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修仙之我是好学生>第三章 李清瞳

看着李清瞳,沈欢扬了扬手中的豆浆包子。

“我正准备给你送早餐呢,看见他们摔倒了,就过来看看。”

“摔倒?”李清瞳摆明不相信。

沈欢急忙又走到兵哥面前,笑道:“这位朋友,你摔着了没?要不要我扶你们起来?”

好和善的样子。

兵哥心头一个激灵,赶紧手忙脚乱的爬了起来。

“不用不用。”

笑话,叫他帮忙?给他十个胆子都不敢啊,刚才他可是已经彻底领教过了。

一群小混混儿赶紧挣扎着狼狈而逃。

沈欢腆着脸的走到李清瞳面前,把豆浆包子递了过去,“喏,这是我才给你买的早餐,还热乎着呢。”

李清瞳伸手接过。

沈欢笑嘻嘻道:“清瞳,你怎么起这么早啊,反正周末又没什么事情,女生多睡觉会变得更漂亮的。”

李清瞳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这么油嘴滑舌了。”

“呃,有吗?”沈欢挠了挠头,左看右看。

李清瞳小口咬了一下包子,看了眼旁边还愣着的林芳琴,“这是你同学吗?”

刚才沈欢大展神威,把兵哥他们打得屁滚尿流,林芳琴仍处在失神状态。

以前,她一直都是眼高于顶的骄傲样子,从来没正眼瞧过沈欢这种普通的小角色,但是现在。

她怔怔的看着沈欢,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他变了,就像完全换了个人。

难道说,是我看走了眼?

这时,沈欢也回过头来,见她还没走,微皱了下眉头。

见他神色有些不悦,林芳琴惊醒过来,心中一慌,忙道:“沈同学,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

说完,她急忙低着头进了校门。

心中的感觉还很异样,但她已经不敢多说什么了,自己得罪他那么深,他没和自己计较,已经是格外的手下留情了。

而且,那个女生好漂亮啊,没想到他居然还认识这么漂亮的女生。

李清瞳的清纯绝丽,也让林芳琴自惭形秽。

看着林芳琴离开的背影,李清瞳眼睛忽闪忽闪,“沈欢,你这同学挺漂亮的嘛。”

沈欢轻轻一笑,以前,他也觉得林芳琴很漂亮,甚至还有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幻想,不过现在嘛,他已经继承了紫罗天尊的衣钵,又看到了她那么不堪的一幕,他心中就只有浓浓的不屑了。

外表光鲜,内里糟粕,这样的女生,就只有一个字,俗。

他笑道:“她哪叫漂亮啊,我认识一个女生,比她漂亮不知多少倍呢。”

李清瞳轻轻吮了口豆浆,“是不是哟?你又在哪里认识了什么漂亮的女生?”

沈欢故作叹了口气,“唉,那是很久以前了,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辈子是完了,后来,我和她一起上小学,初中,每一天…哎,轻点,轻点,清瞳,我错了我错了。”

沈欢装模作样,话还没说完,背上就传来一阵刺痛,他连忙讨饶。

李清瞳重重的掐了他几下,“好你个沈欢,学坏了是不是。”

她懒得再理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抬起脚向前走去。

沈欢小心翼翼的跟在她屁股后头,嘿嘿傻笑。

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十年,李清瞳和他的关系一直都很好,并没有因为他出生贫寒而歧视他。

只是,她真的太耀眼了。

以前,她对他的好,沈欢都只敢埋在心底,能和她做朋友,已经是很幸运的了,他从来不敢再奢求其他。

但是,现在。

看着前面的女生,沈欢胸中豪情万丈。

李清瞳,我,沈欢,有能力,为你做任何事情啦…

……

“清瞳,你这么早起来是要干嘛去啊?”

街上,沈欢屁颠屁颠的跟着李清瞳。

时间才七点过,山区小县城的生活节奏悠闲,加上是周末,街上依然很冷清。

“我想去人民公园跑步。”吃完了早餐,李清瞳顺手把袋子扔进垃圾桶。

她和沈欢的老家七仙镇,是庆县最偏远的一个乡镇,每天只有四班车,单程都要两个多小时,所以她每个月也只回去一趟,其他时间都是在学校里。

沈欢道:“学校里不是有运动场吗?”

李清瞳撅了撅嘴,“我哪儿敢在那里跑啊,跑着跑着就有好多吊尾巴,甩都甩不掉,烦死了。”

沈欢恍然大悟,李清瞳长相实在太出色了,没有男生不会被她吸引的,有几次去运动场跑步,跑着跑着,身边就围起了一大群男生。

谁叫她魅力太大呢,女生太漂亮了,也是一种苦恼吧。

庆县县城不大,青广河穿城而过,把城镇分成两半。

庆县中学在城这头,人民公园在城那头。

中间连着一座桥。

快要到桥头的时候,一辆白色现代小轿车靠了过来。

庆县地处山区,经济不是很发达,能买得起车的人,也算得上牛逼了,沈欢就经常看到,有些人开着车到校门口来勾搭女生,成功率还蛮高的。

车窗打开,一个年轻男子探出头,“嘿,李清瞳。”

他们好像认识?

李清瞳看了那人一眼,皱了皱眉,没有甩他。

车子停住,跳下来五个人,都是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样子。

几人拦住两人,那男子道:“李清瞳美女,这是要上哪儿去啊?”

李清瞳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吴俊,麻烦你让开。”

那叫吴俊的男子没有动,“美女,我是真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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