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声音又糯又甜,连老夫人都忍不住对她多看了几眼,脸上的表情带了几分温和慈爱,她虽然对孙女无感,但是宛桃这么小小的年纪的就能给她长脸,抱出去谁不夸一句好看。
连性子寡淡的林初墨,听了宛桃叫了一声叔叔之后,眼中的情绪也有几分波动。
他放在眼中的东西并不多,成天只知道埋头读书,家里的事,田里的事,老夫人不让他管,他也做不来,林初墨知道,自己读书是家里一个很大的负担,家里哥哥嫂子们碍于老夫人的淫威才不敢说什么,他生于农家,有机会读书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他生性聪慧,也知道努力。
家里的侄儿侄女多了去了,即便三嫂很是特别,他也没多注意过宛桃。
而现在,一句糯糯的叔叔,他这才发现这个小侄女粉雕玉琢的,仰着小脑袋看着他笑的模样,让他的心都化了。
杜氏瞧着林初墨有些讷讷的模样,有几分开玩笑道:“初墨,你想抱抱宛桃吗?”
她本来以为初墨会说一些类似“我不会抱孩子,怕伤了她,还是不必了,我回去读书了。”之类的话,没想到,林初墨纠结了几秒钟,然后对着她郑重地点了点头。
杜氏有几分诧异,小叔瘦瘦弱弱的,那双葱白的手仿佛天生就是拿笔杆子的,好像跟抱孩子不搭边,但瞧着林初墨神色真诚,便略有些不放心地将宛桃交给了他。
宛桃也没想到四叔居然会抱自己,他将宛桃接过来,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一阵别扭。
宛桃身上有一股奶香味,杜氏还给她抹了香脂,整个娃香喷喷的,软软的跟小包子似的,林初墨抱着她的动作有些僵硬。
林初墨也还是个孩子,平时看着成熟稳重得很,这时候却露出了一些属于孩子的不知所措,宛桃将小脑袋贴在他胸膛上,轻轻地念:“叔叔。”
小婴儿做久了,撒娇的本领也是信手拈来。
林初墨的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杜氏见林初墨如此,不由笑道:“初墨年纪也不小了,过几年就该讨媳妇了。”
林初墨一怔,然后脸慢慢红起来,一直红到了耳后根。
他赶紧把宛桃交给杜氏,匆匆道:“三嫂,我先回去读书了。”就赶紧跑了。
杜氏被他这行云流水的动作整得一愣一愣的,她摸了摸宛桃的脑袋,轻轻一笑:“还是个孩子呢。”
到底还是个孩子,提到这种事情就羞得不行,不过杜氏倒真是有几分好奇,以后嫁给林初墨的姑娘该是什么样子,林初墨的模样,别说是在这依山村里,就是比起她在外面见过的那些披金戴银的富家公子,也是不差的。
林初墨对宛桃有几分亲近,杜氏是高兴的,但看在林小苗眼中,就不大舒服了。
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孩,即便在女孩不怎么受重视的林家,也是千娇万宠长大的,林初墨就比她大两岁,长得又好看,又聪慧,也是老夫人的心肝宝贝,对她一直都是淡淡的。以前林小苗没觉得什么,但是现在,看着自己四哥对自己好像都不想多看一眼,现在却乐意时不时去抱抱宛桃,心里就不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