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户资产通常只有两个可能:第一,自己投资的项目出现了窟窿,需要找冤大头补仓;第二,公司自营盘出现了问题,而且是违规操作出现问题,需要找冤大头填坑。
至于为什么盯上这笔90万,理由很好解释:
第一,这笔款子数目比较大且集中,挪用起来方便;
第二,这笔款子不是正规的国内期货保证金,是营业部私下操作,换言之,出事了不受保护,容易黑吃黑;
第三,常天浩家里没背景,本人也是学生一个,在业内没有影响力,相对而言容易对付。
“高总这么做不对啊……他在违法啊。”小琴小声道,“这……这……90万你去告他,他至少一个无期!”
常天浩摇摇头。
这事情没法告:一告上去,新世纪总公司肯定不会认外盘期货这项目,必然推得一干二净,了不起承认有高洋这个“害群之马”——这比后世说是临时工厚道多了,他要的是钱,不是要把高洋送进去。
走法律途径?
别傻了!虽然他和营业部有合同,但合同内容本身约定事项就不受法律保护,走了有用?
正如后世那么多非法集资案,一旦被查处,投资人的钱基本就打了水漂;就算是偶尔公安机关发善心还返还你一些,那也顶多是本金,你还想要收益?
现在高洋恰恰没动自己的本金——本金还在托管账户上呢,只是把收益,而且是通过秘密渠道过来的收益给截胡了。
所以告是不顶用的,就算能把高洋搞倒,钱也回不来。
告还有个后遗症:他参与外盘期货的事也会被大张旗鼓地抖露出去,父母知道免不了一顿折腾,如果学校知道了,怎么看自己这学生?还没报到啊……
“你不告他?”小琴惊愕地张大嘴,“90万呐?就这样算了?”
“那不可能这么算了,我的钱也不是大凤刮来的,周五形势多紧张……”常天浩拍拍左手胳膊,“你一个旁观的人都这么紧张,掐得我手好疼,你觉得我心里紧张不?”
小琴不好意思地笑了:周五她确实有段时间掐得常天浩好紧,当时自己都没感觉,现在回想起来一脸害羞——怎么就这样呢?
“我有个办法,明天试试看吧……”
“什么办法?”
常天浩走了过去,凑在她耳边上讲述一番。
“这样有用?”
“有用没用先试试看吧。”常天浩仰天长叹,“幸好上周五还结算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