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我听到远处有嘈杂之声,主人醒来,绕过宫人带着我偷跑出了寝殿。
“狐儿,今夜带你去探险。”
穿过了一个花园,抄近路爬过了一个假山山洞,竟是有一座宫殿起火了,附近的人不在救火,而是在厮杀。夜色遮掩下,二王子刺了大王子一剑,然后将他推入了火中。
主人有些害怕,她转头欲跑却被二王子发现。
“是妍儿吗?”
主人停下了要逃跑的脚步,回过身去,二王子满脸是血一步步向她靠近。
“妍儿,你看到了什么?”
“起火了。”我以为主人很害怕,但她的声音却并没有什么情绪。
二王子用占了血的手将她拉至自己身前然后将她抱在了怀里。“妹,为兄所做是对的。”
有大王子在二王子就当不了王,现在大王子不在了,轮到二王子继承王位了。
大王子的死讯让整个有苏氏陷入了悲伤,二王子也露出了痛苦的模样,我不懂,这不正是他所希望的吗?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主人不与任何人说话,包括我。我只能默默守护她,感受她的戾气一天比一天重。主人扔掉了学习的课业,每日与歌舞伎唱唱跳跳的。王说:“不指望她上战场坐朝堂,玩便玩吧。”
王后说:“我没功夫管她。”
十年之后,主人长大了,长得骨肉婷匀,眉宇清秀,目光炯炯,风韵如火。
商大王子受领兵打进了有苏氏,小小诸侯国怎敌得过帝国之军的铁骑,有苏氏被征服。王为表臣服,献牛羊、马匹无数、美女五十还有他的次女。商使承诺,商帝收到有苏氏的礼物后会放过有苏氏的百姓。
临行那日,王为主人刺字:妲。
“妍儿,有什么东西想带走?这宫中所有尽你挑。”
“我的狐儿。”
如此,我陪主人踏上朝歌之行,那天雪下得很大。
朝歌。
朝歌东有淇河为险阻,西有太行作屏障,城池南北各有三道城垣,第一道城垣为外城,第二道为王城,第三道即宫城,王宫左有宗庙,右有社稷坛,中是帝王宫殿。主人的寝殿在偏后方的位置,世人说:商帝通音律,好美色。可他见了同样通音律且拥有美色的主人却并不感兴趣,在前殿看了一眼就走了,不陪主人玩。分配来的近侍小芷不识歌舞,亦不能陪主人。没想到,主人在有苏氏是一个人,到了朝歌仍是一个人。当然,主人并不失落,我们已经习惯了相依相伴。此时的我已经有一定修为了。
朝歌不愧是帝城,其繁华与教化程度远胜有苏。主人有了新的乐趣——研究机巧。每每天气晴好她就将我放在阳光地里晒太阳,自己在一边摆弄机关。几番研究之下她自己做了一个机关,本机关在磬的基础上设置玉珠若干,玉珠串线,间连齿轮,上接启发装置,开启,则玉珠滚落于磬上,磬响,齿轮转动,珠落珠起,周而复始,可奏乐两刻不停歇。自然,它没有名字,主人做得出精巧的机关,却不想为它取个名字。
商帝六十二岁寿宴上,主人献出了她的机关。不出我所料,帝大喜,将主人的座位抬到了他的身边。第二天召幸了主人。
我很开心,终于能有人陪主人玩了。
朝歌的富丽堂皇充分地满足了主人的玩乐心,而主人的歌舞天赋重新燃起了商帝心中名为年轻的火焰,二人开始大摆宴会,歌舞升平,长夜作饮,好不快活。
玩,是会上瘾的,商帝年过六十,纵然年轻时神勇冠绝可手格猛虎,但如今垂垂老矣,精力本就衰弱。享乐之后疲惫的身躯不足以支撑他处理繁杂的国务,所以,帝欣然选择了与主人欢乐,将政务抛在了身后。
这日,殿前的树上落下一只小雀儿,树的高度足以让它摔伤,毛发稀疏的身体不停地战栗。
主人怜悯地走到它身边,命令道:“摔死它。”
“娘娘,您说什么?”小芷问道。
“它这么痛苦,不如摔死。”
小芷愣住了。
主人无奈地摇了摇头,拾了快石头向小雀砸去,立刻,小雀便不抖了。
几个月后,我的修为已经可以支撑我脱离玉体,化为狐形自由游走
主人对外说是自己养的珍兽,如此她便可光明正大地抱着我,偶尔点着我的鼻子说:“果然是玉变的,摸起来一点都不软。”
······
宫人交谈总偏爱奇闻异事,小芷为哄主人开心讲了一件民间奇事,说有一人可以严冬赤脚在冰上行走。主人自己脱了足衣,在地上试着行走,片刻便受不住冰冷的地面。
“狐儿,你说那人为何可以赤脚在冰上行走?”
“不知道。”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主人都在念叨这个。“到底为什么呢?”
“叫他来看看不就行了?”我提到。
“对,一定是她的脚有哪里长得与我们不同,我得看看。”
主人差人传来了奇人,对他的脚看了半天。
“没什么不同啊,到底哪里不同呢?”
“娘娘,这是天生的异能。”小芷说到。
“一定有哪里不同!”
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将那人的脚砍了下来,血留了一地,痛苦的喊叫响彻了整个宫殿。主人就坐在血泊里,拿着一只脚研究。
“什么都看不出来。”她气恼地将砍下的脚放在一旁,又盯上了砍脚的剑。“得那个普通的对比一下······”
我闻言赶紧将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