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听着又像是要内讧的味道?”邓名心中暗道。从冯锡范的话语中,好像台湾的嫡子派和长子派已经发生了激烈的斗争,很多台湾的重臣已经开始下注选边。听起来郑经的态度似乎也暧昧不清,很多嫡子派认为郑经只是碍于面子,而且郑经的决心也不是非常坚定,改换世子只是时间问题。现在邓名的感觉也是同样,如果郑经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足够坚定,让延平郡王府的文武大臣都清楚地知道嫡子不会有任何的机会,那么像冯锡范这种心腹臣僚也不会把宝压在嫡子的身上。
在邓名的前世,郑经让长子娶了陈永华的女儿,让嫡子娶了冯锡范的女儿。这在现代社会没啥大不了的,三个老朋友嘛,都成了亲戚最好;但在封建藩国中,这简直就是唯恐天下不乱。郑经和他父亲一样在三十九岁突然去世,当时嫡子年纪尚小,立长是唯一可行的选择,也能让明郑有更多的机会幸存下来。但已经无法从嫡子身上抽身的冯锡范没有丝毫改换门庭的回旋余地,就不顾一切地发动了内讧政变,火并了郑经的长子,让十二岁的郑克塽继位。
现在郑经虽然还没有把冯锡范的女儿指给嫡子,但冯锡范已经开始在嫡子身上下注了,要是促成与邓名女儿的婚约,那他将来肯定是嫡子派的首席功臣。
“文有陈永华、武有冯锡范,这两个人是郑经的左膀右臂,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对他最是忠心耿耿的两个心腹。可是现在两个人的矛盾就这么深了,再明争暗斗上几年那还了得,不得势同水火吗?”这一路上冯锡范偶尔会流露出对陈永华的一些不满,当时邓名还有些奇怪,因为能在外人面前不小心流露出来就说明成见已深。现在邓名总算是明白了根源所在,他在心里嘀咕着:“难道这是郑经在玩弄什么帝王心术,想让手下互相争斗,好便于他控制?可这是将相不和,而且是完全没有妥协余地、不死不休的局面啊。如果是玩帝王心术,也快到玩火自焚的地步了吧?”
想到这里邓名就更加确定,自己绝对不能被拖进延平郡王府混乱的派系纷争中去。
第六十八节 守法(下)
根据暂行的法典,每一个同秀才、或是如同秀才,他们的子女一出生就可以开始拿津贴。直到现在为止,在四川和浙东推行的宪法和法律仍和最初时一样,声明这是在皇上南狩时的暂行办法。不过院会议论起这件事的时候,一个个看上去都好像完全没有想过皇上回来后又该怎么办,而对四川的同秀才来说,大明律似乎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浙东很多年以来都不是根据大明律,而是根据浙东军的军法来断案。前年宣布要推广帝国的法律后,浙东军和浙江禁海区都是一片欢腾,因为他们把这部法典视为民法,而用民法取代军法,无疑意味着明军高层对保证统治区的安全更有信心了。
各府发给百姓的津贴不一样多,因为这是各府的议院自行决定的。暂行法典只是定一个大框子出来,具体给多少,怎么给,都要由各府酌情处理。有的府给的比较多,比如叙州为了鼓励移民和生育,每月都给;而成都是在出生时给一笔就完;夔州因为比较穷,负担不起,所以只是象征性地给产妇一个红包,计划等到以后经济条件改善了,再提高津贴的数额;建昌的规定最有意思,因为法学大师贺道宁有大笔的家产在建昌,所以他现在已经把自己视为建昌人,好像做实验一样,给建昌制定了非常详尽的津贴规则。不同收入的人拿到的津贴大不相同,失业的人的津贴是富豪的好几倍,而且当他有了稳定收入后,津贴也就会下降——建昌的很多有钱人是退休的军阀,不在乎这几个钱,所以大家都给贺道宁面子,让他的司法实验计划轻松通过。
而这些津贴在理论上相当于入股,从父母手中赎买了对孩子完全的所有权——国家帮助养孩子,所以父母不能想杀就杀、想卖就卖。如果父母想出售女儿,无论是当童养媳,还是换亲或是其他什么的,理论上都需要官府这个“股东”同意,而官府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的。
“如果想娶四川的姑娘,就需要她父亲和官府的同意,官府会无条件支持姑娘自己的愿望。只要姑娘本人在官员面前亲口承认这是她的愿望,官府就会同意婚事。我的女儿也是帝国的国民,十八岁以后也会获得女同秀才的功名。到时候我和官府的意见是一样的,只要她自己喜欢,我再看看还行,大概就不会反对了。”邓名不慌不忙地冯锡范解释道。以前他也是用同样的道理打发了其他的提亲人。
“丞相也拿津贴?”冯锡范闻言大吃一惊。他到是听说过四川发给孩子津贴一事,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邓名也会在乎这点小钱。
“只有皇帝出口成宪,是法律管不到的;可是我只是皇明的丞相,不是皇帝本人,法律在我之上;作为一个军人,我也是四川成都府的如同秀才,现在居住地在成都的十七亭。每次选举亭长的时候,我如果在成都就会去投票,给我的津贴我当然也会拿。”邓名笑道。
前年,为了不违反官员不许经商的规定,邓名把他的象牙进口公司的股份卖掉了一大半,至此邓名已经完全处于法律之下,作为交换,就有了完整的公民权:“既然我拿了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