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公司人员不服。就在赣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告毁约的猪娃市场负责人,而猪娃市场所属村的合作社却答辩说,当初和天龙公司签订合同的事情,那两个市场负责人根本不具有法人资格,是瞒着村民和合作社签订的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天龙公司的状纸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请法院不要采信。
法院方面迟迟的没有回应,天龙公司就组织了员工对猪娃市场进行围堵。和猪娃巷的村民、合作社产生了争执。并且有械斗等武力冲突。
赵文将这份材料看完,说:“我觉得这件事可能不是那么简单,单方面撕毁合同的事情,其实就是利欲熏心。背信弃义。这个背后。总是有着推手和一定的利益链子的,还有,猪娃巷。就是这个甲方的答辩虽然好像有理,说原来和天龙公司签合同的那两个负责人没有法人资格,不过,合同法里说过,关于改造建筑物和重新建设的,原合同虽然无效,但是工程已经结束和已经交由检验或者投入使用的,合同内容应该执行。”
“所以,就算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不符合规定,但是不影响合约的执行。”
“还有,为什么改造的时候甲方村里没人出来,而这会开始盈利了他们就亟不可待的露头了?而且,改造后的市场经济效益很可观,从材料看,一个月的收人就有一百万至多。”
”所以,我觉得猪娃巷一方的做法肯定有些欠妥的,至于法院方面,迟迟的不受理,也必定是受到了什么阻力,还有械斗,如果没有人支持,在赣南省会、在省政府所在的这个地方,显然是有些滑天下之大稽。”
“既然是滑天下之大稽,可是,还是有人要滑稽。”
魏红旗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放在桌上,手指头戳了一下,示意赵文看。
赵文将信拿在手里,翻开一看就吃了一惊,这是一份举报信,内容说的就是猪娃巷市场的事情,只不过,看样子这个举报人是站在天龙公司一方的,说的是赣南省*省*长邓再天纵容家属为非作歹,目无国法,欺压守法公司,先是干涉正常的社会自由经济,然后又阻挠法院行驶正常的权力,践踏生效合约,以权代法,还包庇放纵家人危害社会,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邓再天本人就是赣南省黑社会的保护伞,是赣南省的南霸天、黄世仁、土皇帝……
里面点名提到的还有一个人叫邓花荣,难道这个邓花荣是邓再天的女儿?
刚才易素萍背着自己将一份材料放在魏红旗的办公桌上,那也就算了,可是魏红旗这份检举信,又是从哪里来的?
易素萍也是矫枉过正了,难道她忘了,魏红旗所有的材料到了最后都是自己整理的了,就是拿来的时候自己没见,可是后来,自己难道不会再看?
要不,就是易素萍觉得魏红旗看完后会将这份悄悄带来的资料让她再拿回去,可是魏红旗却给留了下来。
还有,要么,就是易素萍想借着这件事给自己提醒什么……
魏红旗每天所有阅览的材料和批示的文件,如果不是当下必须要带走办理的,除了易素萍亲自交给魏红旗之外的,就全都由赵文负责整理和汇总,然后要么归档,要么转发给下面,或者交给易素萍处理。
那么,这封检举邓再天的信又是从哪里来的?
易素萍给的?
这有些不可能,易素萍不会一方面交给魏红旗一个有纠纷的合同,一方面暗地里再给魏红旗一份颇有重量的检举信。
说的直白些,易素萍还没有对魏红旗到那种忠心的地步,她也不会去得罪那个强势的邓再天。
那又会是谁?
除了材料和文件外,寻常人更是不可能接近魏红旗的,出行魏红旗有警卫,还有随行的工作人员,包括赵文自己前呼后拥的保护,要是私密行动,那赵文肯定也跟着,还有几个警卫人员远远的跟随,那么无论谁想靠近魏红旗想说句话,都会有人看到,至少赵文能看到,这些都会让警卫们如临大敌,更别说接近魏红旗的人要给他递一封信,谁知道这信件里有没有藏着什么危害魏红旗健康的东西?
可是,这份信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是从何红玉哪里来的?
赵文对何红玉一点都不了解,那个娇美又深得魏红旗喜欢的花季女子在魏红旗的生活中所占据的分量并不比自己要少,可是这也有些不靠谱……
赵文索性不去想这封信的来历了,魏红旗让自己看到这些内容,想要给自己传达什么样的意思,这才是眼下必须要解决的。
“我去了解一下这封信的内容……”
赵文用陈述的口气而不是用疑问的语气对魏红旗说话,看他不动声色,心里就明白了。
魏红旗将那封信又放在了抽屉里,说:“薛长荣那里,要是情况清楚的话,你就去一趟乾南。”
赵文点点头说知道了。
一会出去,赵文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倪虹发来的,说想见一下面。
赵文没有回短信。
自从上次两人从玉漱轩分开,就没有再联系过,有几次赵文在空荡荡的床上倒是想起过倪虹那丰满的身体和娇艳的脸蛋的,可是一忙起来又就忘了她的存在。
其实赵文知道自己对倪虹的感觉也只是男人的虚荣心在作祟,女主播,全省乃至全国都闻名的一个电视上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