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杀气充斥整个金帐中,却被何瑾这样一位二愣子式的人物,用玩世不恭的态度消极对待,一时就让气氛显得有些怪异了。
巴图孟克摩挲着刀柄,变换不停的脸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片刻之后,才阴沉地一摆手,向那些部落首领吩咐道:“你们都先退下......”
听到这句蒙语,不少部落首领都在心中,落寞又释然地松了一口气:果然,最终还是要被赶走了呢......
不过,走了也挺好的。
毕竟听不懂人家在说什么,要继续留下来丢人现眼吗?
当帐篷了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巴图孟克就拎了两个金壶过来,向何瑾问道:“要茶还是酒?”
“喝茶吧,我年纪还小,喝酒不太好......”何瑾就将碗杯往前凑了凑,还向巴图孟克道了声谢。
但巴图孟克倒茶的手却有些抖,神色也有些哭笑不得:你还小?......都胆大到敢一人独闯龙潭虎穴了,竟然还说自己年岁小?
“达延汗这话就不对了,我这可不是胆大,而是提前做了充分风险评估的。”
何瑾就端起茶碗,慢慢抿了一口,道:“你看如今我们两族打仗,脑浆子都快打出来了。身为大明将士的军师,总不能不站在城头指挥应战吧?”
“可城头上刀剑无眼,弓矢乱飞的,说不定我一不留心小命儿就没了。那样死去,可一点意义都没有。”
“反倒来了这里,至少有七成的把握,能跟达延汗谈拢;就算谈崩了,陛下听说我为了解决边患,独闯蒙古联军营地,肯定会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我的娘亲还有貌美小妾,也会得到朝廷的抚恤恩赏,这样就死得很有价值......”
巴图孟克蹙眉想了一下,然后不得不承认道:“你的歪理邪说,倒是一套一套的。然知易行难,世上没几人能做到如此大智若愚、舍生忘死境地的。”
这话落下,何瑾不由傲娇地点了点头,很是羞涩的样子。
然后似乎又觉得该礼尚往来,就开口言道:“达延汗的汉学造诣也挺高啊,至少比我那个未来老丈人强多了,成语也是一套一套的。”
这一下,巴图孟克嘴角又忍不住抽了抽。
憋了半天,他也只能回了一句:“多谢谬赞......只是不知,你凭何有七成的把握,感觉能说服我?”
“因为和平发展才是时代主流嘛,打打杀杀的,早就过时了。”何瑾这就立刻切换了身份,拿出了百家讲坛的气势。
然而后面的话还没开口,就看到巴图孟克嗤之以鼻:“我乃黄金家族的直系后裔,自从记事的时候起,便被满都海哈屯放在箭囊里征战沙场。”
哈屯,在蒙古语里的意思,就跟汉语里的皇后差不多。
“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毕生的使命便是恢复黄金家族的荣光,让草原上的儿女永远幸福安康!”
听到自己被打断,何瑾也不生气,反而顺着巴图孟克的话问道:“那为了达成这个愿望,达延汗又怎么做了呢?”
“自十四岁亲政开始,满都海哈屯便教导我,如何成为一位真正的汗王。草原上向来弱肉强食,只有你强大起来,拥有无数快马弯刀,便可一扫各个部落,统一蒙古草原,成为长生天都钟爱的汗王!”
听到这里,何瑾忽然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唉,张嘴闭嘴都是满都海哈屯,都二十七岁的汗王了,竟然还有恋母情结......
那位蒙古草原的传奇女子满都海,何瑾自然是知道的。所以他也就知道,满都海足足比巴图孟克大了二十五岁。
不过反过来想想......在巴图孟克七岁的时候,就有一位勇气与智慧并存,而且正值shú_nǚ妩媚年岁的女子,成为自己的妻子。他要是没点恋母情结,反倒才不正常。
明朝这里,弘治皇帝的那位老爹和万贵妃,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但一想起这位满都海哈屯,何瑾就有些郁闷。
因为他未来老丈人的妻子,就是满都海同她的前任蒙古满都古勒大汗,所生的次女伊克锡别吉(公主)。
换句话说,火筛其实是满都海的女婿。
达延汗后来又娶了满都海,也就成了火筛的老丈人......然后,何瑾又与火筛的女儿有婚姻,达延汗便算是他的,嗯......老丈人的老丈人。
总之,这关系有些乱糟糟的。
“呃......老老丈人啊,你说满都海哈屯的教导,无非就是兴兵伐邻,发起征战,征服大明以攫取无尽的财富和物资,对吧?”
巴图孟克没想到何瑾一下就转了这称呼,气得想一金壶砸他头上。可又被话题吸引,只能忍不住哼了一声,道:“有何不对?”
何瑾就指了指四周空荡荡的坐席,道:“那么,问题就来了。老老丈人你应当早就知道,那些部落都不想征战了。”
“别说让他们攻打大明的天堑雄关,就是我用巨大利益诱惑,让他们做掉你,他们都不愿意,这还怎么接着打下去?”
巴图孟克当即针锋相对,道:“那是他们鼠目寸光,胸中的热血和豪情已被磨灭!只要攻破长城,抢掠到大笔的财富物资,他们就会知道马上的勇士天生该征战!”
“然后呢?......”何瑾还是不生气,仍旧顺着这个逻辑讲下去:“咱先不说草原勇士能不能再度入主中原,就算老老丈人最终重现黄金家族的荣光了,又该怎么治理那片广袤的土地呢?”
“我?......”怒气勃发的巴图孟克,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