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五胡之血时代>第三十章 魏郡公孙盛

第二天,刘预很快就发现,近代军队这种看似简单的队列训练,在实际的训练中却遇到了很大的问题。

这些农夫出身的士兵,许多人都会在训练中左右混淆,然后在报数的时候有个别的人对于五十以上的数字一片茫然,对于更复杂一点的行进中转向,行进中集合分散更是一团乱。

而且这些训练都需要大量的训练时间,而更长的训练时间就意味着更多的体能消耗,一般刚过中午,这些一日两餐的西晋时代的士兵就开始饿的虚弱无力了。

刘预只能“奢侈”的把全军变成了一日三餐,对此王弥等人意见很大,要不是看在刘预多分给他们盔甲的份上,是绝对不会同意刘预的部下每天多吃一顿粮食的。

到了中午,夏初的天气就已经很热了,刘预就让士卒在午饭后休息去了。

因为东莱军中懂得养马的人并不多,这次缴获的两百匹马对于刘预来说有点多了,负责照看马匹的人手有些不足。

有了这两百匹马,刘预就可以培养出一支数量颇为可观的骑兵了,这将是他以后安身保命的依仗之一。

所以刘预打算现在去马厩那里巡视一下,防止养马的士卒偷懒照看不好马匹。

就在刘预刚要出去的时候,一名亲兵在帐外报告。

“将军,门外有人求见。”

“是什么人,要来干什么的?”刘预听到有人求见,颇感意外。

因为最近确实有许多人想来投奔东莱军,不过那些基本都是指名道姓的找“飞豹”王弥的,这也让刘预明白了西晋时代,一个人的名声到底有多重要,最起码在青州地界,王弥如今就是堪称风头第一。

“他说自己是魏郡人,叫公孙盛,有重要的情报要单独说与将军听。”

魏郡的治所是邺城,是天下闻名的大城市,成都王司马颖之前的老巢就是邺城。

刘预一听来人既然点名要见自己,那自己就见见也无妨,挥挥手让亲兵把这个公孙盛带进来。

过了一会儿,刘预在帐内就听见亲兵说话,让来人留下佩剑,不准带剑进入,但是来的人并不愿意。

“剑乃士之魂,怎可轻易离身!”一个高亢声音说道,应该就是那个魏郡公孙盛。

刘预让身边一名亲兵出去传话,不必让公孙盛解除佩剑,直接进来即可。

随即,在亲兵的带领下,公孙盛进入了帐内。

刘预看到来人是一名身材中等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灰白的葛布单衣,头束和胡子都是乱蓬蓬的,脚上一双破旧的草鞋,看起来和那些逃荒的流民差不多。

不过他脸色虽然憔悴,但却是一副不羁之色,配合插在腰间的佩剑,颇有一副孤傲游侠的风范。

“某乃魏郡公孙盛,足下可是刘季兴将军?”公孙盛率先施礼开口。

“某就是东莱郡刘预,不知道公孙先生屈尊前来,有何赐教。”刘预客气的还礼答道。

“久闻将军威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公孙盛看到刘预颇为年轻,看起来也就是弱冠之年。

“不敢,只是幸赖将士用命,得以成全薄名。”刘预按照时代特色敷衍道。

“将军屡战屡胜,如今已经占据半个青州,等到再攻下临淄,就有了当年东帝齐国的根基。”

公孙盛说完,忽然话锋一转,“唉,不过,可惜,可惜,实在是可惜啊!”

刘预闻言脸色一沉,身边的董平等人也是面露不快。

“不知道公孙先生可惜什么?还请明言。”刘预知道,这种言语上的陡然转变是一般的说客常用的手段。

“我可惜的是,大祸临头,而将军却不知道啊。”公孙盛看到刘预的神色并无波澜,继续说道,“将军可知西取临淄就将面对强敌吗?”

“公孙先生是指司马略和刘暾吗?”

“哈哈哈,非也,非也。刘暾惯熟朝堂政争,并不擅长兵事,司马略更是猪狗一般的蠢材,这两个人怎么会是将军的对手?”公孙盛对于这二人并不重视。

“那先生指的强敌是谁?”刘预问道。

“幽州王浚。”公孙盛肃然说道。

“王浚执掌幽州数万边军,又有段部鲜卑和乌丸人做爪牙。如今王浚的大将王滹就率领数万骑兵驻扎在冀州的章武,从章武到青州,不过三日就可抵达。”

“公孙先生,莫要危言耸听,我东莱健儿把青州晋兵打的抱头鼠窜,区区鲜卑蛮子,我们还怕他们不成。”刘预故意说道。

他当然知道历史上段部鲜卑人和乌丸人,在得到幽州都督王浚军事装备后,成为北境最强大的势力,特别是段部鲜卑人,在此时是能彻底压制慕容部和宇文部的东部鲜卑第一势力。

“将军,难道真不知道鲜卑骑兵彪悍凶残吗?这些幽州蛮夷已经连败成都王和河间王,之前更是屠掠河北,把邺城都曾洗劫一空。”公孙盛痛心疾首的说道,“鲜卑骑兵来去如风,聚则可雷霆一击,散则可飘忽远遁,当年以成都藩王亲军之强,尚且在平棘一日三败啊。”

刘预看这公孙盛来历不简单啊,竟然对当年成都王司马颖被幽州都督的鲜卑骑兵打败的事情如此清楚,既然这个公孙盛有胆量来自己面前吹嘘什么鲜卑人的强悍,那应该肯定有什么办法克制鲜卑骑兵。

既然这公孙盛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那自己也就坦诚一点算了。

“不敢瞒先生,其实我也对幽州王浚实力有所耳闻,也曾想过要是有一天面对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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