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还乡的日子过的很惬意,至少在外人看来很惬意。
每天高朋满座,每天醉酒笙歌。
可是很快,温梦便发现这样的生活并比适合花郎,至少她能够感觉到花郎并不是真的开心快乐。
也许,像花郎这样的人,只有在与罪恶做斗争的时候,才是最快乐的吧。
当然,温梦也突然觉得,在破案的时候,花郎是最帅的。
所以在天长县待了大概一个多月之后,温梦突然提出来:“我们去长安吧!”
长安自古繁华,对花郎来说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他早就想去了,只是他不明白温梦为何突然提出去长安。
“温大小姐不是说要衣锦还乡的吗,怎么现在突然想起去长安了?”
“本大小姐喜欢,不可以吗?”
花郎笑了笑:“温大小姐喜欢的,我这个做夫君的,自然是要赞成的。”
其实花郎并非笨人,他岂会看不出温梦这是在为自己考虑?
男儿当闯荡天涯,所以就算花郎看出来了,他也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真的很想去一趟长安。
也许他的这种做法有些自私,可他相信,只要大家一同前往长安,大家就一定不会后悔。
所以在一个仲春的早晨,大家整理好行囊之后,向长安城进发。
天长县离长安城颇有些距离,甚至要经过京城,一行人长途跋涉,来到长安的时候,已经是暮春夏初时节了。
长安的暮春似乎还留有春的影子,并没有想象中的热,而且护城河旁柳枝依依,给人一种无限遐想。
一行人来的长安的时候,刚是傍晚前,而因为已经是夏初了,所以傍晚时分天色还是很亮的,城门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几人走过城门的时候,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一是因为他们坐马车时间太长,想下来走走,再有便是待会门卒要对他们进行盘问,他们下车可以省不少事情。
城门处人来人往,门卒的盘问并没有想象中的复杂,花郎等人很轻易的便进了长安城。
长安城以前是唐朝的都城,宋朝建立之后,虽未在长安建都,可这里的经济文化发展都是极其繁荣的,特别是经济,这里有不少商人,来此世界各地的商人,他们在这里进行贸易,他们在这长安城中碰运气。
花郎他们也是来长安城碰运气的,虽然花郎很少相信运气这一说。
几人进得长安城,并未去惊动长安程的知府大人,他们只先找了一处清幽客栈住下,决定先考察一下民情,等时机成熟了,再亮出身份来。
夜渐渐深了,今夜漫天星斗,把整个长安照的一栈的窗前向外张望,突然觉得长安城真的是有种说不出的魅力的。
街道寂寂,已经少行人了,花郎泡完脚之后准备上床休息,一连赶了一个多月的路程,他还真是没有好好休息过呢,可就在他准备躺下的时候,夜空下的浓云移动,露出了半圆的月亮来,月光清辉,给这个初夏带来一丝清爽。
可就在花郎沐浴在月色下的时候,窗外突然闪过一条黑影,黑影的速度很快,快的到了让人无法察觉的地步,可花郎躺在床上,还是感觉到了黑影,他连忙趴到窗户上向外张望,可是外面一片寂静,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影。
温梦见花郎如此多疑,笑道:“也许是你看错了呢!”
花郎摇摇头:“我不可能看错的,刚才的确有人影在外面一闪而过,他可能只是路过,只是在这样的夜色下,他为何要这样做呢?”
这样说着,花郎把鞋子穿上,敲响了阴无措的房门,房门打开之后,阴无措一脸困意,问道:“花兄弟,怎么啦?”
花郎眉头微皱,问道:“刚才你有没有注意到外面的人影?”
“人影?”阴无措有些惊讶,遥遥头:“没有啊!”
花郎微微颔首,让阴无措早点休息,而他则回屋继续休息。
一夜无话,次日温梦拿这事取笑花郎,可花郎却一脸严峻,似乎不是很喜欢这样的玩笑。
吃过早饭之后,花郎起身道:“大家若是无事,不如跟我去府衙附近守着如何?”
“去哪里做什么?”
“昨晚的人影一定是有的,如果那人心怀不轨,这长安城可能已经发生了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我们人力有限,调查不太可能,不过潜伏在府衙周围,应该能够最快知道。”
花郎说完之后,大家都觉得很有道理,只是有道理归有道理,大家却不想跟着去蹲在府衙外面等,所以阴无措和花婉儿以及温梦三人出去逛街,而最后肯跟着花郎的,就只有温风一人。
花郎觉得人少也好,至少不被人注意,于是带着温风,两人直奔长安城府衙而去。
长安城府衙已经有些老,甚至有些斑驳,门前的石狮子已经腿了颜色,花郎和温风两人在府衙对面的茶摊要了一壶茶,然后慢慢品着,为了让人不至于怀疑他们,他们还不时跟卖茶的老板聊天。
通过聊天得知,这长安城府衙中的知府大人叫李景安,是唐朝李氏家族的后裔,如今才不过三十几岁,便当了长安知府,甚是有本事。
除了这个之外,花郎少不得要问一些李景安的为官之举的,当花郎问到这点的时候,那个卖茶的老板还有些多疑,直到花郎笑着说随便聊聊,他才放下狐疑之色,道:“这李大人吧,说不上好,可也不坏,对我们这些贫苦百姓,那可真是照顾,可对于一些违法之事,则管的不是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