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她行色匆匆,还戴着发黄的酒瓶底眼镜,将厚重刘海梳下来,下拉的眼角,浓黑的眼袋,塌鼻梁,血盆大口,全都是画出来的,甚至还在脸上特地点了两颗痘痘。
看到她的人都不忍直视地移开目光,然而场中最吸人眼球的少年却突然停了下来,盯着她的方向,露出一个足以与太阳媲美的耀眼笑容。
“许清欢!”一声喊,操场骤然一静,看他们打篮球的,在操场上运动的,晨读的,大家都停下了手头上的动作,看向了声源处。
只见他们高贵的校园王子、不可染指的高岭之花、最受凌州欢迎的十大杰出青年,就像一个看到骨头的大狗狗一样,毫无形象地朝着骨头奔了过去!
“你还好吗?”狂奔过来,看到她的刹那,却忽然词穷,叶云帆挠了挠后脑勺,第一次无措到手脚慌张,“你要去班里吗?”
靠,到底在说什么!
许清欢点了点头,瞧见他身后一帮人气势汹汹地盯着自己,便感到好笑,“你练球吧,我先走了。”
叶云帆一紧张,忙去抓住她的手,刚触到她的肌肤,指头就轻颤了一下,忙将手指蜷缩回去,改为绕到她的身前——
“下周六我们学校和荆兰篮球比赛,你来看吗?”
来了!
许清欢感到头痛,发现众人看着自己的眼神更加排斥,抿了抿唇角迅速道:“到时候再说,我要去背单词了。”
叶云帆之前看到她在背雅思,深知她单词功底深厚,根本不着急去背单词,这句话简直无形给他判了个死刑,“你……”他的声音有些僵硬,好不容易舔着脸来找她说话,却又被她拒绝……
身后重重砸在地上的篮球简直像在他心上滚了个遍,回头,他面无表情地将球捞上手,再也没有停止下来。
一整个上午,叶云帆拉着他一手组建出来的篮球队,没有从操场出来,挥汗如雨,好像就能忘记烦恼。
但他不知道自己上午不在的时候,许清欢又被刁难了。
还是1班的班主任,语文老师,程老师。
上次发生过座位之争后,程老师厚着脸皮硬是没有将其当回事,因此也不能再去计较许清欢坐在华姝的旁边,全班最好的位置。
发现叶云帆的座位空无一人,程老师冷笑一声,终于开始发难。
“这节课我们来再次赏析高一学过的一篇课文,着名诗人屈原的经典之作,《离骚》,下面我将请一位同学背诵一下。”
全班人呼啦啦地举手。
程老师之前带的就是1班,所以这个班里只要是她带的学生,都被要求过全文背诵,不是按照大纲中只是背诵节选的部分,而是全篇。
这才符合她的风格,要学就学习全部,学到最好!
就连其他班的学生,也有人举了手,当然他们不知道情况,还以为背的只是最为经典的那一部分,也就是从“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到“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这里。
值得庆幸的是,程老师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而是盯住场下唯一一个无动于衷的人。
自然是许清欢。
这会她正低着头写东西。
见自己被无视,程老师重重在桌子上一拍,“看来许清欢同学最有把握,要不你来试一下?”
许清欢冷静地站了起来,手指轻轻将耳边的头发往后挽了一下,然后迅速拿下一只微型耳机。
瞪大眼睛对上全班人同情的视线,不明情况的许清欢展开笑颜,“我觉得老师这样太简单了,不如换一种方式?”
程老师嘶了一口气,觉得这人嚣张到极致,“既然你想要难的,很好,你上来默写,《离骚》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