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美漫里的葫芦娃>第一百零六章 扑街的原因

“唉,先不管了,先把今天的上传了吧!”

胡禄在这个熟悉的页面上操作了一番后,将今天的章节上传了,顺便问网站的主编要了一个最好的推荐,然后尽快把后面的章节码出来。

有了布鲁斯创立的这家公司的支持,输入法有了中文版本,胡禄再也不用苦逼的手写了,用键盘码字,把他的写作效率提升了不只一个档次,至少好几个档次。

能用键盘码字了,虽然手感比不上十几年后才出现的机械键盘,但是对于胡禄来说总比写到手抽筋好。并且能用键盘打字后,胡禄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腰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一口气码上一天的字也不觉得累。

这些天下来,胡禄码出来的字比过去一个月还要多,不得不说,手写渐渐退出现代工作的舞台是有道理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胡禄沉浸在码字中无法自拔,直到夜幕降临,方才在帕米拉的开门声中回过神来,不知不觉居然在电脑前坐了一天了。

果然,网络文学这种东西简直有毒,不管是看,还是写,一旦入迷了,坐在那里废寝忘食简直是家常便饭。

不过帕米拉都已经过来了,胡禄也不能在沉迷其中,他可不想成为那种注孤身的钢铁直男,匆匆跑下楼,把帕米拉迎了进来。

“你该不会装了摄像头吧!我都还没开门进来,你就知道我来了!”一次两次还算凑巧,但是每次都是如此,帕米拉不由得打趣道,说着还把身子探出门外四处看了看。

“这叫心有灵犀,当你靠近我一定的范围我自然就感应到了,在我的老家,传说只有真爱才会有这样的能力。”胡禄简直是臭不要脸了,什么都能往两人之间的关系上扯,帕米拉何曾听过这样的情话,被哄得笑容满面,心中甜似蜜糖。

“讨厌,就知道胡说,你还是改名叫胡说好了。”跟胡禄待着就了,帕米拉也学了不少汉语,学霸就是学霸,这才过去多久,都能用汉语和胡禄开玩笑了,“不跟你扯了,我去做饭。”

帕米拉去厨房忙碌了,胡禄也连忙跟了上去,他可不是那种女人做饭,男人享受的钢铁直男,再说了,这么热的天,在厨房里穿围裙之前还是先脱掉几件衣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胡禄是那种人吗?

当然不是,他跟进厨房的目的就是想了解一下灯塔国对于文学的喜好。

“帕米拉,你看了我写的书了吗?”帮着帕米拉洗菜,胡禄顺口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帕米拉一边切着土豆,一边说道:“嗯,看过一点,还行!”

“那你觉得写的怎么样啊?”胡禄继续问道。

帕米拉停下了手中的菜刀,思索了一下道:“剧情跌宕起伏,文笔清醒脱俗!”

“……”胡禄闻言,顿时无语了,这纯粹是在敷衍嘛,看来自己写得作品似乎真的不受灯塔国人欢迎啊!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帕米拉,你们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啊?”胡禄觉得还是要从源头入手。

“呵呵!是不是小说无人问津所以头疼啊?”看胡禄紧张的样子,帕米拉一语道破了他的心思。

胡禄不好意思的摸了摸下巴,说道:“被你看出来了,帕米拉你还真是善解人意啊!所以说,为什么我的书没什么人爱看呢?”

“其实很简单,因为文化差异!”帕米拉非常自信地说道,看样子她做了不少的功课了,“首先,在你文中出现的很多词语,虽然能够翻译成英文,但是读者并不知道它们的意思,自然也就无法理解文章的内容。”

帕米拉这么一说,胡禄顿时恍然大悟,他穿越前,网文已经在天朝盛行了将近二十年了,但是真正传播出去,也就是穿越前几年的事情。

之所以会这样,一个是它出现的时候,并不是一种成熟的问题,再加上国力的限制,所以对外的输出并不明显,直到十余年后,网文的文风成熟,同时天朝国力不断的增强,自然也就对外开始了文化反输出。

二则是,灯塔国等西方国家,他们这时候的品味还停留在超级英雄这种类型的阶段。

比如那个著名的英国绅士《夏洛克·福尔摩斯》,虽然他并不是那种飞天遁地的超级英雄,但是他一出场就能破解案件,将罪犯绳之以法,撇开破案的阶段不谈,其实也可以把他归类到超级英雄中,只不过他靠的是智慧。

除此之外,还有像魔法小子《哈利波特》,这样冒险类的作品也很有市场,这些完全是因为文化上的差异。因为灯塔国不像欧罗巴和远东的那些国家,它的历史完全就是一部赤裸裸的战斗史。

从早期的牛仔文化,再到后来的反抗建国,世界大战,冷战,一路走来,灯塔国人渴望冒险和渴望被拯救的心理深入骨髓,也就催生了冒险类和超级英雄大行其道。

就像西海岸的影视之都出产的曾经风靡整个灯塔的作品中,尤其以《佐罗》《罗宾汉》《夺宝奇兵》之类的作品呼声最高。足见灯塔国人骨子里的冒险精神。

所以,胡禄的作品之所以不火,不是因为不精彩,而是因为文化上的差异,导致灯塔国人还无法读懂其中的内涵。

“所以,不是我写的不好,而是因为看不懂!”胡禄一脸懵逼的看着帕米拉,他实在是没想到,他的精心杰作居然因为这样的一个原因扑街了。

“我愧对中原五白啊!”胡禄掩面痛哭,前辈们纵横穿越界无敌手的名声就这么被他给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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