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斯曼警长急匆匆从外边走进来,扬着手里的一份资料大声道:“警督,贝丝博士,惠特尼在案发当天的行程都落实清楚了。除了下午一个小时的时间段她撒了谎之外,其他都属实,一一被查证。而根据我从医学院学生詹妮弗得到的情况来看,惠特尼当时去了阿道夫酒店,见了阿道夫酒店的管理者和所有者阿道夫。”
克林斯曼缓了一口气又道:“我马上又去阿道夫酒店调查核实,阿道夫的助理和阿道夫本人都承认,惠特尼的确去跟他见了一面,双方谈的是收购事宜——也就是说,惠特尼试图要收购这家频临破产的酒店公司。”
“至于她近期银行卡的大笔支出,资金流向也查明了,对方是一家贸易企业的高级员工,换言之,就是惠特尼最近在花大价钱从别人的企业挖人才来为自己工作。”
贝丝哦了一声,杰克则失望地站直了身体。如此一来,惠特尼的嫌疑就被彻底排除了。
从表面上看,惠特尼这个继女是最具有作案动机的。可惠特尼既然被排除嫌疑,难道真的是布莱尼特的丈夫约翰作案?杰克叹了口气,他为人比较感性,最不想见到的就是这种亲人反目成仇的事儿。
但作为警察,经常与凶杀案打交道的凶案组组长,杰克却也知道,在人性低劣面前,任何亲情和常规都不值一提。
预谋犯罪,激情犯罪,连环杀手,变态狂魔……总之,人的杀人与被杀,是那么的顺理成章、一气呵成,难以控制和预料。
沈临在一旁听了克林斯曼的话,却是心头一动,暗暗吃惊:“惠特尼竟然要收购阿道夫酒店?由此可以看出,这家酒店已经要撑不住了,急于四处寻找买家,这个情况下,倒是可以给对方一点甜头,然后压压价,争取以最低的价格和成本完成并购。”
“这个世界上,最难控制和最不可预料的就是人心啊。”沈临轻轻感慨着,贝丝无动于衷,对于这种感性的话,她没什么感触。但一旁的杰克这些警探却深有同感,纷纷向沈临翘起了大拇指。
沈临抽空去走廊上给杨雪妮打了一个电话,让她马上跟郑宁国和魏秋华联系,必须抓紧推进收购,既然要做,那就当机立断,不能错失良机。
杨雪妮奉命一方面跟郑宁国和魏秋华联系沟通,一方面从国内调拨资金。沈晓华知道这是沈临的决策,立即命令总部投资管理部的人紧急调集龙腾在海外的资金,筹措五亿美金供沈临在m国市场的资本运作。
其实按照沈临的计划,有一亿美金就足够完成借鸡生蛋的资本并购了。但资金量越大,这边的资本运作就会越得心应手,反正龙腾现在缺的是投资机会而不是资金,这两年沉淀的资金太多了,闲置在银行也是浪费和贬值。
沈临电话遥控并购的时候,警署弹道实验室终于拿出了枪杀布莱尼特的检验报告。
根据现场提取的两枚弹壳检验,凶手使用的枪支是史密斯-韦森625转轮手枪。捏着这份检验报告,贝丝皱眉沉声道:“哈里夫,实验室是不是搞错了?这种老式手枪早已淘汰,你们能相信作为一名职业杀手,他使用的是性能落后的几十年前就退出市场的古董枪吗?”
杰克等人也很意外。
沈临听着,光脑立即链接上警署的网络,开始查询史密斯-韦森625转轮手枪。当前,这种老式手枪与现代自动手枪相比,就是打字机与电脑的区别,职业杀手靠枪械吃饭,怎么可能使用这种淘汰枪支?
这不科学,也不现实。
沈临皱眉沉吟着,难道自己的判断有误?不是杀手?
他突然又想到,如果真是职业杀手的话,他把所有能提供给警方暴露自己的蛛丝马迹都拾掇干净然后从容离开,那么,他为什么会忽视遗落在现场的两枚弹壳?这显然……
沈临猛然拍案而起,吓了贝丝等人一大跳:“沈,你干什么?”
“贝丝博士,杰克警督,诸位,我怀疑你们在现场提取的弹壳并非是杀手真正谋杀布莱尼特所用枪支的弹壳,而是凶手故意留在现场,用来迷惑警方的障眼法。”沈临一字一句认真道。
杰克皱眉,摆了摆手:“沈,你的意思是说,这两枚弹壳是凶手故意留在现场耍弄警察的?”
“基本上就是了。”沈临在凶案组的办公大厅里转了几圈:“警督先生,请你仔细想一想,凶手几乎没有在案发现场和他入住的房间内给你们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说明他离开之前清理过现场,既然如此,他怎么可能遗忘两枚重要的弹壳呢?”
贝丝沉吟了下去,良久,她缓缓抬头望着沈临,“杰克,沈说的没有错,看来,我们都上当了,我们被凶手玩弄于股掌之中,真是可恶!哈里夫,继续让实验室对两枚弹壳进行弹道和射击时间、弹药残留成分检测,我想,如果这是两枚道具的话,一定会有一个结果的!”
哈里夫恼火地跺了跺脚,如此一来,所有的证据和线索至此全部走向了死胡同,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大概就是酒店监控录像中疑似杀手“汉尼斯”低头戴着棒球帽遮掩住面孔的模糊身影了。
“这可怎么办!”杰克也非常烦躁,他倒背双手在办公室里转来转去,阴沉的目光慢慢落在一号审讯室的门上,他挥挥手大声道:“目前,也只能将砝码压在约翰检察官身上了,虽然我们不清楚他的作案动机,但是,也只有他才有作案的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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