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来一年的收入为抵押,贷款一千万美元,为期一年。
利息不算高,只是北美商业贷款中偏低的水准,年息百分之八,到期之后连本带利一次还清。
虽然摇滚乐队天然就与“不确定性”划等号,但以乐队过去两年的收入,再加上现在明显处于上升期的名气,申请一千万美元的贷款,还用不着抵押版权。
当然,也只能是这个数了。
毕竟对于一支摇滚乐队来说,今年还能赚一个亿,明年就穷得要卖房子,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这笔贷款按照富国银行的要求,算在【darkness乐队管理工作室】的名下。
——乐队的唱片销售、演出分成都是通过这个空壳公司来结算,账户也在富国银行开设,银行方面不会担心拿不到钱。
同时,这家空壳公司还向罗杰个人借贷700万美元,用以购买《美国偶像》的策划书和版权。
这笔资金流动并没有实际发生,交易的仅仅只有节目版权,以及债务。
这笔700万美元的归还时间同样是一年,没有抵押、没有利息。
而后【黑暗乐队工作室】向【darkness乐队管理工作室】贷款2800万美元,并以1美元的价格购买《美国偶像》的版权。
最后,乐队以【黑暗乐队工作室】的名义,向【摇滚控股集团】注资2800万美元,得到其33.3的股权,并签署了一份授权协议。
协议的主要条款仅有一项,只要收购阳光海岸娱乐公司成功,必须以1美元的方式,将《美国偶像》的版权卖给【摇滚控股集团】。
如果收购案在六个月内未见成效,或者在一年内未能达成,则三支乐队需要重新就唱片公司的合作进行协商。
这一系列运作和交易看上去复杂无比,但在商业运作中,却是非常常见的情况。
原因很简单,行使不同职权的空壳公司分开,职能、财务和版权均要独立开来。
除了有些手续上稍显麻烦之外,这样做事实上利大于弊。
如果全部混在一起,未必能方便多少,若是乐队以后涉及的事情多了,还会引起混乱,得不偿失。
事实上,这还算是比较简单的。
换做更加细致一点的做法,还会将【摇滚控股集团】股份分为两类,分别按照资金和资源入股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赚钱自然没什么好说的,若是经营中出现了亏损,或者是扩大经营的追加投入,还要按资金入股的比例进行分摊,而资源和技术入股的部分则不承担经济上的投入和风险。
不过为了避免麻烦,三支乐队干脆省掉了这一步,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给罗杰三人多分了点好处。
…………
开公司的事没有引起任何波澜,【金属猴子】乐队表示,等到四月份,巡演结束之后,立刻就会全力投入到收购的工作当中去。
——他们现在的唱片合约也就持续到这次巡演结束为止。
不过前期的工作,已经在普华永道的技术支持下展开了。
在普华永道的支持下,三位代理人建立起了一支专业的收购小组,频繁地与阳光海岸的股东们进行私下接触,以随时对收购方案做出评估和调整。
买下一家商业公司,从来都不是你出钱我就卖给你这么简单,尤其是股权复杂的上市公司,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更多。
溢价收购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并非万能。
不过这些事,罗杰三人只需要保持一定的关注,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在上边。
反正懂得不多,胡乱插手只会添乱,还不如让专业的代理人团队放手去做。
时间进入到二月下旬,《燃烧》专辑的工作也正式开始。...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