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迷情追凶>第三十三章 再次沦落风尘

“夜色妖娆”夜总会是s市数一数二的藏污纳垢之所,可能是因为这里的老板十分有关系门路,舍得打点吧,几次大范围的扫黄行动下来,每次都跑不了“夜色妖娆”,可是这里的老板却像是顺风耳一样,几乎每一次都能在事先听到些风声,于是扫黄组赶来的时候,这里干净健康得简直能打上绿色标志。偶尔有两次,可能是因为老板一时疏忽还是怎么的,也被抓过现行,可是这地方的生命力却十分顽强,隔了个把个月,人家又能卷土重来。

此刻是傍晚七点,顾涵浩和凌澜在结束了一天的忙碌之后,吃过晚饭,来到了“夜色妖娆”夜总会的门口。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一前一后保持一定距离地走进了夜总会。

先进入的是凌澜,她一身抹胸紧身连衣短裙,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手拿一个亮片小手包,把头发高高盘起,露出线条优美的脖颈和肩胛骨,微微抬着小下巴,婀娜地甩着一条手臂,扭着臀,走进了夜总会的酒吧。

顾涵浩也卸去了平时中规中矩的低调打扮,干脆一身显眼的名牌加身,白色休闲裤加粉蓝色衬衣,脖子上还挂上了一条骷髅造型的链子,头发在发胶的作用下向上直立,整个人顿时便年轻了五六岁,像个还没出校门的狂放不羁的败家子富二代。他也走进了酒吧,在离凌澜不远处的吧台坐下,一边自己钓鱼,还要一边观察凌澜那边的情况。

下午的时候,在听到凌澜的这个大胆提议的时候,顾涵浩是本能地立马拒绝的,可是这一天的工作根本就是止步不前,眼看冷芸芸的案子已经断了窃贼小偷的线索。眼下唯一的途径就是从夜总会入手。可是如果他们俩以警察的身份进入到那种地方,恐怕还没等找到关键的人物,所有人都已经被吓得躲起来了。想要找人,打探消息,恐怕只有伪装一下身份,来个卧底行动才行了。

白天上午的时候,顾涵浩和凌澜先是把追查的目标放在了当年苏代林找到的那个狐狸眼开锁窃贼身上。顾涵浩认为这个窃贼很可能是惯犯,多次入室行窃的那种,便联系了冷芸芸之前住处的辖区派出所,询问他们是否有狐狸眼的窃贼。辖区派出所的同事也十分配合。找出了十几个疑似经常在此片区作案的窃贼嫌疑人,还有七八个在逃窃贼的资料和照片,发给了顾涵浩。可结果却是。这些人中没有谁长着狐狸似的吊吊眼,也没人鼻子旁有痣的,更没有外号叫大毛的。

中午的时候,顾涵浩和凌澜跟柳凡一起去中心医院探望袁峻,顺便抽空跟柳凡吃了顿午餐。值得欣慰的是。袁峻的伤势已无大碍,医生说可以回家休息两天,之后便可以上班,但是要注意伤口,千万不能剧烈运动。

中午刚过,顾涵浩和凌澜又踏上了征程。他们赶到了苏代林的住处,在他家附近寻找手写版的开锁工具秀告,城市牛皮癣。据苏代林讲。他当时动了想要撬锁进入冷芸芸住处的念头,便想着要自己学习开锁,然后寻摸一套专业工具。苏代林在自家的楼道里发现了手写版的秀告,跟那些印刷版的什么工商注册、公安备案的开锁热线不同,手写版看起来更加私人。更加不正规,于是苏代林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打了电话过去。结果对方跟他说是不需要任何证件手续的。顾客让开哪扇门,他就开哪扇门,给钱就行。苏代林一听,干脆就直接跟对方在电话里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可是后来,苏代林再想找这个开锁匠小偷帮忙撬锁,好让他把那些钱偷偷放进庄志文家里的时候,才发现那个手机号码已经停机,这个狐狸眼的开锁匠再也找不到了。苏代林以为他一定是被警察给逮住了,所以才在网上自己买了一套开锁工具,自己动手去开庄志文的家门。

来到苏代林所居住的小区转了一大圈,令顾涵浩和凌澜失望的是,时隔这么久,他们已经再也找不到什么手写版的开锁秀告了,苏代林居住的小区里,除了单元门口的张贴板上贴着几个公安备案的开锁热线之外,根本没有别的开锁广告,更别提是手写版的。顾涵浩又找了小区的物业,见到了专门负责清扫楼道的大妈,大家都说小区里没见过什么手写版的开锁广告,如果张贴板上有那种可疑的秀告,他们也会立刻撕下来。

就这样折腾了大半天,下午四点半回到分局的时候,顾涵浩和凌澜仍旧是一无所获。也难怪凌澜会想出这么个“深入敌方”的危险策略,也难怪一向谨慎的顾涵浩会同意这么个危险策略——利用凌澜的女色,顾涵浩的男色,打入夜总会内部,打探消息。

凌澜慵懒地扒在吧台上,用紧追不舍的眼神挑逗着面前年轻的调酒戌,五分钟后,调酒的戌终于耐受不住这眼神,直接站在凌澜面前,主动跟凌澜搭讪,问的问题多是什么:秀是第一次来啊,喜欢喝哪种酒啊,之类的无关紧要的问题。凌澜毕竟是个演技派,十分懂得掌握主动权,没过几分钟就自然而然地把话题转移到了夜总会的秀身上,从小酒保的口中得知了夜总会的“规矩”。

在“夜色妖娆”里钓男人的女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单单寻找yī_yè_qíng的,属于个人性质,一种是寻找钱色交易的,属于集体性质。第二种女人在酒吧里吃的喝的都是不收费的,因为她们本身就是夜总会的人,当然如果客人愿意消费请她们吃喝不算在内,她们每天天黑后出动,坐在指定地点吧台和包房位置上,供


状态提示:第三十三章 再次沦落风尘--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