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兄妹住进白府之后的几天里,白小七每有闲暇,便与轩辕幻晴把酒言欢。但令他有些不解的是,轩辕雪对他的态度似乎比之前更加疏远了。
说是疏远,倒也不完全正确。因为轩辕雪并没有故意作出躲避白小七的样子,只不过偶尔望向白小七的目光之中,经常伴随着若有若无的鄙夷。
白小七知道轩辕雪一向不太喜欢自己,也没太多心,他一个大男人,总不会跟小姑娘斤斤计较。
而在这几日中,奚锦修也曾来过白小七的府上,白小七自然要介绍他们认识。轩辕幻晴与奚锦修性格颇有相近之处,居然大为投缘,几乎可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到得后来,反而是奚锦修与轩辕幻晴时长在一起交头接耳,却把白小七给“冷落”了。
白小七也曾找机会问过关于春兰之事,得到的答案却很可惜——抄家的时候,并未发现春兰的踪迹,多半是已经事先离开了。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春兰早已死于非命,不过这种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即可,也没必要在明面上说出来。
白小七得知这个消息,也说不上如何痛心。毕竟就算春兰安然无恙,他也不可能再让春兰来做他的贴身丫鬟。能问上这么一嘴,对于白小七来说,已是仁至义尽了。
这天下午,白小七本来想找轩辕幻晴进城游玩,却被告知轩辕兄妹中午就都出门去了。不用说,他们自然没把行程告诉白府的下人,白小七只好叹口气,自己在府里练剑打发时间。
白小七定然想不到,轩辕幻晴此刻就在自己准备带他去的地方——博古斋。
之所以想带轩辕幻晴来这里,是因为白小七忽然想到,普天之下姓轩辕的人实在少见,因此想介绍轩辕幻晴与博古斋的老板认识认识。而轩辕幻晴之所以在这个地方,也是一样的原因。
看见轩辕幻晴进门,轩辕慈少见的从柜台后抬起头来,皱着眉道:“你怎么来了?”
“好歹是自家的产业,还不能过来看看呀?”轩辕幻晴笑吟吟的走了过去:“再者说了,我这不是怕你无聊,特意来探望探望你么?”
“少废话,咱们虽然都是轩辕家的人,可不代表我欢迎你不请自来。”轩辕慈不耐烦道:“那双鲤争龙佩我已经卖给白小七了,你还来烦我干什么?”
“嘿嘿,你卖给他多少钱啊?”轩辕幻晴没话找话。
“三百两黄金。”
“嗯,那倒是成本价了。”轩辕幻晴笑嘻嘻的凑了上去,轩辕慈顺手抄起账本在他脑袋上一砸,道:“离我远点,有事说事就行!”
轩辕幻晴缩了缩头,“我记得咱们不是还有个‘干戈定’么,能不能再给我个面子,也卖给白小七得了?”
“嘿!我说你是怎么回事啊?”轩辕慈把账本往柜台上一摔,语气不善:“你好歹是轩辕家的继承人,非得把自己这点家底全送给人家姓白的,你心里才痛快?”
“这怎么能叫送呢,反正博古斋里的东西都是要卖的,卖给谁不都一样么!”轩辕幻晴虽是这么说,但显然没什么底气。
轩辕慈瞥了他一眼,却不说话。
“哎呀,我这么做真不单是为了他,表哥你就当帮我忙了好不好!”轩辕幻晴说着,居然伸手去拉轩辕慈的袖子,就好像小孩子撒娇似的。
十几年前,轩辕幻晴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确实经常和轩辕慈这样撒娇。然而时过境迁,如今的轩辕幻晴已是个将近八尺高的汉子,再做这动作未免有些……
“你别恶心我!”轩辕慈一甩袖子,挣脱了道:“要不是从小看着你长大,我都要以为你喜欢男人了。那白小七跟你非亲非故的,若说是好朋友,给他块‘双鲤争龙佩’还能理解,但‘干戈定’是什么东西,你身为轩辕家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我当然知道,所谓‘干戈定’,乃是一件能化解干戈,削平戾气的灵器。不过这东西须得先有干戈,才能发挥效用。如今咱们轩辕家隐世不出,百年之内,这‘干戈定’都难派上用场。既然如此,将它放在轩辕家也是浪费,倒不如先用它帮白小七度过眼前的劫难。”
“你说的倒轻巧。”轩辕慈没好气道:“你也知道,咱们轩辕家只是暂时用不上这东西。但世事如棋,变化莫测,说不定明天我们轩辕家就会大难临头。到时候没了‘干戈定’,轩辕家就少了一张强力的底牌,若真因此出了什么大事,你我就都是轩辕家的千古罪人了!”
任凭轩辕幻晴百般请求,轩辕慈就是不从。轩辕幻晴知道自己这表哥一向就是个死心眼,他不答应的事情,便是再求一万遍也百搭,只好悻悻的离开了博古斋。
这时候天色见晚,入秋之后,白天也短了起来,已经略有昏暗之意。尹乐然独自坐在闺房之中,喃喃着自言自语道:“自那天以后,白蓦都不曾来看过我一眼……唉,我对他一片真心,难道他真的半点也感受不到么?”
话音落下,虽然无人回答,她却仍不以为意,继续道:“客死他乡,这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何况白蓦他有那么多的仇人?只要将他的死讯送回楚唐国,任谁都不会有所怀疑。再者说,他自己分明也知道,回去之后会连累那个叫洛花楹的女子,难不成我真比那个洛花楹差那么多,以至于白蓦他无论如何都不想跟我在一起么?”
“不可能,这天底下的女子,无论容貌姿色,还是才学智慧,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