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农门小悍妃>第一百二十七章请夫子

回来之后,两个店里生意都不错,这也亏得两个掌柜的和牛叔的细心经营了,黄莘儿买了些礼物送给大家,虽说值不了几个钱,不过也是一份心意,就连店里的小二帮工也是人人有份的。

晚上请大家吃了一顿大餐,第二天一早,黄莘儿才开始整理这半个多月以来的账目,还有出现的问题。

一切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时,黄莘儿才松了一口气,这里面多多少少的还是有些问题的,不过好在如今都解决了,接下来也该考虑考虑其他问题了。

首当其冲的便是黄义和黄菲儿学习的问题了,原本她想着,自己能教他们,不过她一来如今没时间,即使有,也抽不出一个完整的时间来,往往一个道理还没给他们俩讲清楚,自己就有事情要忙了,等再教的时候,总感觉变味了。

这二来,去学堂和更多孩子认识,也能让他们交一些同龄的朋友,整日只跟街上那些顽皮的孩子玩耍,终归是不行的。

在询问了两个孩子的意见以后,决定给两个孩子找一个附近的学堂。

“老板,你来看看,我觉得若是胭脂用这个桃色也不错。”黄莘儿正待出去寻找学堂,经过胭脂店门口被林洵叫住了。

所幸找学堂这事也不急于一时,黄莘儿便先跟林洵讨论一下桃色胭脂的问题。

“昨日我本想去买件外衫,见一位姑娘选了件桃色的衣裙。”林洵回忆这件事的始末,黄莘儿不由调笑道:“莫非你见了那姑娘,顿时惊为天人?”

林洵被说的脸色发红,他知道黄莘儿爱开玩笑,便正色道:“老板,说正事能不能别闹。”

“好吧,你继续。”黄莘儿耸耸肩,表示自己认真听。

“虽说那姑娘称不上漂亮,可莫名让小生想起一句诗。”林洵轻声对黄莘儿道:“人面桃花相映红。”

林洵这个想法有些道理,不过像衣服那样深的桃色,若是用在胭脂里,恐怕效果就没有那么好了,不过她可以考虑,把颜色制作的淡一些,粉桃,一定很受欢迎。

“好,林掌柜今日有功,大赏一个铜板。”黄莘儿哈哈一笑,对林洵说道。

不知何时起,以前严肃的黄老板竟变得这般爱开玩笑,林洵摇了摇头,自从他的另一位老板离开以后啊,黄老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每天似乎只有让自己忙碌起来才安心。

“多谢老板赏赐。”林洵跟着回应道。

“不过你说的桃色,得明年开春的时候了。”黄莘儿想了想,“现在秋天,花朵本就稀缺,你也莫急,你们老板总归会想出办法来的。”黄莘儿知道林洵这是在心急,不过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花期这种东西,本就是大自然的规律。

“嗯。”林洵点点头,想起方才黄莘儿好像要去别的地方,便道:“老板还有事就先去忙吧。”

“好,哎对了,你可知这附近哪家学堂里的先生比较好?我想让义儿菲儿学习去。”林洵毕竟在城里生活的时间长,说不定认识这些先生。

“我记得以前我这么大的时候,有个年轻的夫子,教的极为好,不过算下来,他应该也人到中年了,不如我带你去看看?”林洵记得自己小时候,附近的学堂里有一个年轻有为的夫子,非但文采好,功夫也是了得,若是他现在还教的话,肯定比当年还要厉害几分。

“那我去把牛叔叫过来帮你看着点。”黄莘儿出了门,不多时便把牛老贪叫了过来。

“你们俩早去早回啊,牛叔对这些胭脂水粉的可一窍不通。”牛老贪平时就不喜欢牛冰抹这些东西,用黄莘儿现代话来说,她牛叔怕是个老直男癌吧。

学堂的位置并没有发生变化,与林洵印象中并无二致,林洵说的先生,还在学堂里教书,这么多年过去了,先生和当年相比,变化并不大,他似乎还记得林洵,见他来了还有些意外,只是叫不上名字来了。

“先生,我是林洵,你竟还记得我。”先生姓温,名唤温书墨,名字和他长相很配,不过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个白面书生的功夫也是很了得的。

“你们这些孩子,也不知回来看看我,说吧,今天来找我,肯定有事。”温书墨性子也直,把林洵说的脸都有些挂不住了。

“是这样,我老板的弟弟妹妹,想找个学堂学习,我记得先生文武双全,便来看看,您还在不在这里。”林洵这才给他介绍身边的黄莘儿。

谈书墨呀然,“现在的年轻人都这般厉害,小小年纪都当老板了。”

“先生见笑了,若是先生不嫌弃,明日我便让弟弟妹妹来上课。”黄莘儿对谈书墨印象不错,对老师,她一向尊敬有加的,声音也不自觉低了几分,不像往日在店里发号施令那般强硬。

“行,明日就来吧。”谈书墨说话也爽快,闻言点点头,“你们俩也回去吧,我这还上着课呢。”

黄莘儿看过去,几个小脑袋都好奇的看着他们的方向。

本想着请他吃顿饭,不过看样子,他也不是在乎这些虚礼的,黄莘儿便和林洵与谈书墨道了别,一同回去了。

黄义黄菲儿背着黄莘儿买上学堂这天,黄山也跟着二叔一同来了城里。

“爹,你的腿好了?”黄莘儿想着,这才几天啊,他爹这么心急来城里了。

“好了好了。”黄山脸上难得带了笑意,他自己慢慢从马车上顺着阶梯下来,接着在铺子门口来回踱步了几下,果然,已经能走的很顺畅了。

“这就好


状态提示:第一百二十七章请夫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