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最萌老公来回滚>第五十二章 人之砒霜,我之甘饴

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这一生都会平平庸庸,没有惊天动地的作为,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对于那些不巧刚好赶上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人来说,也许平凡一生才是最可望不可即的事情。对于别来来说是毒药的平静日子,对于他们,却是奢望。

唐洵是唐氏的二少爷,将来,也许有可能是n市最有钱的人,可他跟她母亲一样,喜欢乡下安静的生活,安哥拉公园喧闹的烧烤店,甚至,喜欢跟小摊贩讨价还价的生活乐趣。

当然,普通人的生活中,也有他不喜欢的东西,比如在黑巷子里拉客的妓女。

此时此刻,终于反应过来的唐洵掰开了女人的手,并把她狠狠地甩到身后:“你吃了豹子胆了?敢调戏本少爷!”

既然是人蛇混杂的黑巷子,红灯区自然是必不可少,妓女出没也是正常。唐洵虽然在气头上,但是在人家的地盘,他并不打算惹事。转身正想趁机溜走时,忽然一个狼一样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头向自己扑来。因为这条小巷太过于狭窄,几乎只容一人通过,情急之下唐洵一把把安晓推出去之后,就再没有多余的时间躲开,生生地就被黑影扑了个正着。

这不会,是早就计划好的吧?

“你是什么人?”唐洵的喉咙被掐住,说话有些艰难。

扑下来的黑影是个壮实的男人,而且有着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儿,唐洵与他进行了好久的肉搏战才勉强把他压在身下,想看清楚来人的脸,可惜只是那么一秒钟的时间,男人就翻身过来压住了他。

唐洵不由暗自直叫苦,好好的来什么小巷子么,截拳道的功夫根本就是使不开,这不是活生生让人揍么?

“疯子!”

小巷子里传来一声大喊,这是安晓的声音。

或许,对于唐洵来说,一秒钟的时间可能远远不够看清一个人的长相,但是对于和黑影从小一起长大的安晓,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

骑在唐洵身上的男人愣了一下,唐洵趁机压住他的双手双脚,再不给他挣扎的机会。

“疯子,这是怎么回事?”不过几个月时间没见,怎么疯子好端端的跟一个妓女摸样的女人搅合在了一起?

疯子,就是扬春风,大学时期安晓手下“四魔王”的第一悍将,上一次同学会见面时使劲在安晓身上擦鼻涕的那个。

此时此刻的疯子,正被唐洵压在身下,整个人还是一副死命挣扎的样子,面部表情极其狰狞。

安晓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一样死命地盯着疯子,整个巷子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宁静。直到,刚刚一直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女人夺路而逃时,安晓等三人才反应过来。

“夏妆!”疯子眼看着女人跑进黑黝黝的巷子,自己却被唐洵压在身下死命都挣扎不起来,急得眼睛都红了。这时候,安晓忽然想起侯宝宝上次说的那些话——“他找了女朋友,现在快结婚了!”

难道,就是和这样的女人?

“让他走!”安晓冷冷地说,趁还看得见女人的影子,让他去吧。

唐洵愣愣地一松手,疯子就从地上一窜而起,两三步就不见了踪影,声音却还回荡在巷子里:“我在黎叔店里等你。”

安晓忍不住笑了,但那样的笑,却带着淡淡的苦涩。她记得大学的时候,疯子的体育总是不及格,每次体测的长短跑都是她替他跑的。

安晓一行又回到了黎叔的烧烤店里,这个时候,黎叔的烧烤店刚好告别了高峰期,熙熙攘攘的只剩下几个顾客。

“黎叔,帮忙给打两盆干净的水,好么?”安晓笑嘻嘻的,仿佛一旁捂着脸、‘嘶嘶“直叫的唐洵是空气。

先前安晓在的时候,黎叔本有千言万语想要对她说,奈何那个不会看眼色的小孩一直跟在旁边,直到最后他都没能跟安晓说上几句话。这下子见安晓又折了回来,自然是喜笑颜开,只是这笑容还没展开来,就发现小门外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其中一个情况跟唐洵有点像的,似乎是安晓的小跟班,疯子。

“好,我马上去。”黎叔带着一脑袋的问号下去了,过一会儿就端来两盆温度适中的热水。安晓坐在轮椅上用毛巾给唐洵敷了敷,疯子却一只手紧紧抓住刚刚逃跑的女人,一只手用毛巾在她涂满脂粉的脸上来回擦拭。他的动作很轻,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女人,是一个高价拍卖来的瓷器。

给女人擦完了脸,疯子才转过身来给自己擦拭伤口,不过那只手依然紧紧握着刚刚的女人。灯光下,安晓发现卸了妆的女人长得很是清秀可人,摸样似乎也才有二十来岁,穿着疯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号的外套,嘟着嘴巴不安分的来回扭捏着。

“阿洵,你先下去跟黎叔点几个菜。”

安晓看唐洵擦得差不多了,而疯子却始终没有开口的意思,知道是因为唐洵的缘故,就想了个法子要把唐洵支开。唐洵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是撵人,可是,在没弄清楚这个男人的底细之前,自己怎么会放心地走开。

“你放心,他是我的好兄弟,你先去点好酒菜,今晚我们不醉不归。”安晓看出了唐洵的犹疑。

好兄弟么?疯子腾地抬起头,眼睛里有太多东西再涌动。他就知道,就算这么久没见,就算她从不跟他们说自己的事情,她依然是牵挂着他们的。他甚至可以想到,她此时此刻的笑容下面,掩藏了多少想要揍他一顿的怒气。

“这是我儿子的爸爸。”安晓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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