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天气晴好,暖风和煦,易婚,易嫁,易出行。
武夷山脚下的魔刀门,从一大早便开始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周围人来人往的热闹非凡。
“寻欢,今天当新郎官的感觉怎么样?”
今日的李寻欢打扮一新,身着新郎官的红色袍服,这让原本就风度翩翩的他,更显得精神抖擞,俊朗不凡
挂着大哥名头,勉强算是男方长辈的秦天,一早便凑了过来,肆意的调侃道。
“大哥……”
看见来人,李寻欢的嘴角再次浮现处丝丝缕缕的苦笑,连连拱手示意秦天,今日暂且放过可好。
这几天的相处,秦天的为人他也知晓。
秦天什么都好,就是逮住机会便对他跟表妹戏谑打趣一番的恶趣味,让他颇为尴尬。
捉弄的表妹现在一看到他,便面红耳赤的扭头就躲,不知道的还以为秦天才是新郎官那。
“吉时到吉时到,新郎官还不速速上马去迎新娘子!”
不等秦天再次打趣,突然门口一阵响亮鞭炮声炸响,负责此翻婚礼的唱礼扯起嗓门大声,门口顿时传来阵阵兴奋欢呼。
“大哥,吉时已到,寻欢先去了。”
有些庆幸的冲着秦天拱了拱手,李寻欢赶紧纵身跃上身边的高头大马,披红挂彩的转身离去。
为尽快离开这里,他竟是使出了轻功!
看着李寻欢逃也似的远去背影,秦天的脸色上逐渐露出一丝莫名的笑意。
相比较书中那哀莫大于心死,半生与寂寞和不幸为伍的李寻欢,现在的他,更像一个面冠如玉、潇洒娴雅的翩翩贵公子。
只是略带点欠调教的意思。
大哥跟你说的都是些真理,你这扭头就跑是什么意思?瞧不起我?
“哼哼,别看你现在跑的欢,等你晚上洞房的时候,我会连本带利的收回来!”
正策马奔行的李寻欢,似有所觉,本能的回头看来,正好瞧见秦天嘴角那丝意味深长的笑意,然后他只觉身子一寒。
这大哥,不会准备在他的新婚之夜搞事情吧。
想到这里,李寻欢赶紧连连摇头,画面太美,他不敢多想哇。
………………
夜晚群星闪耀,一轮皎洁弯月高悬天际,洒下道道光辉。
宁静的夜幕之下,大片的红烛跳跃不断,将周围映照得红通通一片。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嗷嗷嗷嗷嗷……”
“寻欢莫急,为兄知道寻欢嗜酒如命,所以特意在你新婚燕尔之际,为你准备了三百六十五种美酒,寓意寻欢跟诗音,在今后的每一天中,都能甜甜蜜蜜,如胶似漆。”
不等将新娘子送入洞房,秦天便带领着上百魔刀门弟子,满脸坏笑的迎上前来。
每人的手中,都举着一个巴掌大小的黝黑酒坛。
随着秦天话音刚落,那些魔刀门弟子,便整齐划一的拍开手中的酒坛。
刹那间,一股股浓郁至极的酒香,顿时从坛口四溢而出,直至将整个魔刀门尽数笼罩!
“什么味?”
“好香啊……”
“好酒!而且还不止一种好酒!”
“…………”
在那酒香横扫一切的档口,所有的来宾,纷纷扭过头去,不停的吸着鼻子,现场吸溜的声音就没有停过,仿佛大家想要把弥漫在空中的酒味全部都吸完一般。
“寻欢想先喝哪个?”
看着喉间不断涌动的李寻欢,秦天嘴角的恶意,不由更加浓烈了。
对于好酒之人来说,这股笼罩鼻间的无穷香味,就仿佛让人置身于仙境一般,直令人迷离而向往……
但李寻欢此刻,却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恶意,正迎面扑来!
若是平常,秦天别说拿出三百六十五种美酒了,就算只有一种,他也能开怀畅饮,跟秦天不醉不归。
但偏偏……
在美酒是他大婚当日拿出来的!
给的还是他这个嗜酒如命的浪荡子!
一边是三百六十五种,种种都让他垂涎欲滴的美酒,另一边则是自己即将送入洞房的青梅竹马,他倾心一生的表妹红颜!
这……这……这……
这实在是太促狭了!
坑爹那这是!
“我是寻欢的大哥,勉强算是个长辈,我身后则是魔刀门的弟子,也勉强算是诗音的娘家人,我们这些人敬的酒,寻欢不会不喝吧?”
随手惦着手中那足有一斤装的酒坛,秦天嘴角的揶揄笑容,不由绽放的更加璀璨了。
对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品尝了一口美酒之后,他会放过剩下的三百多种嘛?
就算每种只喝一口,每次只有一钱,三百多种下来,那也足有两斤多了。
两斤多的混合高度白酒,对于这喝惯了低度酒的“古人”来说,那可比连喝几坛的下场更为严重。
可问题是,秦天能让李寻欢用那种都没有指头大的一钱杯子喝酒吗?
开什么玩笑!
我辈江湖中人,谁不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
用那种女人都不用的杯子,这不是存心看不起我家寻欢嘛!
连借口秦天都想好了,想用小杯,别说门了,连窗户都没有!
“大哥……寻欢今日大婚……”
对于秦天的揶揄,李寻欢顿时苦笑连连,他千防万防,还是没能躲过这大哥的“关心”!
这一轮敬酒下去,别说今晚的洞房了,能在明天中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