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夜色昏沉,用餐的大帐中早已经点起了几百根粗大的蜡烛,把偌大的帐篷照耀的如同白昼。长长的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四周角落里的铜质兽首炉子里飘散出香料的味道,十几个美貌的女奴小心翼翼的捧着精美的餐后小甜点,正在伺候克拉姆王子和施伯伦大人用餐。用银质的餐刀切下一小片小牛肉,这片烤到六成熟的肉片红白相间,放到天青色的瓷盘中,拿起小巧玲珑的勺子舀出一点深海鱼子酱,和着颜色可爱的小牛肉送到嘴巴里,慢慢的咀嚼着,体验着唇齿间的美味。在施伯伦所有的意识当中,这才是一个贵族应该享受到的晚餐。一想到前些日子那不堪回首的苦难,施伯伦就愈发的真心现在的生活。虽然是寄身于克拉姆王子的军中,但克拉姆王子不仅是一个热情的主人,更是一个贴心的朋友,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懂得享受的贵族。只有贵族,才更理解贵族。只有克拉姆王子这样富有并且乐于帮助朋友的贵族,才会让施伯伦重新找到昔日的感受。现在的施伯伦,已经洗去了满身的泥垢,身体虽然还是比较虚弱,但是在穿上一身昂贵的白色礼服之后,再配以优雅的贵族仪态,谁能想到在几天之前他还是一个在烂泥中苟活的乞丐?微微抬起右手,乖巧的女奴立刻在他手中的水晶杯子里斟上了甘甜的葡萄酒。葡萄酒醇厚爽洌,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杯中闪耀着玫瑰一般的娇艳颜色。施伯伦微微擎臂,对着长餐桌另一头的克拉姆王子遥遥举杯:“万分感谢克拉姆殿下的盛情款待,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克拉姆王子的脸上洋溢着最热情的微笑,应言举起酒杯:“真是个美好的提议,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一定可以天长地久,为了友谊,干杯!”在最困难的时候,克拉姆王子帮助了自己,这让施伯伦万分感激,同时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或许是因为这份友谊实在动人,或许干脆就是葡萄酒的缘故,施伯伦那苍白的脸上已经泛起了一丝红晕。克拉姆王子一边吃着烹饪的恰到好处的鹅肝,一边有意无意的说道:“上一次在爱情峡,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战,重创了肯特的来援之兵,只可惜让那个可恶的道格拉斯给跑掉了……”说到这里,克拉姆王子说话的语气出现一个小小的停顿,抬眼看了看施伯伦。提起“道格拉斯”这个名字,施伯伦脸上的那抹红晕顿时变成了病态的潮红,优雅的贵族仪态一扫而空,脸色已经扭曲起来,咬牙切齿的样子如同狰狞的恶鬼,重重的一拍桌子大叫起来:“可恶的道格拉斯,该死的道格拉斯,居然让他跑掉了!”克拉姆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端起酒杯浅饮了一小口:“其实当时完全有机会把道格拉斯干掉的,但是我始终认识,只有神子杀死另外一个神子才更有意义。所以我命令手下捉活的,想要把道格拉斯亲手交给你,由你来杀掉他。你也知道,活捉他的难度比杀死要高很多,因为的布置上的一个小疏忽,还是让他逃走了,真是可惜啊!”在爱情峡的那次伏击,确实给从肯特方向过来的援兵造成了一些损失,却远远没有克拉姆说的那么夸张,也谈不上什么重创。事实上他埋伏在那里的沃尔夫狼兵遭受了道格拉斯的重创,死伤惨重。事实是什么样子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让施伯伦知道道格拉斯刚刚吃了一场大败仗,要这个蠢货相信沃尔夫狼兵远比肯特军队的战斗力更高。每次提起道格拉斯这个名字,施伯伦的陷入一种无理智的癫狂状态,这次当然也不会例外。“我最亲爱的朋友,克拉姆殿下,没有谁比我更加了解道格拉斯那个混蛋,他根本就没有正面作战的勇气,他所有的成功都是建立在鬼鬼祟祟的偷袭上面。要是有机会和他正面作战,我一定可以把他打的落花流水跪地求饶。”说着说着,心头的恨意就再也控制不住了,施伯伦手舞足蹈的比划着:“我一定要打败他,要他跪下来舔我的靴子,直到我把他羞辱的够了之后,才一刀一刀的慢慢把他杀死,用最残忍的手法把他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我要听到他凄厉的惨叫,我要看到人徒劳的挣扎……”“我最亲爱的朋友施伯伦阁下,”被施伯伦成为亲爱的朋友之后,克拉姆同样使用了这个长长的敬语:“现在的道格拉斯已经损兵折将,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我的狼骑斥候已经完全掌握了他的踪迹,他的兵力,他的前进路线和作战意图,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可惜的是,我的目标是莫尔斯城堡,我希望得到以这个城堡为核心的整个莫尔斯盆地,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对付小小的道格拉斯……”“我最亲爱的朋友,”施伯伦脸上的潮红更浓烈了,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如果你信任我的话,请给我一支军队,我要去打败那个该死的道格拉斯。”“信任?我当然会无条件的信任我的朋友。”克拉姆站起来走到施伯伦的身旁,拉着他的手,以无比信赖的口气说道:“你是我见过最具军事才能的兽人,我始终相信,你一定可以像碾死一只臭虫那样把道格拉斯干掉。你能够主动帮我拦截道格拉斯,我万分感激。这样吧,我马上就抽调一支最具战斗力的狼兵,由你率领去和道格拉斯决战。”一想到自己还有机会手握雄兵去和道格拉斯决战,施伯伦就兴奋的通身颤抖起来,用两只手抓住克拉姆的一只手紧紧的握着:“只要能报仇,只要能洗刷我所承受的屈辱,我一定会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