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龙回到房间,还在愤愤不平。
好端端的被人当成强盗,谁能不生气?
何况,北地人一向讨厌强盗!
北地资源匮乏,很多东西都靠商队从中原运过来。强盗们打劫商队,损害的是北地的生命线。这是明明白白的利益冲突,你死我活。
而且,北地文化以从军为荣,以落草为耻,北地男儿追求的是马上立功名,而成为强盗,在他们看来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情。
当强盗刀头舔血,当兵打仗也要冒生命危险,同样危险,为什么不去当兵?
所以就算北地的小孩,平时玩耍的时候,也喜欢玩官兵抓强盗的游戏,大家都兴高采烈地扮官兵,抽签输了要扮强盗的,会老大的不高兴。
潘龙在北地生活十几年,自然也深受北地文化影响。虽然不敢说是正人君子,也深以盗匪为耻。落草剪径、打家劫舍,在他看来着实丢人。
船长等人当他是强盗,让他大感侮辱。要不是他性格随和——至少在北地人里面算是随和的,刚才就算拔刀动手,也一点都不奇怪。
坐了一会儿,他越想越气,最后忍不住说:“这种鬼地方,待不下去了!”
这话说出来,他愣了一下,随即心情舒畅了许多。
“对啊!这些狗眼看人低的混账,我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跟他们在一起?走了走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哈哈大笑,提起行李走出门去,大喊一声:“老子不受你们这肮脏闲气!这船,老子不乘了!”
说着他纵身跃起,犹如一只大雁振翅高飞,一下子就冲上了半空,借着江上的大风,呼啸着向远处飞去。
他这一脚再没留力,也有刻意显威风的意思,一脚一踏,整艘大船猛地下陷,明明还是差不多空载,但吃水线却一下子就到了船舷旁边,犹如载满了货物一般。
转眼间,大船又重新上浮,剧烈地颠簸起来。船上的乘客水手纷纷东倒西歪,只有一些身手高强之辈,才能站得稳当。
这些人听到潘龙的怒啸,纷纷抬头看去,只见他的身影在天上越飞越远,渐渐成了一个小黑点。
船长老孙自然也看到了这一幕,他眉头紧锁,脸色阴沉了下来。
“糟糕!”旁边那个高手失声惊呼,“这岂不是平白惹了仇家!”
行船走马之人,实力还在其次,眼力最是重要。他们错误判断了潘龙的性格,本拟可以骗这个年轻高手在遇到强盗的时候奋力争先,白蹭一点便宜,结果人家直接走了,好处没捞到,反而结了仇。
这年轻高手能够借助风力飞行,在先天境界里面必定是了不得的人物,怕是半只脚都要踏入返璞归真境界了。如此人物,努力巴结还来不及,怎么就得罪了呢!
老孙自然也是一样的想法,只是他顾忌面子,不肯说出来罢了。
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过了片刻,那高手说:“要不……查一查,刚才是谁把他误认为强盗的,严厉责罚一下?”
老孙摇头:“人都走了,现在再做什么也迟了。查当然要查,但严罚就不用了,训两句,叮嘱大家以后招子擦亮点,嘴巴也关好门。就算有什么看法,私下里报告就是,别大嘴巴乱说话。”
那高手点头,应声去了。
老孙一个人站在船尾,注视着天边已经越来越远的那个小黑点,深深地叹了口气。
“还没开船就遇到这种事情……这趟行船,感觉有些不大吉利啊!”
潘龙可不知道自己的意气之举破坏了两个老江湖的算计,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心情舒畅,就像三伏天喝了冰水、三九天喝了热酒,痛快极了。
一口气飞了二十余里,江风渐渐减弱,他也就找了地方落了下来。
乘风借力虽然快捷,但真气消耗也是极大。以他的深厚功力,这一路飞过来,都损耗了两三成。若是换成寻常先天高手,估计飞不了三五里就要真气耗尽,落地休息。
“可惜风势不是很合适,要是能够有像之前雍州时候那一场大顺风,我或许只要几天时间,就能一口气飞到扬州去。”他在路边找了个亭子坐下,拿出干粮和清水,“民间传说有云,世外仙人能御风乘云,朝游北海、暮宿苍梧。北海在冀州以北,大概万里之外;苍梧山在南海之中,距离荆州南部‘天涯峰’约莫两万多里。再加上横穿整个九州……仙人一个白天能飞大概五万里?”
就算是炎炎夏日,一个白天最多也就是八个时辰,八个时辰飞五万里,天底下大约没这么快的风——这都超音速了!
换句话说,若是想要像传说中的仙人这样朝游北海暮苍梧,像他这样乘风而起,是肯定不行的。
世上当然有这么快的风,九霄之上的罡风便能比声音更快。但想要飞上九霄,凭他的本事可做不到。就算飞上去了,要无视罡风的攻击力,反过来借着罡风飞行,他现在大概也做不到。
罡风越往上威力越大,若是上到九霄之中,就算钢筋铁骨也撑不过几个呼吸。想要做到这种事情,一方面要不断积蓄自身的力量,才能飞得更高;另一方面则要继续淬炼自身,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顶得住罡风。
即便如此,想要硬借罡风之力,人吃得消,衣服也吃不消。仙人御风乘云,可不是九霄裸奔,亮腚于九天之上,甩鸟于罡风之中,这未免也太行为艺术了一点。
想到这里,潘龙忍不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