 赏金猎人

第二天一早,胡禄的小窝中就传来了动静,当然不是那种动静,而是起床的声音。

帕米拉需要早起去研究所,所以一旦在胡禄这里住宿,都会早早的起来,先准备好早餐,然后再出发去研究所。

听见帕米拉起床的声音,胡禄也醒了,昨晚上陪帕米拉,胡禄并没有出去浪,所以,早早的就休息了,这会醒了过来,自然也就不再想睡,下楼打开了电视,一边听,一边看这帕米拉在厨房忙碌。

每天看看新闻已经是胡禄的一个新习惯了,在这个网络还不怎么发达的年代,电视和报纸是获取外界信息的最好途径。

此时,新闻上正在报道昨天夜里发生在黑门岛的黑门监狱劫狱事件,在主播的渲染下,黑门监狱被劫这件事情被无限扩大化,简直就成了哥谭末日。

胡禄出门拿来了今天的早报,果然,上面也是大篇幅的描写黑门监狱的事,甚至描写的比电视上还要夸张,同时报纸上也发发出了对越狱的囚犯的通缉令,三百多号人,足足占据了一整张报纸。

而在报纸最显眼的地方,则是从幸存者口中得知的主犯黑面具的通缉令,曾经被关押在黑门监狱里的武术大师铜虎也是榜上有名,鉴于他们的危险程度,通缉令被登在了最显眼的地方。

“啧啧啧,哥谭真的是要变天了,什么妖魔鬼怪都一个接着一个的蹦出来了!”新闻的严重吸引了胡禄的目光,花了一点时间了解了之后,胡禄不由得感叹道。

转念一想,胡禄又不由得心生疑问,到底是蝙蝠侠导致哥谭如此多灾多难,还是因为他哥谭才能有片刻安宁?

也不怪乎胡禄会这么想,事实上,在没有蝙蝠侠之前的哥谭,虽然也是罪案频发,到处都充斥着黑暗,但是,要说对哥谭造成多大的破坏的,还真没见过。

反倒是蝙蝠侠出现以后,引来了一堆和他针锋相对的超级罪犯,别的不说,单说一个月前遇到的小丑,精神病,研究了什么笑气,能把人活活笑死,还是特么是群体攻击。

其它的还有像胡禄看过的那本哥谭攻略里提到的,什么稻草人啊,萤火虫啊,都喜欢aoe,不是毒死一大片,就是烧死一大片,而这些造成巨大破坏的超级罪犯,都是在蝙蝠侠出现之后方才出现的。

当然啦,蝙蝠侠的出现,让很多罪犯都寝室难安,尤其是暗中掌控哥谭的大佬们更是把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而当他们自己对付不了蝙蝠侠的时候,也只能请外援来帮忙。

所以,世界上的超级罪犯汇聚到哥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当然,造成这一切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蝙蝠侠的偏执,他坚持的不杀原则,正是这些罪犯肆无忌惮的依仗。

“或许,我可以帮他一把!”

姥爷坚持着不杀一人的原则守护着哥谭,胡禄很佩服他的这一点,但是,他并不认同这个价值观,有些人或许真的罪不至死,收拾一顿后交给法律去仲裁,这是可行的,毕竟并不是所有人天生都是坏人。

但是,有些人,他们并不适用这个原则,在胡禄看来,当他们犯下杀人的罪行的时候,就已经被剥夺了生而为人的权利了,因为人有人性。

如果连自己的同类都能够毫无顾忌的肆意杀戮,那么,人和畜生又有什么分别,那么凭什么让这种人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继续让他们去残害更多的人吗?

在华夏文化哺育下成长起来的胡禄,拥有着完全不同于西方人的价值观,在这些收到宗教洗脑的西方人看来,杀戮是野蛮的,是对生命的不尊重,违背了他们的神所说的万物平等。

再加上在现在西方的主流文化中,资本家们已经掌控了主要的话语权。所以,在资本的渲染下,人们更多的是奉行有钱真的能够为所欲为。这也就助长了西方领土上的犯罪之风。

而在胡禄看来,这些西方国家整天吹嘘的人权,前提是人,如果一个人连畜生都不如了,那么还有什么资格去享受人权,任违背天理的事情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出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既然姥爷打算坚持不杀原则,那么,胡禄就帮他一把,彻底的将这些反人类的家伙扼杀在摇篮之中,就当是姥爷资助他的回报,拿钱办事,天经地义。

这么一看,胡禄忽然觉得自己成为一个赏金猎人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拿着姥爷的钱,帮姥爷干掉一些他不方便动手的敌人,这样胡禄心中也能安心一些,不然总觉得好涎了一样。

心中打定了主意,胡禄顿时轻松了许多,不过既然决定这样做了,那么接下来的日子可就有的忙了,大概没时间像现在这样咸鱼了。

话说回来,要不要去找份工作呢?胡禄思考起这个问题,不过想了想,他瞬间就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了,开玩笑,咸鱼就应该有咸鱼的觉悟,翻身什么的,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胡,吃饭了!”就在胡禄思考的时候,耳中传来了帕米拉的声音,胡禄循声望去,只见帕米拉在厨房中忙碌的身影是那么的动人,胡禄觉得,自己还是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小白脸吧!这样才好守住眼前的妹子,不让人抢走。

帕米拉脸上的斑纹已经褪去,胡禄也没想到没有了斑纹后的帕米拉,颜值瞬间就突破了地球表面,听说最近有很多不长眼的总是在撩拨她,胡禄觉得有必要在帕米拉面前对展现一下自己的存在感,工作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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