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混乱都市我为天>第四百二十六章 喝酒起争执

隔天下午,有客来访。

林乱还没出来,就听到笑声,知道是谁。

“杨提辖,快快请进。”

出来后一看,前面是青面兽杨志,后面是个中等身材络腮胡大汉,在杨志身边威风不减。

“自上次小别,林真人如今已经是朝散郎,是为上官,下官这厢有礼。”

杨志笑呵呵的见礼,又转头说:“俺来介绍。”

林乱心中一动,伸手道:“不用介绍,贫道看这般人物,想必是大名府急先锋索超。”

来人抱拳行礼。

“想不到小将之名能入真人法眼,幸会幸会。”

杨志说:“听闻真人升官,俺们刚好来东京城公干,特来讨酒喝。”

林乱笑道:“那还等什么,快去找个上等酒家,今日不醉不归。”

后面两个随从,身边是扈三娘这种带刀女将。

林乱摇着折扇,一身道袍,走在繁花似锦的东京城。

他腰间有柄剑,不过是名贵的桃木剑,宋徽宗赵佶送的那把法剑太重,背着吃力。

杨志索超对东京城的盛况是赞不绝口。

到东华门外,个个都是锦衣花帽,茶坊酒肆坐满人。

一行人挑个酒楼坐下,三人说说笑笑。

扈三娘很少说话,不时注意周围。

一聊就聊到上次剿匪,杨志惋惜不已,说要是他在,保准杀得贼人七零八落。

索超不服气,他的大斧同样饥渴难耐。

林乱笑道:“说起来剿匪真是个亏本生意,幸亏独龙岗三庄兄弟给面子,打了几个山寨都是穷的冒泡。”

杨志说:“那是自然,有钱有势何必去做贼。”

索超笑道:“林真人可能是机会不好……”

隔壁有人拍桌喝道:“有钱抓贼无钱便不抓,大宋真是有一帮好军将。”

杨志索超拍案而起,两人抡起袖子便骂。

“这厮无礼,洒家杀的贼人比你见过的还多。”

“有胆就出去,看你的拳脚是不是有口舌利落。”

林乱看过去,这人已经可以参加篮球队。

一米九多,肩宽体阔,身穿名贵锦袍,仪表堂堂,有十足气派,显然是个大员外。

身边还有个穿马甲的跟班,一米七左右,二十来岁。

倒是花俏的很,头上插朵花腰间插把扇,有着明亮的眼神和细细的腰身。

大员外傲然道:“尔等燕雀安敢和鸿鹄厮并论?我平生学的一身本事,虽不曾逢着买主,也不会和尔等贪生怕死之辈见识。”

这话盛气凌人,不仅让杨志索超勃然大怒,还让扈三娘手拿红棉套索,准备将他捆个结实。

马甲跟班连忙上来作揖。

“各位军爷见谅,我家主人喝多几杯所以才出言不逊。”

他又回头恳求,“主人莫要再说,东京城都是达官贵人,万望听小乙一言。”

林乱已经猜到两人是谁,示意杨志索超不要发作,上前拱手。

“贫道林乱,和朋友喝酒笑谈而已,不能代表朝廷的各位同仁。请问员外是哪位?”

“道人为官真是荒唐!告诉你又何妨,大名府卢俊义是也,又待如何?”

果然是个暴脾气,这个大名府武功最高财富最多的男人,是大宋朝中产阶级的杰出代表。

他应该是具有主流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有维护社会秩序的本能。

在逼上梁山之前,他对贼寇的痛恨非常正常。

林乱脑中闪过他的资料,故作惊讶。

“莫不是号称棍棒无双的玉麒麟卢俊义卢员外,实在是失敬。这两位在大名府任职,一是提辖一是正牌军,怎么不认识卢员外?”

杨志和索超听说过大名,只是还没认识。

眼下被对方挑衅,就算声明再盛,也气愤不过,头扭到一边。

卢俊义见林乱如此客气,倒是怒气下去几分。

“林道长,是我无礼在先。

燕青长期在坊间厮混,消息灵通,马上说起来。

“原来是借独龙岗三百庄客剿灭清风山、瓦罐寺的老九门天下行走林真人,有独步天下的炼金术,小乙如雷贯耳。真人这是已经面过圣,想必深得圣意。”

他又转头说:“这位必是护佑林真人左右的一丈青扈三娘,果然是巾帼英豪。”

燕青的马屁拍得砰砰响,扈三娘默默收起套索。

杨志不满哼了声。

“即便真人剿匪功劳全让给高太尉,也让官家提拔为朝散郎,赐下紫虚法剑。江湖有名有姓的好汉哪个不计私利杀过上千贼寇,洒家从未听闻过。”

这话让卢俊义焦躁惭愧,他拱手要拜。

林乱拦住。

“贫道也只是机缘凑巧,加上得众多义士相助才侥幸有这薄名,愧不敢当。既然是大名府卢员外,请同坐叙话,贫道也想了解河北风土人情。”

卢俊义为人洒脱,敢做敢当,当场赔了三杯酒,大家也就不打不相识。

一行人为方便谈话,进了楼上包间。

卢俊义武功有成,家产雄厚,人生正是风光的时候,闲暇之余也有做番大事的想法。

听说林乱献给宋徽宗一把手枪,宋徽宗让妃子开枪后的感慨,他也摇头。

“即便是官家也知当下困境,可惜卢某除了捐些钱财无其它用武之地。”

杨志说:“百年来皆是如此,宋军战辽军能胜不能灭,官家又能如何。”

林乱叹道:“如今国内盗贼横行,又不能调边境大军。高太尉曾说,让贫道再次领军剿匪,以保百姓平安。只是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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