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他们找到唱片公司了没有……”
罗杰嘴里嘀咕着,给ac-130乐队发了一封邮件,一方面询问对方是否已经签下唱片合约,并且索取最新的demo。
雷蒙娜-拉维尼肯定是要签下的,至于ac-130,就要看对方的回复再做决定了。
发完邮件之后,罗杰在联系人列表里翻了半天,没有其它值得签下的人选。
——罗杰的社交圈子,大多是已经成名的歌手和乐队,没有拿到唱片合约的新人寥寥无几。
严格来说,只有一个雷蒙娜-拉维尼,还有不确定的ac-130乐队。
随后,罗杰向【金属猴子】和【a】乐队发了一封邮件,说明了雷蒙娜-拉维尼和ac-130乐队的情况,以及自己的设想。
虽然说签下一个有潜力的新人,这种事罗杰自己就可以做主,但知会一声总是有必要的。
另一方面,罗杰暂时不打算亲自出面,继续隐藏自己的大股东身份,以免被二十世纪娱乐得到消息,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罗杰就收到了加里-贝尔和埃文-泰勒的回复。
两个人发的内容不同,但意思都是一样的,总结起来就两个字:同意。
虽然说这和现有的短期计划不太一样,但也不存在任何的冲突。
培养几个新人能花多少钱?
如果是小规模的发行专辑,从制作到发行,整个加起来,平均到每个人身上,短期内最多也就是三四十万美元。
花的钱不多,工作量也不算大,无论是对公司现有的业务,还是对后续的股份收购,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顺手做一下,失败了也没太大的损失,万一成功,那就赚大了。
收到回复之后,罗杰拨通了加里-贝尔的电话,两人详细地讨论了一番——主要是罗杰说,加里-贝尔听。
大体上,依照前世艾薇儿-拉维尼的成名轨迹来操作,人设等方面也尽量贴近。
至于唱片合约,肯定是要签一份长约,最好在十年左右。
自始至终,罗杰压根没考虑过雷蒙娜-拉维尼是否会同意这个问题。
对于一个被拒绝了数十次的乐坛新人来说,阳光海岸娱乐虽然不是什么大公司,但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甚至可以说是救命的稻草。
至于说按照唱片公司的要求去“包装”,这是乐坛的惯例了,无论签约哪一家,无论是否要这么做,合同里都必然会有相关的条款。
大概意思就是先占个坑,用不用那是以后的事。
商谈完这一切之后,罗杰掏出手机,点开联系人列表,翻到雷蒙娜-拉维尼的号码。
犹豫了片刻,没有打电话过去,而是发了一个短信,告诉对方保持电话畅通,几天之内会有唱片公司的人联系她。
…………
签约一位新人,压根没必要让加里-贝尔亲自出面。
目前而言,还是收拢股份的事情更加重要,需要【金属猴子】乐队亲自坐镇。
至于和雷蒙娜-拉维尼的谈判,派遣两名员工就够了。
阳光海岸娱乐现在没有签约艺人管理部门,负责这次谈判的是一位市场部门经理,以及一位法务部的律师。
“两位,你们可以叫我安东尼。”
这次谈判的主导是安东尼,另一位律师只负责拟定、审核合同,以及为合同做背书。
安东尼拿出一叠文件递给雷蒙娜-拉维尼,说道:“这是我的身份证明文件,你们可以先检查一下。”
雷蒙娜-拉维尼的经纪人接过文件,仔细地审验了半天,期间还打了两个电话求证。
过了半个多小时,经纪人终于放下文件,低声说道:“身份没问题。”
雷蒙娜-拉维尼点点头,没有说话。
谈判是经纪人的事,大多数艺人自身并不擅长这件工作。
经纪人没有拐弯抹角,直接提出了最核心的问题:“阳光海岸打算为雷蒙娜-拉维尼准备一份什么样的合同?”
“这是我们准备的样板合同。”
安东尼拿出另一份文件递给对方,开口道:“十五年唱片合约,版权归公司所有,唱片销售收入分成百分之八十,演唱会和其它商业演出收入百分之七十,广告代言收入不分成,全部归雷蒙娜-拉维尼小姐个人所有。至于签约金……”
安东尼停顿片刻,说出一个数字:“一百万美元。”
“这不可能!”
经纪人一听就炸毛了,大声道:“这份合约是chi luo裸的压榨!不符合惯例!”
雷蒙娜-拉维尼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履历,也没有提价的资本。
但哪怕是纯粹的新人,这样一份合约,也确实过于苛刻。
这样的条款如果是在南棒,可以说很优厚了。
但出现在北美,却几乎不会有人接受。
不过这只是漫天要价的手段,先喊一个超高的价码,为后面的砍价留下余地,这是谈判中最基本,也最为常见的策略。
“如果不是罗杰-克里斯蒂安先生的推荐,阳光海岸不会为雷蒙娜-拉维尼小姐提供唱片合约。”
安东尼面无表情,看了一眼经纪人,开口道:“阳光海岸承担了高风险,必然要有预期的高收益,否则我无法向董事会交待。”
“但是这样的条件也太过分了!”
经纪人反驳了一句,但却也在心里将预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