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筝清醒时凌逸天已经离开了。
是苏玖来敲门让她去化妆室化妆,再去外景拍摄地。
广告文案里是秦筝一袭白裙在一片南非凤凰草的草坪里翩翩起舞,接着引出温氏集团的护肤品有特别强的补水功能和修复功能。
在阳光下,她皮肤吹弹可破。
策划师拿着文案和秦筝讨论,指着不远处已经快干枯的草坪说道:“委屈你了,尽量一次拍摄过,条件一般,但我们选场地尽力了,只有这里的场景符合文案要求。”
秦筝莞尔一笑,她肩上披着一件外套,穿着芭蕾舞的鞋子,身体轻盈,在原地展示了两个动作。
跟组的导演给秦筝竖起了大拇指。
“一会就从十二点钟方向切入镜头,你脸上的表情一定要很享受,沐浴在阳光下,完美的皮肤状态要呈现出来!”
导演对着秦筝喊了一声,其他工作人员皆准备就绪。
“第一组广告准备拍摄,actio
!”
导演喊完,所有人都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当中。
场外边缘围绕了一群看戏的人,也有好些群众,还有周末放假的男孩子女孩子,路过看到是秦筝,纷纷驻足。
刀哥戴着口罩闯入了片场,手里拿着一束999朵的玫瑰花,娇艳欲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他没把花直接交给秦筝,而是按照林静晨的吩咐交给骆河。
“骆老师,我知道你是秦筝的经纪人,你帮我这花交给他。”
刀哥低着头,说话都显示出自卑来。
他要做的是勾起骆河的好奇心,然后将他脸上丑陋的伤疤示人,得到同情。
那样就能接近秦筝,谋得在剧组的一份差事。
温氏集团的广告在这里拍摄持续三天,今天才第一天。
等他混入剧组,熟悉好场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好的,等她拍完广告下场我自然会交给她,留下你的名字。”
刀哥头垂的更低,他还在想其他的措辞,骆河就率先开口,“这里是片场,没有其他的什么事,就离开吧!”
话音甫落,就听导演一声“咔”响遍全场。
“p
efect!”导演热情地走到秦筝身边,还和秦筝来了一个绅士的拥抱,“第一部分一次过!和你合作太省时间了!”
秦筝谦虚的笑着,“是你们给了我机会,不是我优秀,而是适合。”
“这你就谦虚了,你四年前的作品我看过,很好,这四年你潜心学习,演技越来越精湛了,不比那些初出茅庐的小花,没演技,片酬高,耍大牌,到最后还被观众喷,我们就喜欢你这样拿实力说话的演员。”
导演好话说的让秦筝觉得自己都快要飘起来了。
她将脖子上缠绕的纱巾取下来,这才去了休息区。
见骆河和一个戴口罩的男子在谈话,秦筝拿了两瓶水过去,递给骆河一瓶,看见骆河旁边的花,成功的想歪了。
“骆老师,你也有人喜欢的!”
骆河眯眼,冒出危险的光芒。
刀哥也开始了演戏,结结巴巴地说:“秦筝,我是你的粉丝,我很喜欢你。”
秦筝刚喝下去一口水,险些呛死自己。
她脸颊通红,不好意思道:“你是代表其他粉丝来探班的吗?”
“是!”
“不可能啊,粉丝后援会不知道我的行踪。”她低低呢喃了一句,狐疑地看骆河,“是不是你出卖了我?”
骆河鄙夷一声,“我没那种兴趣爱好。”
刀哥怕秦筝和骆河推敲出破绽,所以他就又插嘴,“我只是路过这里,偶然看见你在拍摄广告,知道广告拍摄期很短,你在这里可能最多一天,我刚才跑去买的花,代表你的很多粉丝请你收下这些心意。”
“哟,这不是秦筝嘛,怎么我们家顾言丞投资的的艺人是你啊!”
清亮的声音打断了秦筝的思绪,她回头过去后知后觉,这个穿着一身黑色连衣裙,脚上的高跟鞋像两只傲娇的红蝎子一般的女人,是顾言丞的未婚妻,白洛初。
前些日子,在拍摄广告片时,她冲进来还打了她一巴掌。
当天晚上就去酒吧,她们喝的不省人事。
秦筝觉得自己脸颊现在还是疼的,她看白洛初的目光都是不善的。
女人都是敏感的生物,对于秦筝的微妙的敌意,白洛初感觉的到。
她主动上前,拉了秦筝一把,“姐妹,以前误会你了,自从知道你和凌逸天是一对,姐们就祝福你啊,我管顾言丞喜不喜欢你,只要你不喜欢他,一个巴掌也拍不响,我依旧是他未婚妻。”
突如其来的亲密让秦筝无所适从她尴尬的发出了一个字:“哦。”
“哦什么哦,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白洛初的手拉了秦筝一下,“今晚我做东,给你道歉,喝酒那晚的确是我不对,当时给你一巴掌是我冲动,你也可以还回来,我这人直脾气,急性子,不喜欢拐弯抹角,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哪有你这种单方面宣布的。”
“那你意思是我向全世界宣告,你是我白洛初的朋友?”
“不是那个意思。”
白洛初狡黠地笑,“你既然是明星,就对你粉丝温柔点,给你送花的那个人,我昨天见过,他是这里的工人吧大概,之所以戴口罩,是因为脸上有恐怖的刀疤。”
秦筝恍然大悟。
她和白洛初谁也不知道,就无心的一句说情的话,差点让秦筝丧命在这里。
手机阅读:http://m.biqugeus.com/183348/
发表书评:http://www.biqugeus.com/183348/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二百一十四章 不打不相识)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虾酱.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