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哲洗干净脸,扭头看杨中元已经通开了锅灶,正用抹布擦着铺子里的桌椅。他赶紧跑回去,一把拦下杨中元忙活的手:“新出锅的肉包,我买了十个回来,早晨你就不用忙着做饭了。”
雪塔巷的包子张做包子很有一手,薄皮大馅,肉也干净足两,吃起来非常香。如今杨中元得操持生意,所以一般都是煲汤或者炒菜,还真没工夫做包子饺子给他们吃,没得比较,所以程维哲觉得包子张的包子也还不错。
杨中元任他抢走抹布,然后笑道:“光吃包子多噎得慌,打个小米粥吧。正巧今天的小菜昨天已经准备好了,就着吃也香。”
开门做生意,他虽然说因为人手不足,所以总是那两样面食从来没换过。但小菜却经常换的。
今个素什锦,明天便是素三丝,偶尔做小葱拌豆腐。或者买到颗粒饱满的花生,也炒个花生来下面,都是很好的。
这一日他准备的就是炒花生米,这个简单,花生前一日他已经用开水泡好,如今都已经晾干。炒这个要先小火翻炒,再大火炸,等到发出噼啪声音,出锅撒盐就成。是道十分家常的美食。
虽然比起素菜,花生的成本要高一些,他给的也少,但食客们却还是很喜欢。
毕竟,吃这个感觉油水足啊。
“瞧你最近累得脸色都不太好了,待会儿碗筷都我来洗吧,你趁着空闲多睡下。”程维哲从空屋取来一碗小米,洗干净放在一边,又取了两碗水倒入杨中元用来蒸饭的那个陶罐。
他们家这灶台又要煮面又要熬汤的,锅碗瓢盆总是不够用,所以煮饭熬粥都是用它,出来的味道也很香。
这些日子以来,程维哲已经学了好多厨房活计了,比如加水熬粥这一项,他还真学会了。偶尔早晨杨中元忙,他便担起了煮粥的活计,还挺像模像样的。
熬小米粥要先把水烧开,再加入小米文火慢炖,两刻便可以了。因为是早上,时间也紧,煮熟了吃就行,倒不用熬出油来。
杨中元看他忙忙碌碌,竟也陪着自己在这件小铺子里忙活了两个月,对于一个富家公子来说,真的很难得。
无论程维哲在程家如何,也无论他开着个小茶铺子被多少人闲言碎语,但他以前到底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是半点家事都没做过的。
现在为了他,倒也什么都会了。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心下柔软,低声道:“晚上给你做个糖醋排骨如何?我记得你最爱吃这个。”
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喜欢你,想要对你好,就做你最喜欢吃的,每天都努力把你喂得高高兴兴,吃得心满意足。
程维哲抬头,见他看着自己的目光十分柔和,脸颊的酒窝再度显露出来。
“小元最贴心了,真好。”
杨中元也笑,没回答,只是把前一日泡好的芥菜头拿出来,又繁复用水冲洗。
最近他们家吃粥的次数多,芥菜是最好的佐粥小食,他买花生的时候看到隔壁有卖,便买了一小块回来,好好泡了一天。
他切下一小块,伸到程维哲嘴边:“尝尝咸不咸?”
程维哲咬了一口,嚼了嚼,砸吧砸吧嘴道:“正好。”
“是吗?”杨中元也不嫌弃,把他咬了一半的咸菜扔进嘴里,也细细品了品,“恩,这家的芥菜头还挺好吃的,等这次吃完了,我再买点。”
说话的功夫,陶罐里的水“咕噜咕噜”冒起泡泡,程维哲赶紧把小米倒进陶罐里,然后十分熟练地从罐中舀了些水到碗中,把挂在碗壁上的所有小米再次倒入陶罐里。
等到这一切都做完,他便压了压铁炉的火,把那十个包子放在陶罐的盖子上,一起温起来。
案板边,杨中元已经用眼花缭乱的速度,把芥菜头打成细丝,然后又切了一个青椒,同样打成丝。等到把两样都放进一个小碗里,杨中元又倒入昨日已经榨好的花椒油和香油,少少加了酱油和醋,使劲拌了拌,一股油香味就飘散出来。
芥菜头由于腌制过,所以没有油,单纯吃起来是不香的。加了这些作料以后,不仅还有青椒的辣味,再带上花椒油麻麻的滋味,配上香醇的香油,味道才算足。
程维哲帮他把咸菜放到院中,回来就勤勤恳恳擦起了桌子。
杨中元用大锅爆花生米,顿时小铺子里里外外都是香味:“你看你现在这样,要是峰叔知道,说不得要埋怨我的。”
程维哲在盆里搓了两把抹布,起身看他一眼,道:“埋怨什么?我爹巴不得我多做点活,省的跟某些人一样,成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臭老九。”
唉,杨中元听他这样说自己父亲,跟着叹了口气。
他觉得他们两个的命特别像,都有一个特别好的爹,也都有一个特对自己不上心的父亲。
这一点上,其实他们的亲缘都不算圆满。但人哪有十全十美的?他们两个的爹爹都是最好的,那已经很幸运了。
在宫中那么多年,杨中元已经慢慢学会了豁达与乐观。
如果没有这两样品质,他根本无法支撑下去。
“好了,再说他们干嘛?等以后我们走了,谁还管他们是谁。”杨中元安慰他。
程维哲低头笑笑,可算是把刚才那段蒙混过去了。他知道杨中元每次看他干活就难受,可他不干,这一天到晚的杨中元就算是累死也干不完。虽然现在家里有他跟周泉旭,但杨中元还是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