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日落黄昏。
在洛杉矶街头靠近穆赫兰道的繁华地段中,这里有一家中餐馆。
饭店很小,拢共也就五个小台面的规模,名字到是很特别,至少名叫‘霸王别鸡’,英文名babieji
一听这名字,就能知道老板有多么任性,而且铁定是移一代。
事实也正是如此,老板是个川哥子,移民美国还没满五年,口音十分浓重,连英文都透着一股川味。
这家伙显然是个不差钱的主,脾气也不怎么好,身处宇宙第一强国阿美利肯这异界他乡,居然坚持要经营原汁原味的川式中餐厅,即便最后弄得个门可罗雀也不愿做丝毫改变,谁劝都不听。
从饭店名字也能看出几分端倪来,它招牌菜一定和鸡有关系。
没错,本店主打川式麻辣鸡,就是那种重盐重油,大麻、大辣的川式麻辣鸡,一口下去,满嘴流油,能让你热得全身冒汗,鼻涕横流。
在吃惯川菜的人眼里,这就是无上美味。
不过美国人显然不吃这一套,没人会对这个产生食欲,对于中餐,他们更喜欢吃‘宫保鸡丁’和‘左宗棠鸡’。
没关系,这些菜式老板也能做,只是这家伙做出来的……同样是川味宫保鸡丁。
其实饭店刚开张的时候,生意还算可以,时不时就有一些怀着猎奇心态的人上门光顾。
然后,当他们发现想象和现实差距很大的时候,许多人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然而,饭店老板是这么回答的:
“什么,太油了?我做的菜就是这样,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不放辣椒和花椒?那还能叫宫保鸡丁吗?滚粗!”
“改良式的中餐?那要多加几倍麻辣才行,你们就更吃不惯了,所以劝你还是不要……”
摊上这种主人,这家店的生意完全可以想象了。
几乎不用多久,就‘名声大振’,附近所有人都知道了有这么一家特别难吃的中餐馆,宁愿去吃咖喱手抓饭也不来光顾这里。
讲真,这饭店开了几年了,赚到的钱恐怕连装修费都未必找补回来,但它就是这么坚挺的坚持了下来。
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开店几年居然没有受到过骚扰,这在美利坚是不可想象的。
也许是老板有个拜把子的黑道大哥?
也许吧,具体原因不必细究,反正没人知道。
这阵子以来,王动也算是这里的常客了,几乎隔三差五就来这里搓一顿。
之所以找到这里,正是因为偶尔听到了这家店的名声,特意慕名而来的,一试之后,果然停不下来。
他以前其实并不太喜欢吃川菜,害怕吃多了菊花受罪。
但他自打穿越以来,就一直在美利坚地界上转悠,好久都没有吃到这么正宗的华夏菜了,此时此刻,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反正总比三分熟牛排好。
今天有事情要谈,王动很自然的就把会面地点定在这里,他和小辣椒等了大约半小时,终于等到来人。
叮铃一声,有人推门而入。
首先进来的是小胡子,一身西服笔挺,脸上戴着个茶色墨镜,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和独眼龙联袂而来。
“你们两位认识?”王动感觉几分好奇。
斯塔克很干脆的否认了:“鬼才跟他认识,我们其实也是第一次见面,你说是吗,船长?”
把一个独眼龙称为船长,显然不是什么好词。
那独眼龙黑鬼脸色阴沉了几分:“斯塔克先生,如果让霍华德看到你现在的模样,我想他会很失望。”
“你认识我父亲?”
托尼有些奇怪,从称呼上看,这家伙显然认识自己父亲,但自己以前从来没见过他,也没听到父亲提过他半句。
也许是不满刚才的讽刺,独眼龙没有理会斯塔克,而是对王动伸出了手:“幸会了,王先生,我是神盾局局长尼克.弗瑞。”
“幸会幸会,久仰大名。”
王动还算给他几分面子,说得很客气:“两位请坐,今天我请你们吃正宗华夏菜,有什么事坐下来再说。”
几人相继落座,眼看人来齐了,咣当一声,饭店老板把一个硕大瓷盆撂下,啥也不说就走了。
看着眼前油汪汪的带骨鸡块,几个老外面面相觑,在王动一再盛情相邀之下,只好拿起筷子。
斯塔克和尼克弗瑞也能用筷,小辣椒就更不用说了,这段时间被王动调教的不错,筷子用得很溜。
一块鸡肉下肚之后,几位客人连连点头。
“嗯嗯,不错,很好吃。”尼克弗瑞额头冒汗,眼角直跳,说得像真的一样。
斯塔克也皱着眉头,假笑道:“没想象中那么难吃。”
唯独小辣椒没有吭声,只是捧着一杯热茶轻吮,一直不停、一直不停……如果是冰水就好了。
王动将一切看在眼里,对两个不诚实的男人充满鄙视。
谁说只有华夏人才会假客气来着?明明美国佬也一样的嘛,不好吃就不吃呗,干嘛要一脸便秘的样子夸好吃。
既然他们无福消受,王动也懒得再劝了,刷刷几口,没多久就干掉半碗米饭。
眼看他吃得这么香,不跟着吃好像也不太礼貌,其他人只好忙着商量正事,‘忙’得连菜都忘了夹了。
尼克弗瑞首先说道:“诸位,既然我们相聚在此,那么肯定是有合作意向的,我是带着诚意而来,希望两位也能给我个诚意的答复。”
斯塔克对这种小钱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