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对方走到近处,刘敬信才发现那妇人年龄应该已经不小,可能正介于中年向老年的过渡阶段。她笑起来时眼角的鱼尾纹和脸上的法令纹特别重,哪怕她没有皱眉,也能看到她额头上浅浅皱纹;她应该是染过发,但仍然能够看到有很多头发的发根是白色的。“洪姨!”阿尔扎笑着迎上前,张开双臂和那妇人浅浅地拥抱了一下,然后侧身介绍道:“我今天带了两个朋友过来,这位叫林杰,这位叫刘敬信,他俩在你们华国,可是大明星呢,你应该认识吧?”
洪姨略显尴尬地道:“我来这边已经二三十年了,我对那些关注不太多,不好意思啊。”
阿尔扎立刻转回话题,又向刘敬信和林杰介绍道:“这是洪姨,是这家餐馆的老板,是位非常善良的人呢。”
刘敬信和林杰向洪姨微微颔首问了声好,洪姨热情地询问三人是否需要上二楼包间。
三人商量了一下,都觉得只有三个人还占一个包间,气氛上会很别扭,于是他们决定就坐在一楼的大厅。
洪姨将三人引到一个远离其他客人的方桌处,递给三人一个菜单。
阿尔扎直接将菜单推给了林杰,林杰打开菜单看了看,又将菜单给了刘敬信。
刘敬信不太喜欢点菜,他觉得点菜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所以他喜欢自助餐和火锅。但他也知道,林杰之所以让他点菜是出于好意,是想让他多点一些他喜欢的菜,他自然不好拒绝,只能埋头苦苦研究。
看了菜单,刘敬信真心感觉这家店的名字起得非常贴切,这里果然都是些再寻常不过的家常小炒,虽然菜价是国内的两三倍以上,但能有机会在这异域他乡吃到家乡的味道,相信任何游子都不会嫌贵吧?
刘敬信点了两个小草,一个红烧排骨,一个糖醋土豆丝,林杰又点了份韭菜炒鸡蛋和西红柿炒鸡蛋。
阿尔扎见两人点得都这么素,有些不高兴了:“你们不用想着省钱啊,多点一些啊!”
林杰将菜单还给洪姨,微笑冲洪姨道:“就点这么多吧,麻烦您了。”
“好的。”洪姨收走菜单,然后回身去往后厨。
林杰随后向阿尔扎解释道:“说真的,阿尔扎,我出来大半年了,大鱼大肉的经常吃,但真正让我怀念的,就是这几个简单的小炒菜啊!”
阿尔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继而伸出一根手指笑道:“我知道,是家乡的味道,对吗?”
“没错。”
他们点的菜除了红烧排骨稍微费点火,其他三个菜都非常简单,并且还是这家店销量最好的三道菜,所以上菜速度非常快,同时被送上来的,还有一个装满米饭的木桶及三个空碗。
刘敬信满怀期待地塞了一碗米饭,抓起筷子尝了一口土豆丝,品味着那酸中带甜、甜中还带一点点辣的美妙滋味,轻轻咀嚼,细细品味。
不错,是国内的味道,阿尔扎说得没有错,确实非常正宗啊。
可吃了一口米饭后,刘敬信微微皱起了眉头。
米饭的味道和口感都与国内的大米有细微差别,不知道是放久了的原因,还是稻谷品种不同的原因。
但不管怎么说吧,这几道菜都特别下饭,并且他们早上出门的时候都没有吃东西,都非常饿了,他们竟是都来不及等红烧排骨,先大口大口地吃下去了一碗米饭。
当洪姨将红烧排骨送上来的时候,看着几乎已经吃光的三盘菜和一桶米饭,吓了一跳:“我是不是这个菜上慢了?”
阿尔扎大笑着指着林杰和刘敬信道:“洪姨,是他们吃得太快了啊!”
林杰似乎对洪姨这个人很有兴趣,他往里面挪了挪,让出来了一个位置:“洪姨,您要是不忙的话,咱们能坐下来聊会天吗?”
洪姨环顾一圈,见其他几桌的客人似乎暂时没有要结账走人的,于是点了点头,坐到了林杰的旁边。
林杰问道:“洪姨,您说您来这边二三十年了?你为什么要选择来这边开这样一家餐馆啊?”
世界各地都有大量的华人,无论在哪里开华人餐馆,肯定都会有不错的生意。那么多的国家可以选择,林杰是真的很不理解洪姨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么危险的一个国家。
这再简单不过的一句问话,似乎勾起了洪姨的伤心事,她的眼圈很明显地泛红,眼内竟泛有淡淡的泪光。
“唉!”洪姨重重叹了口气,开始了她的讲述。
原来,她儿子曾是中字头的一名驻外员工,二十多年前,他儿子在这边遭遇了意外,死在一场非常大的大火中,连完整的尸体都没有找到。
洪姨和她老伴从那之后,便在这里开了一家餐馆,她觉得这样可以离孩子近一些,不至于让孩子在异域他乡成了孤魂野鬼,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刘敬信他们听完洪姨的讲述,都感觉鼻子酸酸的。
林杰忍不住问道:“那你们不准备回去了吗?”
洪姨点头道:“是啊,回去干什么呢?有人的地方就是家,我们回去了,我孩子就没有家了啊。”
这个沉重的话题,让他们每个人的心情都非常沉重,林杰本来有很多话想要问洪姨,但现在却一句都无法再问出口了,四个人围着桌子两侧,看着桌上的饭菜,竟是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洪姨很坚强,明明是她的不幸遭遇,但她第一个恢复了过来。她先打破沉默问道:“说说你们吧,你们为什么来阿国,也是为了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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