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摇滚教父>第74章 尘埃落定

吉姆所在的乐队名叫【闪现】,是一支典型的,纯粹的流行摇滚乐队。

在吉姆发来的deo里,八首歌都以快节奏、充满力量感的旋律为核心。

流行摇滚,这也没有出乎罗杰的意料。

吉姆一直所喜欢的,就是流行摇滚。这也是两人当初闹出矛盾的最大分歧所在。

即使是现在,主导罗杰身体的灵魂换了一个,罗杰依旧不会去唱纯粹的流行摇滚。

这与个人爱好无关,纯粹是为了达成目标而做出的选择。

在罗杰的前世,可以贴上“传奇”标签的摇滚歌手和乐队有很多,但却没有一个,是以纯粹的流行摇滚而走上巅峰的。

哪怕是其中几支偏向于流行风格的乐队,在流行之外,也带有着独一无二、无法被模仿的风格和特点。

比如影响力超出音乐之外的披头士乐队。

纯粹的流行摇滚,或许在商业上价值巨大,但却很难更进一步。

这种被贴上“口水歌”标签的风格,从来不受最死忠、最硬核的那一批摇滚乐迷的待见,更加不被专业人士所喜欢。

虽然在罗杰的眼里,所谓的专业人士就是一群自娱自乐的傻x,而且很容易被外界所影响。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群人的影响力非常惊人,尤其是在各大奖项的评选中。

而如果失去了这些,一支乐队再怎么出色,也只是赚的钱多,而不可能成为传奇。

最高的成就,就是林肯公园那一级别。

这样的成就并不低,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歌手和乐队,穷尽一生,都不可能达到这一级别。

但罗杰有着更高的起点和基础,所以绝对不会满足于此。

所以,从一开始,罗杰就确定了自己要走的路。

风格化的摇滚乐队,流行的元素可以有,并且也必须有,但却不能喧宾夺主。

风格化的流行,这就是罗杰要走的路。

纯粹的流行摇滚,罗杰自己是不打算去唱的。

不可否认的是,流行摇滚虽然在圈内的评价不高,但传唱度却很广。

甚至在很多对摇滚音乐一知半解的人的认知中,这些流行摇滚乐队,反而比诸如齐柏林飞艇、黑色安息日这样的摇滚传奇更加大牌。

所以,这部分流行摇滚的歌曲,罗杰也不打算放弃。

自己不唱,却不意味着不能拿出来用,尤其是这些所谓的“口水歌”拥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情况下。

拿出来给别的乐队唱,抽取版权费用,就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而且给别的乐队写歌,需要顾忌的就少一些,不用过多的考虑会被唱片公司分走多少。

反正歌曲版权握在自己手里,授权的条件苛刻一些也没关系,大不了谈崩了,生意不做就是。

【闪现】乐队的首发专辑,确定是一张九到十首歌的完整专辑,吉姆已经准备好了其中的八首。

罗杰只需要提供一首或者两首质量较高的歌曲,作为专辑的主打歌。

当然,首要的条件,还是质量达标,并且与专辑的整体风格统一。

考虑到【闪现】乐队可能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罗杰为吉姆准备了两套方案。

林肯公园的两首歌,《fat》和《nub》,以最苛刻的分成条件作为授权的前提。

另外两首就要便宜些,分别是五分钱乐队的《l》。

这两首歌,只需要较低的一次性授权费用,以及低比例的长线分成,罗杰就愿意授权。

写出歌以后,罗杰并没有立即联系吉姆或者西奥多。

而是在豪斯曼律师的帮助下,完成了版权注册手续之后,才将四首歌和大致的授权条件,发到了吉姆的电子邮箱中。

两天之后,吉姆打来电话,表示闪现乐队所属的唱片公司,愿意l》这两首歌的授权,与罗杰正式商谈。

这没有出乎罗杰的意料,虽然林肯公园的那两首歌显然商业价值更高。

但由于罗杰提出了非常苛刻的版权条款,估计很大可能,还没有上报到唱片公司,在乐队内部就被毙掉了。

这些事罗杰不会亲自插手,吉姆同样也不会,很快就被转交给了唱片公司和西奥多。

“西奥多,基础授权费用你去谈,但是百分之三点五的长线收益分成,这是我的底线。”

罗杰在电话里对西奥多叮嘱道:“如果是排他性授权,那么我要拥有一部分唱片版权。”

想了想,似乎觉得后者不太现实,罗杰又补充了一句:“尽量以非排他性授权的方式达成协议。”

现在的罗杰,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一首歌的完整版权只能卖出两千美元的无名小卒。

在弗恩希尔音乐节之后,罗杰作为urhy乐队几乎所有歌曲的词曲作者,在业内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

虽然距离顶级的词曲作者还有不小的差距,但喊出基础授权费用加上低比例长线分成这样的价码,还是有足够资本的。

仅仅几天之后,西奥多就带着合同和支票,返回纽约。

不出意外,对方选择了非排他性授权的方案,最后的价格,是两首歌总计六千美元,外加单曲本身百分之三点五的长线收益分成。

如果算在十首歌的专辑里,这个分成的比例会降低至千分之七。

将主打歌和普通歌曲的价值并列,这显然不公平,但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过公平可言。

在授权书和合同上签字、邮寄、兑现支票。

处理完这件事,二十世纪娱乐对于乔治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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