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小狗小白。
事情发生在瞬间,而瞬间过后,一切已成定局。
场面恢复了平静,凶手的尸体躺在地上。
不过凶手并不是花郎他们杀死的,而是他自己自杀的。
也许是他觉得自己已经败露,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倒不如死了的好,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觉得愧疚,所以自杀。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死了。
傅卫得救了,而得救的傅卫拉着包拯的手,连连说道:“包大人救了我,包大人救了我啊!”
有些话,心知肚明,却已经不需要再说。
张公公的事情傅卫得救之后没多久便写了一封信上报朝廷,而后他便拿着包拯的印纸历子和一众属下继续考核其他州县,在傅卫离开的时候,心里对包拯满是感激。
傅卫走了,天长县的案子结了,花郎知道,等待包拯的便是升官,那么他,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准备呢?
包拯在天长县三年期满,必将胜任端州知州,那他花郎是跟着一起去,还是去京城闯荡?
现在的花郎必须面临这个的一个问题,京城难闯,可机会多,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破案手法,必定能够在京城闯出一番名堂来,只是若和温梦几人去,难免要困难一些。
可若是跟着包拯去一趟端州,等他调任京城,花郎再跟着去,凡事就容易得多了。
这些问题花郎只私下里想过,他从来都是一个喜欢逍遥自在的人,去了京城若是不够自在,那还不如不去呢?
后来,花郎又觉得自己太过杞人忧天,离包拯期满还早呢,他又何必急着考虑自己的前程?
所以日子就又是这样悠哉的过着,有案子破案,没案子就几个朋友喝酒聊天,游山玩水。
转眼夏天过去了,初秋来临,院子里便多起了落叶。
突然有一天,温梦和花婉儿两人在院子里感慨时光飞逝的时候,花郎和阴无错两人从外边兴奋的走了进来,而在花郎的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那小狗的样子漂亮极了,不过却还是很害怕,眼睛一闪一闪的。
温梦看到小狗,顿时兴奋的跑了过去,问道:“这是谁家的狗狗,好可爱!”
花郎淡笑:“这是我和阴兄两人跑遍了天长县才找到的狗,这种狗体型庞大,有狼的特质,咬起来比狼都恨,用来当警犬再合适不过了。”
花婉儿一听不狼都恨,本来准备摸一下小狗头的手顿时缩了回去,怯怯的问道:“哥,这狗比狼的都恨,会不会咬我们啊?”
花郎摇头,道:“比狼恨,那是对别人,你们就不同了,养它四五个月,它跟你们亲着呢。”
大家这般聊着,温梦突然问道:“你刚才说警犬?是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词?”
花郎将那小狗放下,然后笑道:“警犬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狗,可以完成许多主人指示的命令,这个词在唐朝时候已经出现,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这里出现的警犬主要从事监视敌军的作用,不过我这条狗,经过我的训练,我要让他帮我进行搜寻以及抓捕犯人的作用。”
大家听了花郎的话之后,都觉得好生神奇,一条狗真多可以帮忙抓捕犯人吗,莫不是上次案件,那个农夫的狗发现了尸体,所以花郎才要想着养狗的吧?
大家虽然不解,却也并未多说其他,花郎想要训练警犬,那就训练好了,只好这狗不咬他们就行。
大家庭里又添了一员,温梦给它起名字叫小白。
对于小白,大家对它很是爱护,不几日它也就跟着大家厮混熟了,总是跟着大家的后面跑,肥肥的身子一摇一晃的,好生的可爱。
包拯和公孙策两人也经常来玩,看到小白之后也很是不解,已经很忙的花郎,怎么有时间养狗,听了花郎的解释之后,他们虽然不能够理解,可也不再有任何异议。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已经是深秋时节了,树上的叶子早已经落光,而小白,也从一个胖嘟嘟的狗狗长的有些魁梧了,那种可爱的样子不再,换而的是一种俾睨群雄的姿态,这姿态好生的威武,让众人对它更家的喜爱了,因为小白虽然高傲,可是却很温顺,很听话。
如此一来,大家倒有些庆幸当初花郎将小白抱回来了。
深秋的某一天,朝廷对各州县官员的考核结果终于颁发了下来,因为包拯等人救了傅卫,以及破获了鸳鸯大盗的案子,并且将张公公这个危险人物除去了,皇上对包拯是特别嘉许,不仅赏了不少钱财,而且还特地赐了包拯一青天匾额。
这可是大大的荣耀,不过包拯很清楚,他能够有这样的荣耀,花郎功不可没。
于是,在朝廷的人员离开之后,包拯立刻将花郎他们几人叫进县衙,说道:“如今已然深秋,皇上赏了包黑子我一些钱财,我们何不如拿这些钱财来好好游玩一番呢?”
一听到游玩,温梦立马兴奋的说道:“这个最好,我喜欢。”
于是在这样一个深秋时节,他们一行人打点好行装,出了天长县。
之所以要离开天长县,是因为天长县的景色他们早已经游览遍了,想要新鲜感,自然是要去外边了。
不过,虽然是去外边,时间却是不敢长的,一是因为包拯身为县令,必须随时处理百姓诉讼,所以不敢在外边耽搁太久,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