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到底还是生产力发展不到位,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距,本来从人身依附性极强的部落头人的部民变成国家的编户齐民,对那些部民是有好处的,反抗编户齐民改革的只应该是那些头人们,但是那些部民们的思想很难解放,力量根本就发动不起来,他们就是会听自己家主的。理应受益的大部分人一定会跟着头人反抗,难以措手啊……
马希范以衡山兵五千人讨之,连败彭士然,蛮军多死,彭士然只得遣其子彭师暠率溪州、锦州、奖州诸蛮及三州印请降。嗣后马希范仍命彭士然为溪州刺史,并效其先祖马援平征侧故事,铸溪州铜柱,勒誓状于其上,五溪蛮从此归服马楚。
后来就是这个故事了吧?郭炜听范质讲过的,现在来看,这就是一个野心受挫爪子被砍的努尔哈赤的故事,不过范质当时讲到彭士然的时候没有说到前因,郭炜还以为他只是一般的那种不服王化的蛮酋呢。
“马希范因此派刘勍、廖匡齐率兵讨伐,彭士然连战连败,只好请降,此后马氏就在溪州与彭士然立下铜柱,勒誓状于其上,五溪蛮从此即以铜柱誓状为约,归服马氏。”
秦再雄接着说的故事果然和范质讲的大同小异,铜柱盟誓的基本条款郭炜也派人查到了,看上去实在不能说是一个全面胜利的条约,简略地归纳起来就这么几条。
一、彭士然代表五溪蛮表示归顺马氏,承认附属关系;马氏仍授彭士然为溪州刺史,认可彭氏的世袭地位。
二、溪州税课自收自支,马氏不对溪州收税,也不抽差;溪州依旧以土贡表示顺服。
三、溪州管好自家人不去滋扰马氏辖境;马氏到溪州买卖要公平交易。
四、溪州本管州县各姓首脑有罪,由溪州自行申请处罪,官军不要来攻讨。
这基本上就是一个平等条约嘛,马氏只不过免除了五溪蛮的剽掠,再加上获得五溪蛮体例上的归顺而已,溪州俨然就是一个无需纳税无需服役还不准驻军的特别行政区。至于那些土贡么……马氏回赐的珍货价值只会更高。
那铜柱立誓还是战争获胜的结果呢,如果没有获胜那该会怎样发展?实在是五溪山区地势险恶啊,而且以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强攻就是得不偿失的,所以马楚做到这个地步就已经满意了。
用这种条件,那五溪蛮当然好治了,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损失嘛,只要官军够强的话,他们的剽掠也是得不偿失的,双方都得不偿失的事情,停下了不做那肯定是双赢啊。
只是郭炜好像也只能先按照这个铜柱誓约的基本原则来对待五溪蛮呢,他其实和当时的马楚一样,也腾不出特别的资源、力量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先就这么着了吧……只是决不能由官府完全为彭家的世袭地位背书,必须掺沙子,沙子就从眼前的这两家开始,而且再不能重蹈马氏扶持彭家的覆辙了。
“两位将军的儿郎出落得十分英武聪慧,朕甚爱之,两位将军自去辰州、锦州任职,忠勤王事,这两个小郎君就留在朕身边做个殿直吧。正好前不久湖南死事靳彦朗男承勋以下三十人补为殿直,就让这批小郎君同去武学讲武习文,方才你们也看了禁军的操演,他们到武学去就是学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