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串的疑问冲击着叶枫的大脑,令他有些头昏。
片刻,他清醒过来,自言自语道:“应该是奇遇吧,究竟是奇遇成就了圣贤之名,还是圣贤遭到了奇遇呢?呵呵,这真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啊。”
说完,他伸了伸腰,盘膝坐下,又开始了修炼。
第二日,清晨。
周兴与秦青早早地带着手下,在包房内等候叶枫。昨日离开酒楼之后,二人马不停蹄,各自辗转于炼药房和炼器坊之间,只用短短一天一夜的时间,就完成了叶枫交待的任务。
二人同坐一桌,持杯对饮,秦青将酒杯放到唇边,忽而问道:“宗主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你说呢?”周兴抿了一口酒,眉心一皱,扭头大喊一声,“这酒太淡了些,伙计,来一壶烈酒,要最烈的!”
“来咧!”小伙计立刻取来一大坛酒,摆到了周兴的面前。这是酒楼最烈的酒,也是最便宜的酒,炽凤城的武者们贪享安逸,久不战斗,难免要附庸风雅。烈酒,他们一般是不喝的,只有淡淡的带着果香的美酒,才能入得了他们自认为高雅的口。
周兴痛饮一大碗,喊了一声畅快,道:“我老周征战一辈子,酒要喝最烈的,女人要最漂亮的,走到哪里,战斗到哪里,早已习惯了自由。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在某个地方落脚,直到遇到了宗主……我很难形容宗主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但我就是想为他卖命。”
秦青浅酌了一口美酒,儒雅地一笑。
这时,李三也回来了。
他昨日连跑几十家炼器坊,督促炼器匠师们抓紧时间炼制神兵,整整一夜,直到清晨,才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见了李三,周兴嚷道:“李三,刚才小青子问了我一个问题,宗主他,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李三匆匆忙捧了一碗酒,正要喝,冷不丁地听周兴有此一问,略微一怔,道:“宗主是一个怎样的人?周兴,你倒是难住我了。当初我们在水牢之中,过的是什么日子,你应该还记得吧?”
周兴打了一个寒噤,道:“当然了,那鬼地方,我周兴这辈子都忘不了。”
“但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宗主他也没逼我们为他效忠。”李三慢悠悠地喝了一口酒,低头骂了一句,“妈的,周兴,你这是什么酒,这么冲,烧得老子鼻子都疼。”
“这可是好酒,至于是什么酒……”周兴扭头大喊了一声,“伙计,刚才给我拿的,是什么酒。”
“是头曲原浆。”伙计给出了回应。
“头曲原浆,难怪。”李三一把将酒倒了回去,“这酒太烈,不适合老头子喝。咦,小青子这酒又太淡了,不如这样……”
李三在半碗烈酒中搀了半碗果酒,凑鼻一嗅,啧了一声,道:“这就正好喽。”
说着,畅快淋漓地一饮而下。
“哈哈……”周兴大笑起来。
秦青呆呆地看着这两个人,从二人的笑容中,他看到了最为原始和简单的快乐,再回想起叶枫赠送价值四千紫玉晶的炼器坊时的豪爽,不由也会心地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叶枫从楼上踱了下来。
经过彻夜不眠的修炼,叶枫不仅没有丝毫困倦,反而觉得神清气爽——修炼,就是叶枫最佳的休息方式。
见到叶枫,三人连忙起身,整齐地叫了一声:“宗主。”
叶枫微微颔首,笑道:“怎么,在等我喝酒?”
说话间,叶枫来到几人跟前,倒出一碗酒,仰头便灌了下去。
烈酒入口,从喉到胃,顿时火辣辣地疼,叶枫眉头一皱,道:“他娘地,这酒也忒烈了些。不过,蛮有滋味的。今天早上,咱们就喝这个酒。”
“好好好。”周兴回应地非常热烈。
李三则与秦青相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苦声道:“换种酒行吗?”
第一百一十二章 :大坏蛋
看着这几个跟随自己的兄弟,叶枫心中十分畅快。
人生在世,总要有些追求。有的人追求金钱,有的人追求权力,简而言之,在**的洪流中激荡拼杀,一将功成万骨枯,富豪的脚下,总踏着万千嶙峋枯骨,豪权的背后,隐藏着失败者落寞的虚影。
叶枫追求的,是心灵上最极致的快乐。
在通往强大的道路上,一路披荆斩棘,哪怕是游离在生死边缘的战斗,也是快乐的。而与豪爽的兄弟们一共喝酒,更是人生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件乐事。
痛饮一碗烈酒,叶枫意犹未尽,又倒出一碗。
周兴见叶枫对自己点的最烈的酒感兴趣,十分自豪,嚷道:“还是宗主最懂喝酒,来来,我老周陪你喝。”
叶枫伸出三指,笑道:“周兴,吃过早饭,我们要马上赶路,所以,只能喝三碗。”
“哦。”周兴挠了挠头,道,“我老周已经喝了三碗,就不再喝了吧。”
说着,瞥了李三一眼,嘟囔道:“真羡慕你,还能喝两碗。”
众人又是一笑。
吃过早饭,叶枫带着周兴与秦青,离开炽凤城,李三和六十名兄弟留下驻守,他们还要在城中待两个月的时间,以便等神兵炼制完毕。
炽凤城与霸拳宗之间路途遥远,又要连续翻越几座延绵的大山,即便众人实力不俗,也要耗用月余的时间。路途之上,叶枫思念英英与梓馨,难免心急火燎,披星戴月,日夜兼程。
是以二十五天以后,叶枫等人回到了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