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大明元辅>第124章 奉旨观政(七)

黄镇守的外甥刘平业务能力看来不错,一下子就把大明火器生产和原料管控的制度给高务实讲得明明白白,高务实听了也觉得在这个时代能做到这样,算是不错了,但他不明白的是,既然制度还算严谨,为何质量还是糟糕呢?

高务实面露怀疑之色,暗想:莫非问题就出在仓储上了?可要是仓储环节有问题,黄孟宇不可能完全不知情,那他还这么屁颠屁颠主动带我来看,岂不就没法解释了?总不成想要贿赂我吧?他是孟冲的人,应该知道我光凭京华香皂就能日进斗金,他拿什么贿赂我?

那边刘平见他面色迟疑,还以为自己说得不够清楚,顿时有些紧张,高务实见了,就笑着安慰了一句:“你说得很好,不过你还只说了生产和原料渠道管理,检验、分发和仓储都还没有说到,请继续吧。”

刘平这才放下心来,又接着说了下去。

原来大明的火器在制造之前,除了要按制造的数量由军器局和兵仗局的主管官员列出所需物料,在购买原料时还要珥委官监懂如有侵欺物料从重治罪之外,为了保证军器在使用时有足够的数量,军器局和兵仗局的官员还要经常检查各府库的军器数目,缺少者要及时补造,送内府该库收贮。

而如果各卫所或布政司需要添造火器,则必须由镇守巡抚等官员开集体会议,将所需数目开列明白奏上,皇帝组织大臣讨论后下达工部,由工部及两局筹办物料制造。如果有新型火器被研制出来,则首先要由军器局生产出样品,由兵部试验后才由政府拔款进行大量制造。

如嘉靖二十三年七月,宣大总督翁万达研制出多种火器,请求如式制造。兵部在试验之后,对有些火器诸如三出连珠、百出先锋铁棒等,俱认为便利可用,确宜多造。而对有些火器如火兽布地雷炮孥等,便认为“似非所需”而建议不多造,都得到朝廷的批准。

至于卫所制造的军器,在品种和数量上都有规定,所造军器每月都要上报朝廷,惟湖广、铜鼓等卫,也就是所谓“路远者”则一年一报。

朝廷每五年还要派巡按御史同按察司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制造的火器和侵欺物料的官员进行治罪,如降级或发边。

在火器制成之后,为了保证质量,朝廷还会派内府给事中和御史等人,从兵仗局取一件样品和制成的火器进行比较,然后进行试验,合格品才能收贮,不合格的要进行重造,这样的检查每三月一次。

后来又在西安门设置试验厅一所,对各地卫所征解入京的军器进行检查,由工部和兵部各派出员进行试验,合格的收存各用,不合格的下令重造。

整体而言,大明的重要火器制造由工部负责管理,由内府两局制造,而支领分拔则由兵部负责。

对于一般火器,各卫所都能生产,若有缺少或急需的,要赴部请给,由兵部计较可否,对于一般的火器分配,有一定的年限规定,分别为三年一次,六年一次,十二年一次。

根据刘平所说,宣大每五年领一次,按例可领铜弹四万个。蓟镇那边,他只知道是三年领火器一次,顺天府是五年一次,数目方面他就不太清楚了。

而京营春秋操演时关领的火器也有规定,在开操时间向军器局关领,停操后交还。分到各边的火器,为了保证火器不被丢失,还要将官员的姓名刻记在火器上,有的甚至还将卫所名称写上,如果损失,要进行赔偿。

即便以高务实看来,这样的制度也已经称得上严密了,但问题就转了回来——既然制度严密,为何造出来的仍是垃圾?

难道大明火器质量差只是发生在大明将亡的那些年,现在的火器还算不错?可是,按照与高务实有过直接交流的刘显、马芳和戚继光所述,大明的火器明明现在就已经够糟糕了啊!

怀着一肚子疑惑,高务实干脆暂时先把制度问题放开一边,亲自在这些仓库里面选定了一批火器出来,进行现场实弹测试。

令他哭笑不得的是,这次测试差点找不到人——监枪内官这边的办事小吏们哪怕面对钦差的威势,也纷纷表示不敢上去试枪。原因是,由于高务实要检查这些火器到底能连发多少枪,所以他要求一直射击,直到火器炸膛为止。

闹到最后,还是王崇古和马芳帮忙,调来了抓获的白莲余孽和蒙古俘虏,加在一块大约有百人上下,才算满足了高务实所需。至于这么做本身有违规的嫌疑这一点,反正王崇古和马芳二人一个总督一个总兵都同意了,再加上大同镇守太监黄孟宇的全力支持,大同巡抚方逢时也就保持了沉默。

测试的结果让高务实大为满意,认为很符合自己的所需——当然不是质量很好,而是的确垃圾。

按照高务实的抽查测试结果,京营送来的各类手持火铳,平均的炸膛射击次数是五次出头,其中军器局的产品平均每5.4发射击会导致炸膛或其他故障,兵仗局的产品每4.9发射击会导致炸膛或其他故障。

而卫所制造的武器居然还能更差,平均3.4发射击便要炸膛!

最厉害的是,在测试的过程中,某卫所生产的三眼铳居然出现了两起头一发射击便直接炸膛的优异成绩,让闻讯而来的王崇古老脸黑得如包龙图一般,一旁的马芳马总戎更是满脸怒容,扶着腰刀的左手青筋凸起,看得高务实生怕他下令把那卫所指挥使叫来直接砍了。

三眼铳本来就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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