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一年过去,我的眼疾更加的严重了,不时会看到一些黑蚂蚁一般的东西从眼前爬过。我更加的思念我的妻子和父母,孩儿不孝,不能赡养父母,愿来世再为你们做牛做马,报答养育之恩。”
“有人带来了一株月季花,让我想起了我的巧儿,当初我只是普通农家的孩子,她是秀才的女儿。巧儿偏偏看上了我,愿意嫁给我,是我的福气。我曾记得,当初她头上戴着一朵红色的月季花,特别的漂亮,我问她愿不愿意嫁给我,我喜欢她。她什么都没说,脸蛋红扑扑的,将头上的花砸我身上,就跑开了。如今花香如同在我鼻尖,还是那么的香甜。”
“我已经闻不到任何的味道了,但是我知道,月季花它的香味。那甜香味能让我想起我的妻子,可能现在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但是我不后悔,巧儿她值得有幸福的生活,她是一个好女人。”
“我舌头已经尝不出任何的滋味,我的眼睛在中午的阳光下,看到的如同黄昏的颜色。我的记忆似乎总是出现一些问题,有时候觉得我还是一个读书的少年郎,回家会吃到父母烧的饭菜。有时候我又觉得我已经结婚了,家中有一个我喜欢的特别漂亮的媳妇。我想起来了,我有一个媳妇,她叫巧儿,她温柔贤良,特别的漂亮。我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她好像在对我笑,叫我过去吃饭了。”
日记到这里,只剩下最后一张纸了。那张纸是折叠起来的,纸上没有一个字,只有一副画,画了一只月季花为主的簪子。簪子的主干上,写了一个‘巧’字。
簪子设计的很漂亮,晴梦用女生的审美来说,若是有一个人,送她这个簪子,她会很开心的。
宋指明已经死了,到死的时候,他都没有机会,告诉他的妻子,他很喜欢她。只留下一幅画,说着自己的思念。
晴梦想了一下,拿着那簪子的图画,找金匠,看看能不能打出一副银簪子。宋指明的书籍,晴梦都收起来了,准备有空的时候看一看。
银簪设计的不是很复杂,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金匠打造出来那个簪子。
晴梦模仿着宋指明的笔记,写了一封信,问家里人情况,说自己过的很好。过不了多久,就会回去接她们过好日子。晴梦又写了一封信,说宋指明在九年前,就死了。
一封是给老太太看的,一封是给宋大姐的。晴梦觉得,宋大姐有知道真相的情况,毕竟她一直等了宋指明这么多年。托了镇子上的人给宋大姐送信,当年就是那个人,给宋大姐送了三个字的信,如今再去送,熟悉路。
晴梦翻了自己的乾坤袋,翻出了不少银子加上那根簪子,一起,晴梦这么想着。
第二天,风逸凡带着镇长到各地去撒特质的雄黄粉,晴梦和雨怜补给一些吃的穿的东西,继续赶路。
一路上比较平静,终于在书院招生的前几天,赶到了京城。
九鼎书院不是位于京城,而是毗邻京城。书院的占地范围广阔,包含住宿和商业区,商业区包含所有的衣食住行和修炼材料,若不是打上九鼎书院的名称,完全可以被称之为城市。
但是书院就是书院,里面的住所,只给书院的学生和老师居住。所以参加九鼎书院考试的考生,都会在九鼎书院周围的城市暂居。
等风逸凡几个人到京城的时候,京城已经没有多少住宿的地方了。众多修士在京城汇聚,让京城的防御措施也达到了顶峰,即使修士大部分都是没有破坏力的。
虽然考生众多,但是晴梦几个人付得起价钱,依然能找一个客栈住宿。这还是因为九鼎书院是皇家书院的名头,若是没有势力或者没有身价的普通修士,根本不会过来考试。
至于还有一个飞龙书院,烈阳门的弟子从来不会考虑到飞龙书院参加考试,因为烈阳门在鹿王书院边上的城市里,有能住宿的据点。之前晴梦就听雨怜说,鹿王书院每次考试的考生,在城市道路上扎临时的窝,能将一条路都堵上。
考试报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没有复杂的身世检验,九鼎书院报名单,两百灵石一张,给得起钱就行。
在迷雾丛林里狩猎一个月,都赚不了一张报名单,晴梦拿出两百灵石,就觉得心在滴血。
“这进了书院,是不是花的钱会更多?”晴梦数了数荷包里的存款,感受到的一种穷人缺钱的窘迫感。
“当然,修行方方面面都花钱。虽然花的钱多,但是九鼎书院的生活质量,也是别的地方完全比不上的。据说九鼎书院吃食,全部都是用灵泉灌溉出来的灵植制作的,有免费的也有付费的。即使是免费的食物,也是外面难得吃上的珍品。”风逸凡特意强调了吃上面的,果然一说有好吃的,晴梦顿时就忘记荷包窘迫的情况。
“既然吃的那么好,生活费贵一点就没关系了。”晴梦眼睛亮亮的,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吃好吃的美好人生。
雨怜和风逸凡相视一笑,对晴梦的反应,竟然有一种果然如此的默契。
报名过后,就开始了排比赛。比赛的场地在九鼎书院里,一个巨大的角斗场。周围的观众席上,似乎能坐下一两万人。这次报名的人数就达到五千人,晴梦拿到的数字在一千多名,不是靠前也不很靠后。
选手在角斗场观众席上有一个座位,五千人在角斗场,却给人一种没有几个人的感觉。看样子刚开始的淘汰赛,并不怎么受欢迎,也没什么观众