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重生之文坛女王>第一百一十二章

果然事情就如叶弥尔所想的发展,经过短短一天时间的发酵。这则新闻迅速以病毒传播的速度蔓延到全国,各种言论不胜枚举,反对或支持的人也相互交锋激烈。而真正将这场争论引向白热化的是两位学术大家的交锋文章。

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各大报纸的主版面上就刊登了宋万贤的文章,这宋万贤是一所国家重点大学的客座教授,可以说桃李遍天下。在学术上和苏老杨老也是有的一比的,只一点,宋万贤十分固执而且有些迂腐。这还是一次和苏老闲聊时知道的,不过当时从苏老的话里能感觉出来他对宋万贤还是很是敬佩。

不过这篇名为《盗墓笔,记鬼吹灯,装神弄鬼!》的文章一字一句还真不客气,都能说得上是刻薄了。

‘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却要高于生活。不可否认,叶弥尔所写的两本盗墓含了一定的科学道理,从这次仿书盗墓事件中就可以看出,古墓长期处于一个密封的状态之下,就可能存在着有毒气体,所以点燃蜡烛就可以很好的来分清楚古墓之中的空气质量。

我不否认这两本书本身的实力,但是也正因为这样的实力我觉得更应该全面禁止两书的传播。盗墓是一件犯法的事情,按照我国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两本书都在对盗墓这一行为过分的美化甚至于洗白,在《鬼吹灯》中叶弥尔为盗墓确定门派,立下规矩。似乎是在为盗墓这样一个不道德的行为安上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实在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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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盗墓就是犯罪行为,而这样过分美化甚至于洗白犯罪行为的书籍竟然堂而皇之的在网络上大肆流传,难不成到最后我们还要给盗墓贼设立一个正当的职位吗?我想问问对于网络的监管到底在哪里?网络书籍难道不应该更加慎重?叶弥尔选择在网络上发表而放弃实体出版,莫不是看准了网络文学的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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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宋万贤在学术界的地位发表这样一篇文章所产生的影响绝不是其他纸媒记者写的报道可比的。一个处理不好没准儿真的就像擎苍网的编辑说的这两本书要半路夭折。

果真宋万贤开了第一枪,各式各样的专家教授在报纸杂志上,新闻媒体上开始大肆轰击这两本盗墓时间连那些跟风写手都开始人人自危颇有些风声鹤唳之感。纷纷太监或停笔一段时间,静观事态发展。倒是叶弥尔自己照样更新不误,全没有大家所想的紧张的样子。大大振奋了书迷的信心。两本书的成绩不降反升,火爆的架势让一干还在为销量发愁的作家眼红的生气。

没过两天,苏老和杨老的力挺之文就在各大报纸和网络上流传,大有针锋相对的味道。苏老性子偏向温和,和宋万贤的关系也不错。文章内容大多是赞扬叶弥尔的笔力文风较之以往又进步许多,隐喻宋万贤的文章以偏概全。但是杨老就不一样了,本来就是急公好义的性子,要不然也不会也了苏陆离和苏老呛呛起来。一篇文章下来,看的叶弥尔的冷汗都下来了。

标题名字就很震撼——《有病得治!》

前段时间听小孙女说了一个笑话,说现在的人不知道怎么了得了一种叫‘看到别人好我就不舒服’的病,当时我还说这只是极少极少的人会,结果没多久我就自打嘴巴子。

叶弥尔写的《盗墓笔记》我没怎么看。《鬼吹灯》倒是看得仔细。我怎么就没发现哪里有洗白盗墓贼的情节,哪次盗墓不是险象环生,九死一生。我到觉得叶弥尔把盗墓写的如此危险反而能震慑一些异想天开的人,你没有书里人物那些个本事不是?

古人说:一人以刀杀人,岂将以非鬻刀者乎?意思是一个人用刀杀人,难道要去指责卖刀的人吗?同样,仿书盗墓时间里的两个人都是成年人,难道他们没有自己的辨别能力?为什么他们的罪责要让一个不相干的人和物来承担。这未免也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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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竟然还扯到网络监管上?据我所知,擎苍网在网文监管方面已经是做到极致。叶弥尔若是想钻网络文学的空子还不如去其他网站上更新不是更好?

一本书到底应不应该被传播不应该由一两个人说了算,而是看市场的反应。不要觉得我说这句话太世俗。晦涩难懂的文学只能供在书架上以示尊敬在一小部分人群里流传。但是文学终归还是要教化育人,市场都不接受,谈何教化育人!

杨老这篇文章真是一箭双雕啊!一方面力挺叶弥尔,另一方面也点到了他这么多年一直在努力的事情。杨老一直提倡文学要写的通俗易懂,大俗即大雅,要让所有人都明白。可是这项倡议一直没什么进展,仿佛你不写的晦涩难懂,这本书就没什么文学价值一样。

现在快餐文化逐渐兴起,杨老才敢这么堂而皇之的把这些话点出来。在杨老年轻时,这些话简直就离经叛道,他也就跟苏老几个好友探讨过而已。而他的作品也在追求大俗即大雅的境界,早年并不为人接受。也正因为这样,在学术界杨老的位置一直十分尴尬。学术钻研上也就苏老能和杨老比肩,但是在作品上,杨老就略显尴尬了。

叶弥尔明白这里面的关节,因此也十分感念杨老的帮助,心想着有机会必要回报一二。再怎么说自己的作品也多偏向通俗易懂的。

宋万贤在学术界的地位和杨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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