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大明元辅>第004章 捉拿讼棍(上)

是进京告御状这种行为,在后世也有,不过名字略有变动,温和了很多,叫做上访。

但不管是告御状还是上访,总之这种事情,古往今来都是地方官最为深恶痛绝的现象,而做这种事的人,也毫不例外被地方官视之为刁民。

高务实前世对于上访群众其实也是颇为头疼的,但好在他当时并不负责接待上访群众这一块的业务,毕竟那个年代好歹有个信访办,又有所谓县长信箱之类的渠道,一般而言不会闹到他们县委去。

后来他到了镇上,由于盘口变小,他又勉强还算是个“有志向”的年轻干部,倒也没干出什么天怒人怨的坏事,所以他的群众工作仅限于调解了几次乡民之间的集体纠纷,并没有闹到群众上访那般严重。

因此,他对于上访这件事,还算看得开,至少会看一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再说,而不是二话不说先拿人——危机公关其实也是一个优秀秘书所要做的功课。

不过很显然,大明朝的官员们大概对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没有太多切身体会,更没有什么危机公关这种意识,所以他们的反应就比较简单粗暴了。

这里要特别插一句:帅嘉谟的这个行为,放在别的地方可能比较惊世骇俗,但若是在徽州,其实还真不算十分特别。

因为徽州这个地方,民风剽悍。当然这个“剽悍”不是说他们跟戚家军最喜欢征兵的义乌一样,矿区较多,当地百姓动辄打架群殴,而是说徽州人好打官司。

中国的老百姓历来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认为打官司不论有理无理,总之都是丑事,而爱打官司的人,则会被当成“刁民”。而历来地方官考评,也总是以“涉讼事少”作为一地民风是否淳朴的重要标准之一。

然而徽州人的做派,就很不和谐,倒是和后世美国人很相似,动辄兴讼,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公堂,时人形容为“事起渺怒,讼乃蔓延”,并用了一个特别精辟的词来总结:健讼。

相当于说不仅爱打官司,还特别能打,但凡有点什么事,衙门走起!

高务实听梁梧介绍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笑出声来。梁梧只当他是笑话徽州人,也跟着赔笑。其实高务实还真不是嘲笑,他只是忽然觉得好笑:原来我大明居然还有这么一个颇具法治精神的地方?

两人笑完之后,梁县尊继续介绍情况:正是由于徽州当地大量的诉讼,让徽州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讼师,打起官司来唇枪舌剑,在诉状上经常互相攻伐,精彩纷呈。以至于每一任徽州主官,都觉得“你们是本官带过最刁的一届刁民”,对此头疼万分,以难治而闻名。

不过究其根源,这民风倒不是明代才培养出来的,其实早在南宋时,徽州出身的朱熹就曾经无奈地评价本乡人:“其俗难以以力服,而易以理胜。”——你打我,是不能把我打服气的,有本事咱们讲法律、摆道理,说得过我,你才是爷。

其实从这个角度说,徽州人这个习惯其实挺“君子”的。

所以帅嘉谟在本地打不成官司,于是毅然决然赴京上告,这个做法,是十足的徽州范。

然而不管你这范那范,坏了官老爷的好事,都只能是死人范!

徽州府方面,连带其下六县,对于帅嘉谟这个不知死活的讼棍终于忍无可忍了。

你这厮好不晓事,先前越级上报给应天巡抚、巡按两院,咱们看在海刚峰的面子上,也就懒得计较了,现在海刚峰都走了,你的胆子居然还更大了,敢上京告御状?

再不教训教训你,你怕是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尤其是,徽州知府段朝宗忽然接到了他的上司徽安按察使——全称是整饬徽安等处九江卫所兵备按察使——的一封私信,该兵备在信中向他表示:有人把徽州人丁丝绢案悄悄上报给了京中某位阁老,该阁老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也表达了一个意向,大致意思是此案涉及税制,该地方何以久未查实?

这里顺便提一句,徽州府正巧是新安卫的卫所驻地,所以兵备道管他们理所当然,而且兵备道本身也是文官。

段朝宗区区一个知府,得知此事被阁老重臣关注,自然心急如焚,但最麻烦的问题在于,这位阁老没有表明立场,他只是说“为什么事关税制这么重要的事情,这么久还没查清楚?”

这个说法让段知府的判断出现了偏差:单从这句话来看,该阁老对此事本身没有明确的立场,他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地方办事效率太差!

呃,效率嘛,是差了点,但那还不是因为想把事情给拖黄么?

不过,既然闹得都有阁老关注了,那这件事就不好继续拖着不办了,得想法处理。

只是,此前的那个因素依然存在:如果按照帅嘉谟的提议来办,徽州府屁好处都捞不到不说,还一下子得罪六个县,甚至有可能激起民变。

段知府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的乌纱帽比那些什么公理道义之类的玩意值钱得多,所以激起民变这种事绝对不能发生,即便这事情真发生的概率很小,多半只是六县的威胁,也不能视而不见,轻忽大意。

那么,就只能坚持人丁丝绢税继续由歙县独自承担。

可既然如此,那就绝不能容许那个叫帅嘉谟的讼棍继续上蹿下跳,无事生非!

于是,徽州府立刻发牌给歙县,要求歙县即刻传唤原告帅嘉谟至徽州府过堂问案。

但此时帅嘉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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