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火堆如此的明亮,几乎要把整个深邃的夜空都要燎成焰色。
昆布萨尔背对着大帐,坐在大宴的主位上,脸色却十分难看,眼睛尽盯着酒碗中自己的倒影。
他从未想到,草原上的其他部落会这么看待他。
——一个尊崇流民的难民窝棚?
安苏身为一个骏长,她自然不是以美色尊为上者,王申醒身为他昆布萨尔的座上宾,更是有他的本事和能耐,这种本事,是放眼望去所有所谓尊贵的马人身上都不具备的能力。
但凡有一个马人能够替代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他昆布萨尔也决计不会和王申醒他们谈合作。
他自以为自己是个能够拿得起放得下的大统领,能够拥有其他统领没有的胸怀。
没有想到,在旁人眼中,自己拼死保下来的部众,竟成了不起眼的难民窝棚。
昆布萨尔只觉得自己酒碗中的那个身影苦笑着。
“要说力量?”拉辛起身,目光从王申醒身上上下扫了一眼,“他或许能有些本事,但我们高贵的马人从不依附于任何力量,跟一个平民谈合作二字,实在是对于马人都是一种侮辱。”
“你懂什么?”亚伯索性没有半分恭敬,反而是数落起了拉辛,“王申醒先生有一物,此物很长虽然不锋利,但可击退狼群,举起此物就有如天神,凡是挨上此物就有如遭受天谴。”
亚伯也站起身,朝着拉辛靠近了几步,“拉辛骏长,你是想一看,还是想以肉身一试?”
没等拉辛答话,亚伯手掌轻轻拍了拍,一个用铜盘端着的电棍就呈了上来。
看到电棍的时候,拉辛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而这种惊讶很快就过去了,恢复了平常的脸色。“我曾在极北之地与大巫见过这东西,这东西叫电棍,大巫曾说过,这东西碰到人,那些人就会像雷劈一样抽搐致死。没想到这个平民能搞来这些花样骗你们,倒也难得。只不过,这东西用是能用,却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我打赌不出半月,你们就只能拿着一根毫无用处的棍子!”
说道最后,拉辛也是慷慨激昂,赤红着脖子,生怕那些不要脸的流民将高贵的马人骗了。
“愚蠢!”亚伯往地上啐了一口。
“拉辛骏长。”安苏示意亚伯不要乱说话,端起酒杯笑道,“这东西的确是电棍不假,拉辛骏长自幼跟在大巫身前,自然也是有学识有远见的。单凭拉辛骏长孤身带领两位侍从愿意与我统领昆布萨尔一见这种胆识,我就应该敬拉辛骏长一碗。”
安苏说着,一仰头,一碗热酒已经入喉。
美人相邀,拉辛自然不好拒绝,毕竟在阿方索部落中,拉辛与安苏的交情也算是不错,也跟着安苏一仰头喝了一碗酒。
“这第二碗,我该敬安苏骏长。”安苏的敬意让拉辛暂时忘了眼前的不悦,拉辛也笑道,“安苏骏长虽然血统于我们不同,但到底是个铁娘子,骑马的英姿就像是天生长在马背上的一样,安苏骏长带着几个随从在我们阿方索统领面前竟然能说动统领让我前来,自然也是个铁血英雄。”
两人相敬之后,安苏也放下了酒碗,“拉辛骏长,这第三碗,我们恐怕得留着。”
“哦?安苏骏长这是什么意思?”拉辛不解道。
安苏微微一笑,微醺的双颊像是六月的甜桃,加上天生的好皮囊,拉辛的怒气顿时全消了。
“这第三碗酒,我们应该等到成为盟友的时候再喝。”
拉辛的额头上一根细辫下,是一双紧锁的眉头,“安苏骏长,你们真的应该信我,毕竟这电棍再好用,也只能用一时,不能用一世。”
“这么说,只需半月,我们这电棍就用不成了?”亚伯发问的时候,昆布萨尔的部众顿时哄堂大笑。
“你们啊!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拉辛激动道,“如果我告诉你们,终有一日,你们用这东西,在劲敌面前才发现这东西完全失效了。到时候死的是你们,又不是我!”
“照你这么说,这东西就是个不中用的东西?用一次就不能用了是吧?”哄笑声中,昆布萨尔部众也发笑提问。
“若说办法,倒也不是没有。”拉辛全然不理周围的哄笑,认真沉思,“我似乎听大巫说过,电棍这东西需要一种特殊的能量才能将它再次启动。如果真的想要它长长久久的用下去,只有拥有这种能量才行。而这种能量……只有永延里最核心最宝贝的地方……第一都才有!”
他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在一片惊讶,众人惊讶的倒不是因为拉辛的话点醒了他们,让他们意识到王申醒是个骗子。而是他们第一次知道,那个听说跟神祗一样的名叫第一都的地方才有的能量,竟然出现在了他们这个几乎要全军覆没的牧马人部落中。
昆布萨尔听到这,目光也是一怔,他只知道王申醒是难民窝棚里出来的人,却不知道王申醒究竟是个什么来头,竟然能够拥有第一都里才有的能量!
或许之前,昆布萨尔只是觉得这家伙有利用价值,没有他就用不了电棍。
可到了今天,昆布萨尔才隐隐觉得,和王申醒合作,真正的厉害之处似乎并不在于电棍这根短棒本身,它背后的能量,才是最珍贵的。
而拥有这种能量的人……那个拥有只有传闻中的都城里才有的能量的人,竟然就在自己的帐中!!
或许真的是天神有眼!
看见周围陷入了一片寂静,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