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无奈,凤凌霄便只能够将脚放在水里面继续泡着。
“这才乖,要是不想要爷将你剥皮抽筋,爷让你做什么,你就乖乖的做,否则,你下场会很惨的。”
杀爷懒懒的说着,声音是很轻柔的,除却那吓死人不偿命的语调,其他的都还好。
等着脚泡得差不多了,擦掉脚之后,她便直接上了铺,知道杀爷的意思,她也就不折腾了。
杀逆天满意的看着这个结果,然后擦脚,上铺。
之后的路程都走得很顺利,间或有几个小毛贼,有几个cǎi_huā盗,都轻松的被他们三个人打发掉了。
三天后,终于到了醉月城。
看着这个美丽的城,凤凌霄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
和帝都的繁华不同,这里的繁华透着一股文艺的气质,大抵是文人墨客比较多的缘故。
在街上小逛了一会儿,他们三人就直接到了醉月城杀逆天的私宅里。
依旧是贵气不凡的,只是这里没有让凤凌霄想要撬走的地砖,也没有成堆的仆人,这就意味着,在醉月城的这段时间,她凤凌霄得沦为家庭保姆。
杀爷是不会动不动到街上去吃饭的。他老人家嘴刁。就喜欢吃她做的。
好吧!
这些都不说了。
咱就说说他们到了醉月城之后得到事情吧!
在杀府私宅里面,杀爷倒是没有和她睡一起,这让她长舒了一口气,如果杀爷一直都有这样的爱好的话,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她就不知道了。
第一天,天亮之后,她早早起床做了早膳,和杀爷一起吃,当然,南瓜是自己解决。
杀爷毕竟是个货正价实的古代人,阶级观念还是很强的。
吃饭的时候,杀爷那双妖媚诡谲的双眼盯着她身上的衣服看了看:“去把衣服换了,在醉月城的这段时间,你都扮成男装吧!”
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杀爷越来越不喜欢她将美貌暴露在人前。
她其实也正有此意,女装出来行走,到底是不方便,换一身男装那就咬方便得多了。
“爷,那你继续吃,我去换衣服了。”
她已经吃饱了,三个包子,一碗稀饭,再加一个咸鸭蛋,她个人认为,这已经算得上是吃得差不多了。
“多吃一点,不然手感不好!”
带着恶意的目光看向她的那里。
她气得直接转头:“你府里的那些女人手感好就行了啊。我好不好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看!
她就是这样的!平日里看起来温顺乖巧,一旦惹毛了她,她就要磨尖利爪和你好好的较量一番。
他真的是越来越喜欢逗她了。
当她把衣服换了出来的时候,杀爷已经吃好了,站在院子里面等着他。
负手而立,天然一股风情。
若是面具之下的那一张脸展现出来的话,只要不是太丑,都有让女人羞愧的资本。
“怎么,看爷看得出神了,口水都流出来了。”
杀爷打趣的笑她。
他是很喜欢看她犯傻时候的样子的。呆呆愣愣的,可爱极了。
“杀爷长得天姿国色,小的看得流出口水了也是正常,正常的,杀爷可不要在意了啊!”
她身后去擦了擦嘴角,然后抬手看了看,发现没有口水,有些气恼,却又不敢跟面前的大妖孽单挑,只得那眼神瞪了他一下。
南瓜看着他们,只觉得杀爷在这个时候,才是有生气的。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像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冰冷的邪魅的魔。
三人上了街,春天的阳光温暖却不灼热,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爷,我们今天主要干啥啊?”
她将手中的折扇摊开,扇面画着清雅的山水图,背后题了诗,是昨儿好死不死赖着杀逆天要来的。
“我们今天主要巡视一下爷在醉月城的产业!”
他知道这个女人贪财,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贪,故而,是如此急切得想要将他的财富展现在她的面前,好让她有更多留在他身边的欲,望。
他杀逆天,何时会为一个女人费上这么多的心思?
“哇!爷,您真厉害啊!在醉月城居然也是有产业的,会不会太厉害了一点啊!”
她唧唧喳喳的说着话。
杀爷很满意她的表现:“走吧!今天视察完了,明天,就该开始办正事儿了。”
他带着她,一天之内视察了很多歌舞坊,很多的商铺。
凤凌霄不得不感叹,这个男人当真是有本事。不单功夫高,经商的本事也是不弱的,虽然和季之云比起来,还是要差上许多,可到底人家权利大!俗话说,你钱再多,根基不稳,上头的人要你死,你也活不了。
他们逛了七八条街,天也渐渐的黑了下来了。
那时,风很大,凤凌霄着急着想要回去。
“爷,我脚好痛了啊,请问还有多久才能够回去?”
她越是逛到后面,越是觉得心里面不高兴得很,杀逆天那么有钱,有那么多的产业,可是为什么没有一样是自个儿的?!
而且在逛到后头的时候,她的脚也是真的开始痛起来了!委实是不想要继续逛下去了。
她不耐烦了,他大爷的,真的是压榨劳动力吗?
杀逆天见她真的累了,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弹了弹衣袖上的线头:“现在就回去啊。本以为你还是一个能走的,却发现你根本就是中看不中用啊。”
她听到他这样说,所幸也开始耍赖了,整个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